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制度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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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日常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制度规范

华宇机电/ZS/QEOHS/GZ23-2016

 

电梯日常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北京中建华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CSCECBEIJINGHONYUMM﹠EENGINEERINGCO.,LTD.

 

电梯日常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电梯日常维护安全生产依据

本制度编制的主要安全技术依据是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地方标准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及本公司各系列电梯的有关安全技术资料。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在用(至少已通过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电梯的维修保养。

2.2电梯的制造及安装应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标准规定内容要求。

2.3电梯应由受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作业人员,根据要求按计划进行维护,并且每年按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2.4经修理的电梯应按标准对所涉及部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5定义

本作业指导书采用GB7588的定义和下列定义:

2.6保养

电梯保养的重要性是确保电梯系统,以最高的效率以及最小的磨损,来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服务。

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四个要素

3.1家务管理

电梯日常维护及保养的最重要的要素是家务管理。

肮脏多半是造成电梯故障的主要原因。

在继电器触点或门锁处的一点点灰尘就会使电梯停止运行。

通常,潜在的故障点及磨损的零件都能通过日常的清洁工作来发现,以防患于未然。

3.2零部件的更换及修理

日常维护及保养的第二个最重要的任务是零部件的更换及修理。

必须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以确保电梯持续安全的运行,并使故障减少到最低。

3.3润滑

第三重要的是润滑。

对任何机械设备来说,正确而系统的润滑可以把磨损减少到最低,并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以及延长零部件的寿命。

3.4调整

最后,调整。

它与保持电梯清洁和润滑同样重要,是保证电梯处于最佳状态的最重要的要素之一。

即使一台电梯能保持清洁,各部件都得到了良好的润滑,磨损的零部件也能被及时更换,但如果调整得不恰当,那么整个保养的目的就不能达到。

定期的系统性的保养,有助于潜在故障点及磨损零部件的发现,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梯故障。

它也能延长零部件的寿命,保证电梯运行的高效率。

4.对电梯维保人员的基本要求

4.1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并经我公司授权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2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应经过公司的培训,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上岗。

4.2.1应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2.2经过公司的各级安全教育。

4.2.3应掌握国家标准及企业工艺规范。

4.2.4应掌握电工、钳工的基本操作技能以及照明装置的安装和维修知识。

4.2.5应掌握电动机的运行原理,并会正确地排除使用运行中的故障。

4.2.6了解变压器的结构和懂得变压器的运行原理,并掌握三相变压器的联结方法和运行中的维护。

4.2.7掌握接地装置的安装、质量检查和维修。

4.2.8了解常用低压电器的结构、原理,并会排除低压电器的常见故障。

4.2.9掌握电气控制线路和电力拖动的各种基本环节,并善于分析,排除故障。

4.2.10掌握晶闸管的原理和简易测试方法,晶闸管主回路和其触发电路的原理,晶闸管理说明调试和维修。

4.2.11懂得逻辑代数的运算法则以及基本逻辑元件的作用和原理。

4.2.12懂得晶体管脉冲电路和数字集成电路的原理和应用。

4.2.13懂得微型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4.3应充分了解所维修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能以必要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4.4维护人员对每台电梯应设立维保档案,并记录维护内容调整原因和情况,当电梯发生故障而修理时,还要记录发生故障时的负载情况,轿厢位置,发生故障的经过时间,因故障而造成的停止运行时间,有无人员受伤害,故障原因,修理情况等。

5.业主

有权处置电梯及决定其使用的法人或自然人。

6.新安装电梯进入维保现场的确认事项

6.1业主档案:

包括用户名称、建筑物名称、建筑物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钥匙的放置处等。

6.2确认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的撤离途径。

6.3确认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告知可能存在的问题。

6.4确认此电梯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5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

6.5.1平层情况

6.5.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6.5.3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6.5.4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6.5.5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5.6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风扇。

6.6确认轿厢内的显著位置是否有维修单位的名称、乘客须知和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7.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的必要,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到人的精神,特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必须按制度执行。

7.1电梯日常维护单位总经理

7.1.1电梯日常维护单位总经理是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7.1.2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7.1.3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电梯维保工程项目特点及作业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

