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港总体规划环评简本06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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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港总体规划环评简本0617

国环评证甲字第2803号

 

东莞虎门港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

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

中山大学

2013年6月

目录

目录2

1规划背景4

2港口总体规划概述及分析5

2.1规划范围及年限5

2.2港口性质和功能5

2.3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5

2.4船型发展预测6

2.5岸线利用规划6

2.6总体布置规划6

2.6.1港区布置规划6

2.6.2水域布置规划7

2.7规划协调性分析7

3港口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11

3.1港口码头建设现状11

3.2环境质量现状11

3.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1

3.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11

3.2.3海水环境质量现状12

3.2.4声环境质量现状12

3.2.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2

3.2.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13

3.2.7河流底泥及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13

3.2.8水生生态现状13

3.2.9渔业资源现状14

3.3主要环境制约因素14

4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15

4.1水环境影响评价15

4.1.1水动力条件影响15

4.1.2施工期填海及疏浚的影响15

4.1.3港区污水排放的影响15

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6

4.3声环境影响评价16

4.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17

4.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7

4.5.1陆域生态影响评价17

4.5.2水生生态影响评价17

4.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18

4.7环境风险评价18

4.7.1水上泄漏事故影响18

4.7.2大气环境风险影响18

5港口总体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19

5.1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19

5.2规划发展目标与规模的环境合理性20

5.2.1水环境合理性分析20

5.2.2大气环境合理性分析20

5.2.3声环境合理性分析20

5.2.4固体废物合理性分析21

5.2.5港口规划与区域环境容量适应性分析21

5.3岸线利用规划的环境合理性21

5.4规划空间布局的环境合理性21

5.5配套设施规划的环境合理性22

6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与规划实施建议22

6.1规划优化调整建议22

6.2规划实施建议22

7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23

7.1生态保护方案23

7.2水污染防治措施23

14.6.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4

14.6.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4

14.6.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24

14.6.6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24

8规划与规划环评互动25

9公众参与25

10评价总体结论25

1规划背景

虎门港是广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是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联系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口岸。

本世纪以来,虎门港进入快速发展期,在码头设施建设、水路运输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

广东省发展计划委以粤计基函【2003】116号文批复并颁布实施编制完成的《东莞市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确定了虎门港五大港区(麻涌港区、沙田港区、沙角港区、长安港区以及内河港区)的空间布局。

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委托中科院南海洋研究所补充编制《东莞市虎门港总体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1月获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通过(粤环函【2006】1705号)。

目前,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已基本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散杂货和油气化工品作业区;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的集装箱运输也正在起步,虎门港呈现出全新发展的面貌。

上一版总体布局规划对虎门港的开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当前,珠三角地区正处于转换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东莞作为世界著名的制造业基地,也正积极寻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将成为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的重点方向。

同时,珠三角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世界市场”正在形成。

区域社会、经济、产业发展的新特点也对港口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可以预见,高端港口物流增值业务和港口休闲产业将成为港口发展的新亮点。

同时,虎门港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岸线资源的释放程度已经较高,有必要结合目前的开发情况对其未来可利用的空间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另外,原规划中作为预留发展港区的长安港区,目前也已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规划研究工作。

为满足港口发展新特点及城市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开发虎门港的岸线资源,保证港口健康、持续发展,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修编完成了《东莞虎门港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并通过专家评审。

其中,五大港区空间布局不变,总控制港口岸线长度缩减为74.95km(已利用20.82km,新增规划35.99km,预留发展18.14km),在原规划岸线中新增南洲、洪梅、道滘及石碣4个作业区,将长安港区原8.8km预留岸线调整为规划岸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本规划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中山大学中标承接《东莞虎门港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文件,相关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附件一《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技术要点》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中技术要求完成了《东莞虎门港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的编制工作,并报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

2港口总体规划概述及分析

2.1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主要为东莞市境内沿珠江主航道约53km的海岸线、主要支流河口口门段岸线以及部分内河岸线。

规划基础年为2010年,水平年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

2.2港口性质和功能

虎门港是广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是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莞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推动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的重要支撑。

虎门港将重点发展石化、煤炭、粮食、集装箱、汽车等货物的装卸、储存、中转及贸易等功能,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拓展临港产业、保税物流、区港联动、物流信息、加工配送、增值服务等现代物流功能,同步推进城市服务型国际邮轮、游艇等港口休闲旅游产业与滨水商务总部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逐渐成为珠三角地区的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港口休闲产业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2.3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根据预测,虎门港2015年、2020和2030年货物吞吐量为8000万吨、10600万吨和13000万吨,客运量为130万人次、175万人次和225万人次。

