人事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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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一、概述
1.1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旨在为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相关人事行政制度及管理办法,指导人事行政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相关政策,并为公司政策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本制度将根据公司政策的调整进行相应修订,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和管理的要求。
1.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浙江万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宁波缇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人事管理
2.1招聘与录用
2.1.1原则:
A)应本着因岗设人、精简的原则;
B)增补员工,须由用人部门提报后,经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考虑在用人部门内进行调配或在公司内转调,内部无法解决时,再进行外部招聘;
C)各部门均不得擅自录用人员,所有录用人员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各区域业务人员的招聘初试在基层,复试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
人员录用以人力资源部签发《录取通知书》作为正式录用的依据。
对未经批准而先入职行为,有关负责人员将受到公司的书面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工资、劳资纠纷等费用)。
D)人员录用基本原则:
a)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正直诚实;
b)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和所有工作过的单位都已结清钱物,无任何劳动纠纷;
c)经体检身体健康者(区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
d)与公司员工无亲属关系且非经销商关系户;
e)频繁跳槽无明显业绩者、个人发展规划与应聘职位不相吻合者应慎重考虑;
f)人力资源部计薪日以签发正式录用的《入职通知书》为准。
2.1.2规定:
2.1.2.1家访制度:
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均须进行家访。
a)公司后方人员及办事处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到员工家中或担保人家中进行家访,原则上2人以上同行;
b)办事处员工由公司办事处主任或其委派责任人进行家访;
c)所有《员工家访登记表》原件存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处。
2.1.2.2担保制度:
公司涉及钱款、货物的新入职员工均需提供经济担保,要求担保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须有本市户籍,正当固定职业)亲自到公司签定《员工担保书》。
2.1.2.3入职资料审核:
以下资料齐全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
a)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b)《个人简历》
c)签署录用意见的《面试评价表》
d)填写完整的《员工资料表》
e)《员工家访登记表》
f)《员工担保书》
g)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h)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查验人签名及日期)
i)毕业证书及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须有查验人签名及日期)
j)在最近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
k)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未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l)合格的体检证明(区级以上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常规检查等);
以上资料审核无误后方可填报《新员工录用审批表》。
2.1.3流程:
2.1.3.1公司:
✧用人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筛选资料并进行笔试、初试(填写《面试评价表》)→推荐至用人部门经理复试(进一步填写《面试评价表》)→人事主管对复试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填写《背景调查表》)→人事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经理面谈薪酬→人力资源部下发《录取通知书》→新员工报到,提交相关入职资料并填写《员工资料表》→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家访、办理担保手续→人力资源部审核新员工所有入职必备资料,审核无误后填报《新员工录用审批表》→《新员工录用审批表》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到岗试用。
2.1.4审批权限:
项目
岗位项目
笔试、初试
复试及决定
公司
总经办人员
人力资源经理
总部人力资源总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财务经理、人力经理)报由总部审批
主管
人事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
其他人员
人事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
办事处主任
人事主管
人力资源经理/总经办
办事处
其他人员
办事处主任
人力资源部
2.2试用及转正
2.2.1试用:
2.2.1.1试用期限:
A)员工被公司录用后,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部门经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B)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
2.2.1.2试用期福利待遇: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各种福利待遇(除特殊规定之外)是转正员工的80%。
2.2.2转正:
2.2.2.1试用员工所在部门各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要严格评估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对不符
合公司要求的试用人员,有权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2.2.2各级主管对于表现突出的直接下属可推荐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提前转正;
2.2.2.3试用期员工于试用期期满前7天填写《转正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
2.2.2.4如用人部门需要延长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需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延长转正通知书》书面通知其本人;
2.2.2.5办事处员工由主任填写《试用期考核表》,主任评定合格后方给予转正。
2.2.3试用及转正流程:
试用人员填写《转正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试用期考核表》→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双向考核→于每月25日之前考核完毕决定是否转正填写(《转正审批表》/《延长转正通知书》)→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计入薪资