7.1.4在组织电梯日常维保、聘用人员时,要根据作业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7.1.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施工人员时,必须及时向总公司人事部门申报。

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入场上岗。

7.1.6负责电梯维保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组织落实工作,并督促作业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实施。

7.1.7领导、组织电梯日常维保现场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隐患,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如接到政府部门安全监察指令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必须报请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主管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7.1.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作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积极组织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7.2安全生产主管副总经理

7.2.1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协助公司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

7.2.2组织制定、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策划、组织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公司重大安全问题;

7.2.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汲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支持安全系统业务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

7.2.5领导、组织公司重大安全活动的开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对公司各区域经理部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考评,确定安全生产指标,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奖惩方案;

7.2.6领导、组织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质的取得和保持。

7.2.7组织公司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7.3区域经理

7.3.1区域经理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电梯日常维保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电梯日常维保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7.3.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作业任务特点,向小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7.3.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电梯日常维保项目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7.3.4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电梯日常维保项目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7.3.5负责落实维保小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7.3.6对工程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7.3.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作业,不得擅自拆除电梯维保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7.4小组长

7.4.1小组长是本小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小组人员的工作,对本小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7.4.2经常组织小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小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

7.4.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每日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7.4.4经常检查小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和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7.4.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5维修保养工人

7.5.1工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作业中对自已、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7.5.2维修人员应充分了解所维修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能以必要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

7.5.3应对所维修的电梯制订正确可行的维修计划并予以实施。

7.5.4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5.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7.5.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对新入厂工人有传、带、帮的责任。

7.5.7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5.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7.5.9在作业时要严格作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7.5.10维修人员应保有每一次排除故障记录(特别是故障类型),并及时交公司存档。

7.6电梯司机

7.6.1严格遵守电梯日常维保作业现场的管理制度。

7.6.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电梯运行记录。

7.6.3严格服从组长及物业单位的工作安排。

7.6.4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被困时,严禁扒门或自己扒门往外跳,必须通过呼叫待救人员且听从现场求援人员的指挥,平层后方可出轿厢。

7.6.5电梯司机在上班开门进轿厢之前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厅门开70mm确认)。

7.6.6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小费私自开梯。

7.6.7下班后相互之间必须清点好人数,严禁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岗位。

7.6.8严禁酒后开梯。

7.6.9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6.10每天晚上下班后,必须将电梯轿厢卫生和厅门外的卫生清理干净,并将电梯停在最顶层,断电后,方可离开。

7.7电梯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7.7.1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保持电梯维保人员与外界的良好联系,在值班室接收、接听与电梯有关的各类事件和电话,通过记录、分析和传达,确保现场所有电梯的正常运行。

7.7.2按照值班时间表准时到值班室接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前一班值班人员或当班负责人联系并说明原因,不得无故迟到或旷班。

7.7.3前、后班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清点各交接物件,交代各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电梯值班表。

7.7.4准确、实时记录所有当班人员及现场维保人员的到达时间、离开时间、当前从事工作及所在位置、当前联系方式等,保持快速、良好的联系。

7.7.5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

如遇特殊情况(如就餐、如厕及其它需离开值班室的情况),须通知当班人员到达值班室替班后方可离开。

严禁值班室处于无人值班的状态。

7.7.6值班期间按要求详细记录各电梯事件及接听电话,并在最短时间内将相关的电梯作业或电梯故障(异常)事件通知当班人员,若在一定时间内未得到所通知人员的明确回复信息,须持续重复通知,必要时同时通知现场其他电梯维保人员。

非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

7.7.7值班期间负责值班室的安全与卫生清理,协助现场人员在值班室的作业。

7.7.8值班人员须确保值班室电话的畅通,自觉遵守并督促他人不得利用电话谈论私事,且拔打、接听电话时间尽量简短,避免因对现场电梯信息的接收延误而造成不良后果。

7.7.9在下一班值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须自觉坚守值班岗位,并与当班小组负责人联系。

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使值班室处于无人值班的状态。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8.1公司每年投入电梯日常维保项目总承包费用的0.5%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经费,列入公司全年资金开支计划,作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劳保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各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实施。

各区域经理部提出需用安全劳保用品计划,项目管理部负责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核算部从专款中扣除。

安全员监督对施工单位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2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每年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再教育等。