2.4船型发展预测

根据港口吞吐量预测水平,结合规划确定的各港区的功能、自然条件、航道水深条件和规划布局,考虑了近年来国际、国内船型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邻近港口的船型特点,根据《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设计船型尺度确定。

2.5岸线利用规划

虎门港共规划控制港口岸线74.95km,其中目前已利用港口岸线20.82km,新增规划利用港口岸线35.99km,新增预留发展港口岸线18.14km。

详见表2.5-1。

表2.5-1港口岸线利用规划表单位:

m

港区名称

港口岸线总长度

现状利用港口岸线*

规划利用港口岸线

预留发展港口岸线

麻涌港区

12008

5958

2342

3708

沙田港区

30209

8352

15424

6433

沙角港区

3667

2243

1424

长安港区

9015

215

3300

5500

内河港区

20055

4055

13500

2500

总计

74954

20823

35990

18141

注:

*已利用港口岸线包含已建码头岸线及在建码头岸线。

2.6总体布置规划

2.6.1港区布置规划

(1)麻涌港区

麻涌港区依托后方经济的发展将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多功能港区,包括粮食、煤炭及建材等散杂货运输,并发展仓储物流业务及造船、环保产业等临海工业。

港区分为五个作业区,主要为东江北支流作业区、麻涌河口作业区、新沙南作业区、淡水河口作业区以及南洲作业区。

(2)沙田港区

沙田港区将开发成具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港区,主要发展集装箱、多用途和石油产品及液化气运输,兼顾发展汽车滚装、散杂货运输,水上观光、游艇等港口休闲服务及港口支持系统功能,并大力发展临海工业及保税物流等业务。

港区分为五个作业区:

立沙岛作业区、东莞河口作业区、洪梅作业区、道滘作业区和西大坦作业区。

(3)沙角港区

沙角港区位于沙田港区南部,主要为太平河口作业区,包括太平河口南岸岸线及威远岛虎门大桥下游岸线,以发展多用途、杂货泊位为主,兼顾发展渔业、客运泊位及查验、边检等服务功能。

(4)长安港区

长安港区位于交椅湾内,与深圳岸线接壤,规划港区陆域全部需要围海造地形成。

长安港区西部以珠江整治规划治导线为基础后退20m为界;港区北部距沙角电厂C厂栈桥120~190m,东部距深圳港宝安港区约1.5km。

规划岸线总长度8800m。

(5)内河港区

内河港区在东莞市城镇生产、生活所需物资运输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内河港区规划为东莞市城镇生产、生活所需物资运输服务的件杂货、集装箱、多用途及临河工业泊位港区。

港区主要分为中堂作业区、石碣作业区、石龙作业区及莞城作业区。

2.6.2水域布置规划

(1)航道

虎门港的出海航道主要借助于广州港出海航道。

虎门港的河口、内河航道主要为东江三角洲水网河道。

(2)锚地

根据《虎门港锚地规划》(初稿),虎门港2020年各类锚地总需求约为50.33km2,其中候潮锚地为32.98km2。

在港内设置锚地23.27km2,港外设置锚地30.46km2。

2.7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符合《东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08~2020)》、《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等上层规划相符;与《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东莞市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十二五”规划》等同层次规划相协调。

图2.5-1岸线利用规划图

图2.6-1总体布局规划图

图2.6-2水域布置图

3港口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

3.1港口码头建设现状

至2010年底,虎门港共有生产性泊位174个,码头岸线长度14577m,通过能力6485万t,集装箱65万TEU,客运70万人次。

较2003年生产性泊位109个,码头岸线长度7138m,通过能力3272万t,分别增长60%、104%和98.2%。

近几年沿海港区大型深水泊位得到快速发展,共有万t级以上泊位17个(其中5万t级以上泊位7个),占总泊位个数的比例上升到10%,泊位结构进一步优化。

从泊位性质看,油气化工品泊位46个,占全港泊位总数的26%,通过能力占总量的33%;专业化煤炭泊位虽然只有8个,但其通过能力达到总量的38%左右。

3.2环境质量现状

3.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根据《东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东莞市近年大气环境质量中SO2浓度指标表现出优化趋势,其它指标在一定范围内波动,总体变化不明显。

(2)根据相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以及补充监测数据表明,各个监测点的SO2、NO2、PM10、TSP各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苯、二甲苯、甲醇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满足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一次浓度限值要求;TVOC8h均值均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的标准;臭气小时平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3.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东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2009~2011年间,东江东莞段的整体水质状况为优,所有监测断面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和相应的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100%;东莞运河的水质受上游及沿线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影响较大,监测河段水质仅能达到国家地表Ⅳ-Ⅴ类类水质标准。