2.2.4审批权限
项目
岗位项目
考核
决定
公司
总经办人员
人力资源经理
总部人力资源总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总经理
(财务经理、人力经理)报由总部审批
主管
人事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
其他人员
办事处主任
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
办事处
其他人员
人事主管
/办事处主任
人力资源经理
2.3员工异动
2.3.1原因及类型:
2.3.1.1配合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
2.3.1.2配合公司业务和项目的调整。
2.3.1.3更好地适应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2.3.1.4缓解人员之间的矛盾、维持部门秩序。
2.3.2异动规定:
2.3.2.1公司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动,员工对此表示不满时,可向上一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决定之前,不得擅自离岗或消极怠工。
2.3.2.2员工本人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换岗位或部门的申请。
2.3.2.3员工在接到《调动通知函》后,应于指定时间内办理调动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
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或部门就职。
2.3.2.4员工如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就职,视为自动离职,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就职,须
事先得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2.3.3.流程:
3.3.3.1公司
✧各部门填写《调动申请/审批单》→直接主管、调动部门经理或负责人、人事主管/人力资源经理共同审核(面谈)→总经办决定是否调/变动→(是)→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调动通知函》→员工办理调动交接(填写《交接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或部门就职→人力资源部备案更新业务组织图
2.4晋升
2.4.1原因及类型:
2.4.1.1由于员工在德、能、勤、绩方面绩效优秀,对其进行晋升。
2.4.1.2由于公司组织机构扩大而提升优秀员工。
2.4.1.3由于更高职位出现空缺,需晋升优秀员工来担任。
2.4.2规定:
2.4.2.1当有职位新增或空缺时,首先在内部调整,优先晋升内部员工,在无合适人选的情况
下,考虑外部人员招聘。
2.4.2.2对于推荐晋升的人员,直接上级必须拿出充分、合理的业绩理由及其优秀的工作表现,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4.3流程:
✧拟晋升员工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填写《晋升考核表》并附员工述职报告、自我评定→直接上级、部门经理及人事主管/人力资源经理共同考核(面谈并作记录)→填写《晋升审批表》,总经办决定是否晋升→是→人力资源部向晋升员工发《晋升通知函》→三个月试用并进行考核
2.4.4审批权限:
项目
岗位项目
考核
决定
公司
总经办人员
总经办
总部总经办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总经理
(财务经理、人力经理)报由总部审批
主管
人事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经理
2.5调薪
2.5.1.规定:
2.5.1.1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公司整体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员工绩效、员工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对员工的薪资进行合理调整;
2.5.1.2对于推荐上调薪酬的人员,直接上级必须拿出充分、合理的理由及其现实工作表现,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5.1.3公司可降低员工职务及减薪,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整;
2.5.1.4如员工对调薪结果有异议,可向直接上级、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经理提出申诉,但公司未做出其他决定之前,仍执行原决定,不得擅自离岗或消极怠工。
2.5.2流程:
✧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推荐填写《调薪申请/审批表》→部门经理及人事主管共同考核(面谈并作记录)→审批是否调薪→是→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发《调薪通知函》
2.5.3审批权限:
项目
岗位项目
考核
决定
公司
总经办人员
总部人力资源部
总部总经办
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总经理
(财务经理、人力经理)报由总部审批
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人事主管
人力资源经理
其他人员
办事处主任
人力资源经理
办事处
其他人员
人事主管
/办事处主任
人力资源经理
2.6离职
2.6.1辞职:
指员工自己提出离开公司。
2.6.1.1规定:
✧员工要求辞职时,试用期内须提前7天、转正后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公司批准之前仍须履行原来的职责。
✧如员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需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赔付公司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2.6.1.2流程: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直接上级、所在部门经理及人事主管与员工面谈→离职申请批准→员工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
2.6.2辞退:
2.6.2.1以下几种情况公司可辞退员工:
✧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达不到公司要求,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符合要求;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人员;
✧公司发生重大变化、停业或被兼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6.2.2下列情形不得辞退员工:
✧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6.2.3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至少提前1天、转正后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辞退事由通告本人,员工须进行完工作交接方可离职。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公司将不做其他补偿。
✧转正后,公司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书》中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赔付员工违约金。
2.6.2.4流程:
✧用人部门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直接上级、所在部门经理及人事主管与员工面谈→离职申请批准→员工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