资金由公司从专项资金中扣除。

8.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8.4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项目管理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8.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9.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9.1安全生产检查程序

9.1.1所有现场维保人员每日必须对施工工具、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各种相关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9.1.2作业小组长每天对作业现场施工区域和操作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巡视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2.3公司专职安全员将对施工项目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定人、定时间按时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返回到项目管理部,专职安全员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或重复出现类似隐患者,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9.2.4项目管理部每年两次对电梯日常维保现场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采取打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保存所有检查记录。

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时,出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存在隐患现场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完毕,并按时返回整改措施和结果;项目管理部专人进行复查。

严重者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9.2.5项目管理部对区域经理部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核、检查,检查其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有针对性;

9.3隐患整改与违章行为处罚

9.3.1凡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由项目管理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并复查。

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

9.3.2对查出或发现的重大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维保作业,电梯停止运行,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电梯运行和现场维保作业;

9.3.3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未在限期内整改消项者,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因此引发的事故,将按事故的严重成度,追究事故责任。

10.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0.1安全教育内容

10.1.1电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章制度培训;

10.1.2电梯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定及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10.1.3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10.1.4相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保护用品的贮存、使用、检查培训;

10.1.5安全生产危险因素识别、预防、控制的培训;

10.1.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

10.1.7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培训;

10.1.8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培训;

10.1.9电梯维保现场安全生产环境、注意事项及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0.1.10电梯行业案例分析。

10.2安全教育的方式

10.2.1内部培训、教育;

10.2.2外部培训、教育;

10.3安全教育的对象

10.3.1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10.3.2区域经理;

10.3.3专职安全员;

10.3.4小组长及其相关的管理人员;

10.3.5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10.3.6新入职人员;

10.3.7待岗、换岗人员;

10.3.8其它相关方人员。

10.4安全教育的实施

10.4.1凡新到公司的操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和劳务单位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4.2所有电梯电气维修、机械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技术监督局相关部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电梯维保项目作业;

10.4.3所有待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10.4.4改变工艺,更换新机具、设备时必须由相关工艺、机具、设备的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10.4.5现场所有作业民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

10.4.6区域经理部必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电梯维保作业小组进行全员参加的安全活动教育;

10.4.7施工小组组长必须每日在工前、工后对所有班员进行安全教育;

10.4.8施工单位在特殊的环境下或节假日施工时必须对班组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教育;

10.4.9所有活动教育及培训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必须真实。

1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1.1为了能及时的了解和及时救助、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将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11.1.1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公司项目管理部应赶赴现场,协助现场经理接受政府部门的现场调查与勘察。

11.1.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人员组织企业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财务核算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1.1.3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向事故地区、县建委、安全管理部门、公安局、电梯生产厂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应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

11.1.4死亡事故,由公司相关人员会同事故所在地区、县建委、公安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电梯生产厂家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1.1.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1.1.5.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11.1.5.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11.1.5.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11.1.5.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1.1.5.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1.1.6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11.1.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11.1.8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件及相关证人,接受政府部门及执法部门的调查:

1)事故经过

2)资质证明

3)合同签订文件及安全协议书

4)区域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6)受伤害者的个人资料(教育试卷、身份证、照片、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8)安全技术交底及项目、小组安全活动记录

9)事故现场平面图

10)事故现场照片

11.1.9经相关部门依据调查确定了事故责任方后,由责任方填写事故快报;及时上报总公司和电梯厂家负责人。

11.1.10电梯维保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程序开展调查分析,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附件上报:

a.轻伤事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附“医院诊断书”。

b.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

11.1.11按事故报告分析中提出的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由区域经理部组织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11.2事故处理

11.2.1轻伤事故由维修分公司处理,维修分公司将处理意见、结果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11.2.2重伤以上,维修分公司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报总公司事故调查组,经事故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后,按批复文件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所有跟事故有关的资料在项目管理部存档。

11.2.3政府部门、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总公司及其项目管理部负责处理。

11.2.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发生事故隐患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项目管理部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2.5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2.6国家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2.1安全操作措施

12.1.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12.1.2电梯维修保养前,厅门口必须摆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或造成危险。

12.1.3电梯维修保养至少需要两人,并应注意配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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