(2)根据相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表明:

大部分监测断面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的因子主要集中在DO、COD、BOD、SS、NH3、TP、总氮和石油类,主要原因是沿线居民生活污水及附近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到附近水体所致,另外,由于海水的顶托也会引起部分因子出现超标。

(3)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大部分监测数据中的pH、溶解氧、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磷、锌、铜、镉、铬(六价)、铅和石油类的含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标准要求,仅有部分点位的溶解氧、悬浮物、石油类的含量超标,主要原因是东莞运河的水质受上游及沿线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的影响较大。

3.2.3海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东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11年,东莞市海洋环境质量局部有所改善,但全海域海水水质依然劣于海水水质四类标准,不能满足各海洋功能区海域使用的要求,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等。

(2)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pH、溶解氧、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镉、铅、总铬、铜、锌、硫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的含量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三类水质标准要求,但其中有部分点位的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的含量较高,主要原因是珠江口海区的陆源排放过大。

3.2.4声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东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2009~2011年间,东莞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各类功能区噪声年均等效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2)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规划范围内各监测点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3类标准。

3.2.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相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表明:

大部分监测点位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的因子主要集中在亚硝酸盐、NH3、挥发酚、Fe、Hg、大肠菌群数、菌落总数和溶解性总固体,主要原因是附近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排放到附近水体所致。

(2)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8个监测点地下水的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3.2.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所引用的《台泥水泥粉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表明,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所有监测点位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可以达到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2.7河流底泥及海洋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

(1)根据相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数据表明:

狮子洋C4监测点沉积物中的石油类超标,其余监测点位的Cu、Pb、Zn、Cd、Hg、石油类、有机碳均达到《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所有点位的底泥和沉积物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应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3.2.8水生生态现状

(1)叶绿素a和初级生产力

①叶绿素a

涨潮时各站平均叶绿素含量为(0.68~70.3)mg/m3,平均值为38.7mg/m3;落潮时各站平均叶绿素a含量为(0.31~41.4)mg/m3,平均值为10.6mg/m3。

②初级生产力

涨潮时各站初级生产力范围为(0.51~35.98)×102mg.C/(m2.d),平均为16.89×102mg.C/(m2.d);落潮时范围为(0.21~19.20)×102mg.C/(m2.d),平均为4.88×102mg.C/(m2.d)。

(2)浮游植物

调查海域共出现浮游植物6门24属46种。

水域浮游植物丰度范围为8.2×104~838.4×104cells/m3,平均为244.0×104cells/m3。

Shannon-weaver多样性指数中等,范围为1.50~2.77,平均为2.23;均匀度指数的范围为0.41~0.84,平均为0.62。

(3)浮游动物

浮游动物经镜检分析鉴定共有9大类27种。

浮游动物生物量平均为137.03mg/m3,变化范围为(25.00~558.33)mg/m3;平均个体数量为2.32×103ind/m3,变化范围为(0.15~9.04)×103ind/m3。

多样性指数的变化范围为0.24~2.02,平均为1.22;均匀度的变化范围为0.08~0.62,平均为0.34。

(4)底栖生物

本次调查定性和定量样品共获得底栖生物7大类53种(含少量科以上种类)。

调查水域底栖生物的平均栖息密度为145.9ind/m2,平均生物量为7.96g/m2。

底栖生物的多样性指数H小于2,变化范围为0.65~3.12;均匀度J大部分站小于0.80,变化范围为0.61~0.98;丰度d大部分站小于1.50,变化范围为0.39~2.41。

3.2.9渔业资源现状

本次调查在评价区内共捕获鱼类40种,分隶于10目22科。

评价区内鱼类的平均重量密度和个体密度分别为255.28kg/km2和32000ind/km2。

鱼卵的平均密度为1501个/1000m3,仔鱼的平均密度为330尾/1000m3。

3.3主要环境制约因素

(1)麻涌港区、沙田港区

可能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规划港区占用耕地、农田,下游有虎门海洋保护区(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

(2)沙角港区

可能受到海洋保护区的制约,规划建设的80000GT邮轮泊位位于虎门海洋保护区(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3)长安港区

基本无制约性资源及敏感目标。

(4)内河港区

可能受到土地资源的制约,附近有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4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4.1水环境影响评价

