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脚手架搭拆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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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脚手架搭拆监理实施细则

群升大智汇综合体智慧社区(A区)20#地块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搭、拆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四月一日

 

悬挑式脚手架搭、拆监理实施细则评审意见表

编号:

JGJL-XZ-A

工程名称

群升大智汇综合体智慧社区(A区)20#地块工程

编写人

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悬挑式脚手架搭、拆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一、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

3、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

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第87号;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版

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7、《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9、《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2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1、《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二、专业工程特点:

1、本工程悬挑脚手架钢梁选用16号工字钢、A48.3×3.6钢管、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6mm钢筋网片(脚手板)、安全网、兜网、15mm厚木模板、黄色油漆、白色油漆、红色油漆、10mm热镀锌钢板、A20螺栓及配套螺帽、A20钢筋、6*19A16钢丝绳及绳卡、焊条。

为确保各悬挑段架体的稳定性及安全性,每根悬挑工字钢均采用6*19A16钢丝绳进行拉结,工字钢的端部下口焊接一根100mm的直径25mm钢丝绳防滑钢筋。

有剪力墙部位利用剪力墙上的螺杆洞进行拉结,无剪力墙部位采用预埋A20钢筋拉环进行拉结;

2、E、F区悬挑脚手架搭设概况

1、E区搭设概况

1.1本工程E区共7栋高层住宅,每道悬挑搭设高度均为18m左右,且每挑搭设高度均在20m以内,每6层搭设一挑。

2、F区搭设概况

2.1本工程F区共5栋高层住宅,每道悬挑搭设高度均为18m左右,且每挑搭设高度均在20m以内,每6层搭设一挑。

三、监理工作流程:

1、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第一步架体监理工作流程:

 

2、第一步架后钢管脚手架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3、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四、监理工作要点:

1、水平悬挑梁控制:

1.1、悬挑外架挑梁必须能够完全承受架体及架体上作业时的荷载。

悬挑外架搭设前必须编制包括悬挑梁平面定位图、悬挑梁侧面示意图、悬挑梁及锚固件受力验算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1.2、采用悬挑架结构时,将一端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形成一刚性框架,悬挑架用型钢制作,并根据悬挑架荷载及悬挑长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禁止采用脚手架钢管作为主挑梁,采用槽钢作为主挑梁时应有防侧弯措施。

悬挑外架的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0m;

1.3、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相邻悬挑梁的间距不得大于1.5m。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

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1.4、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

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盈盈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1.5、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设计确定,固定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1.6、悬挑梁外端要设置直径不小于φ15的钢丝绳进行反拉,反拉钢丝绳与悬挑梁的夹角不小于60°,反拉钢丝绳必须与建筑结构可靠锚固,并设置花篮螺丝紧固。

2、悬挑式脚手架立杆控制:

2.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

2.2、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2.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2.3脚手架立杆顶端杆宜高度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皮1.5m。

3、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控制。

3.1、纵向水平杆:

3.1.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3.1.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3.1.2.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得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1.2.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3.2、横向水平杆:

3.2.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

3.2.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3、脚手板:

3.3.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3.3.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撑,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在用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3.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3.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撑杆可靠地固定。

4、连墙件设置控制:

4.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

4.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立杆处开始设置,应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进行固定;

4.3、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不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米(2步);

4.5、对于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一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6、对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可靠连接;

4.7、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在混凝土梁、柱等结构部位。

拉筋应采用两根直径φ4㎜以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小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φ6㎜的钢筋。

5、剪刀撑设置控制

5.1、每根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5.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有底至顶连续设置;

5.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5.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构造要符合规范要求;

5.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6、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

6.1、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

6.2、架体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

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

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

6.3、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紧贴脚手板下再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

6.4、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

7、施工荷载控制:

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

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

8、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

8.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2、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记录提交监理部备案。

9、拆除过程监控:

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

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

9.1、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

并报监理审批;

9.2、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

9.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

9.4、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9.5、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9.6、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垃圾块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

9.7、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9.8、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9.9、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

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

9.1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9.11、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9.12、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地面;

9.13、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9.14、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如发现某部位留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9.15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应停止拆除。

夜间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事前控制:

1.1、对悬挑式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进行见证送检,监督施工单位对悬挑式脚手架的密目安全网进行抗冲试验,合格后方可作为支撑系统用材;

1.2、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及架子工的上岗证;

1.3、检查安全检查交底记录。

 

2、事中控制:

2.1、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检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是否相符;

2.2、检查钢管斜撑安装质量,包括角度、位置与支撑系统和建筑物的连接节点;

2.3、检查钢管立杆、横杆、扫地杆、剪刀撑安装质量,包括间距、角度对接杆垂直度、搭接长度等;

2.4、检查工字钢安装质量,包括间距、尾部预埋螺栓质量等;

2.5、检查连墙钢管与建筑物连接质量,包括:

间距、长度、是否水平、连接是否牢固;

2.6、立杆、横杆只能采用对接不能用搭接;

2.7、高空搭设时,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2.8、每月随机派专人对悬挑式脚手架现场进行巡检,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专管工长和安全员提出,并追踪问题是否解决,必要时将下令暂停施工。

如施工单位不整改,将向市安监站汇报;

2.9、检查脚手板是否在操作层和底层、中间层满铺;

2.10、检查外架架立杆内侧挂密安全网、拉直绑牢、封闭、搭设长度不少于100mm;

2.11、检查防雷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是否小于30Ω。

 

3、检查频率及内容:

3.1、检查频率:

安全监理人员每周定期检查,每月安全大检查时进行检查。

 

3.2、检查内容:

 

3.2.1、架体稳定; 

3.2.2、安全网; 

3.2.3、脚手板; 

3.2.4、荷载。

 

具体要求详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4、事后控制:

落地式脚手架安装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只有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完善有关安全资料。

 

5、监理巡视检查:

5.1、检查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情况,如发现异常,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材料见证取样或整改;

5.2、检查施工前现场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是否落实,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劳保用品是否配备到位。

如发现异常,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6、旁站监理:

对悬挑式脚手架安装及拆除过程进行安全旁站监理,着重督促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到位到岗,悬挑式脚手架架体要求按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有违反,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整改,严重的报告总监理签发工程暂停令。

7、监理平行检验:

根据验收规范及有关要求进行平行检验,建立监理平行检验数据。

8、监理工作措施主要有:

8.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8.2、通过监理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8.3、下发工程暂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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