4.1.1水动力条件影响

本次规划的实施将引起长安港区附近水域的水动力条件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

一方面,港区占用水域,束窄了河道;另一方面,港池、航道的开挖增大了过水断面面积。

在两者的综合作用下,规划实施与长安港区建设对附近水域潮位、纳潮量和河势的影响均较小。

但是,由于部分水域被码头占用,长安港区附近水域流速、流向出现一定变化,主要表现为:

港区西面、西南面的水域流速增大,而东南面水域减小。

4.1.2施工期填海及疏浚的影响

由于港区附近的潮流较强,泥沙的扩散除了其本身的沉降外,主要受到潮流的输运作用的影响,因此泥沙的扩散方向与潮流的方向相同。

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在落潮时往南方水域扩散,而涨潮时往西北方水域扩散,悬浮物浓度高于10mg/L和100mg/L的扩散距离和影响范围有限,港区建设施工对邻近水域的影响范围较小。

由于大部分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与港区有一定距离,除了对虎门旅游休闲娱乐区造成轻微影响外,港区疏浚、吹填施工产生的悬浮物不会影响到其它环境保护目标所在海域的水质。

疏浚、吹填施工对水质的影响属于短期环境效应,施工结束后,受影响水域的水质将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

4.1.3港区污水排放的影响

各排污口造成的污染物浓度增值在枯水期大于丰水期,污染物低浓度的影响范围则在丰水期大于枯水期,这是由于丰水期流量较大,污染物的扩散速度更快。

另一方面,枯水期由于感潮作用较明显,对上游影响较大,而丰水期由于流速流量明显增加,对下游影响较大。

在各个排污口中,石碣污水处理厂(9#)、石龙作业区排污口(10#)和城区污水处理厂(11#)造成的影响较小,麻涌污水处理厂(1#)、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3#)、道滘污水处理厂(4#)、沙角港区自建污水处理厂(6#)和中堂污水处理厂(8#)造成的影响适中,而虎门港立沙岛污水处理厂(2#)、道滘污水处理厂(4#)和长安新民污水处理厂(7#)相对较大。

但总体来说,所有排污口造成的污染物浓度增值均明显小于相关标准值,叠加背景值后仍未出现超标,且大部分排放口对附近河段水质的影响均较小,

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的结果表明,拟议规划各港区排放的TSP的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和最大地面年平均在评价区域(包括各敏感点)浓度贡献值在可以接受范围内,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和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在评价区域内(包括各敏感点)影响不大;均可达到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

总体而言,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拟议规划各港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包括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规划实施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3声环境影响评价

(1)港口噪声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要求港口的配套设施应以建设在距港界超过80m较为适宜,以降低对港界外的噪声影响。

根据表6.3-5的计算结果表明,港界外受到港口噪声的影响距离在40m左右,建议新建的医院、学校、机关、可研单位及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尽量在港界40m以外建设。

若难以避开,须采取一定工程措施进行防护。

(2)疏港道路噪声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在忽略坡度、屏障等衰减的前提下,各规划港区疏港公路两侧在40m以外能够完全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夜间部分港区疏港公路两侧噪声超标现象较为严重,麻涌港区、沙田港区疏港公路两侧80m、100m以为才分别能符合GB3096-2008相应的要求。

沙田港区2030年疏港公路噪声的昼间达标距离在40m左右,夜间达标距离在100m左右。

其中立沙岛作业区主要依靠疏港达到与望沙路相连,可能受到夜间影响的居民区有中围村、大流村、坭洲村;西大坦作业区主要依靠港口大道与进港北路、进港中路、进港南路相连,可能受到夜间影响的居民区有阇西村、西大坦村、穗丰年村。

为了保护上述居民区等噪声敏感目标,建议立沙岛作业区、西大坦作业区的夜间疏港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将车速控制在40km/h以下,在疏港公路两侧设置隔声屏障、并增加4~6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如确有需要,可对超标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搬迁。

建议在主要疏港公路两侧100m范围内不要新建居民区、文教区、医院及其他声环境敏感目标。

4.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港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体废物,根据循环利用原则,加强管理,尽量回收利用。

根据对拟议规划方案的固体废物产生量的预测,港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不必单独处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可以满足港口垃圾处理需求。

船舶垃圾可由各港区附近城市垃圾处理厂,但为了减少垃圾焚烧的负荷,本报告建议随着规划实施、港口吞吐量的增加,对境内外航线的船舶垃圾实行分别收集,境内航线的船舶垃圾一并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境外航线的船舶垃圾焚烧处理。

罐底泥、污泥及船舶垃圾焚烧残余物等危险废物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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