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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绩效考核

政法委绩效考核

篇一:

派出所绩效考核办法

思南县公安局瓮溪派出所民警(协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和完善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民警(协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民警(协警)的奖惩、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我所在编在职的民警(协警)。

第三条民警(协警)考核工作实行量化记分,确定等级,根据考核等级实施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民警(协警)参加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

第五条成立民警(协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镇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所长任副组长,指导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政内勤室,由行政内勤室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第三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公共内容为35分,业务工

作为65分),实行每季汇总,年终总评。

第八条考核计分,采用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扣分方式:

主要是对于未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和违反纪律制度的民警(协警),按规定扣减分值,直至扣完每一类考核分值为止。

一、违反以下规定的予以扣分

1、未按规定上下班的,每次扣1分;

2、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3、旷工一次的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紧急集合及统一行动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5、请假半天由带班民警审批,请假一天的由教导员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的由所长长审批,请销假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批准后方予准假。

病事假未经批准的,按旷工论处;

6、在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每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出入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8、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因工作需要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9、擅自使用单位警用车辆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在工作期间,遇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未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的,每次扣5分;

11、有其他违反队伍管理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二)加分方式:

加分的总分值最高不得超过30分:

1、撰写经验材料、论文被县局、市局、省厅、公安部及其部门采用(含网站主页)或转发,分别加0.1分、0.5分、1分、3分;各类文章被县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党报(刊物)、公安报(刊物)刊登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4分。

2、民警(协警)考核年度内获得表彰奖励的加分。

(1)被评为全国劳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10分,被评为省劳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5分,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3分,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协警)察的加2分,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协警)的加0.5分。

(2)被授予一级、二级英模称号的分别加10分、5分;

(3)个人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专项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0.5分。

(4)个人被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

(5)抓获网上刑拘、逮捕逃犯的一次加5分;

(6)抓获现场抢劫、抢夺够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员的一次加5分;

(7)破获刑事案件一起加3分;

(8)查获三教对象、通报通缉人或物的一次加2分;

(9)查获赃物、可疑物品或携带此物品的人、或携带作案工具(或管制刀具)的人员、形迹可疑一次加2分;

(10)在执勤工作中,为民办好事实事,受到群众好评,经领导认可在抢险救灾、追捕逃犯工作中,机智勇敢、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一次加5分;

(11)、受到上级和其它部门表扬的一次加2分;

3、因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加分或扣分条件的,只按加分或扣分的最高分值实行一次加(扣)分,不重复加、扣分。

第四章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考核采取民警(协警)个人自评、直接领导审核、考核小组核定相结合的方式。

经核定,计算生成民警(协警)的每月考核成绩。

1、方法、程序。

对民警(协警)警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月考排名、季度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其具体步骤:

月排名:

结合每月工作小结,采取民警(协警)自评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月对民警(协警)警考核一次。

先由民警(协警)对照考核标准开展自查,进行自我评议,然后由单位考核小组对所属民警(协警)进行考核,并按民警(协警)实际得分排列名次,张榜公布。

同时将考核情况上报县局备案。

季初评:

采取累计考与单项考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对民警(协

警)本季度内每月考核分数累计,同时视情对开展的专项工作进行单项考。

根据民警(协警)季度考核

总分初定考核等级,报考核组审核后张榜公示,并报县局考核办备案。

年总评:

需要年终考核的内容列入12月份考核,计入12月份考核结果。

累计民警(协警)每月考核分数,年终评定出民警(协警)全年考核等级。

由考核组审核。

考核采取看、听、查、评等多种方式,过程要公开,结果要公示,并实行考核复议制度。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组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县局考核办申请复核。

第五章考核等级评定

第十条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成绩,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其中:

评为一级必须达到90分以上;评为二级必须达到80分以上;评为三级必须达到60分以上;60分以下为四级。

考核结果报考核组审定。

第十一条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外,年度考评结果不得评定为一级:

(一)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以上的;

(二)受到县局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或告诫两次以上的;;

(四)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第十二条年度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按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外,年度考评可直接评定为四级:

篇二: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绩效考核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绩效考核制度

(二00七年十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

十一届二任主任委员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学生干部的监督,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学生干部的纪律,激发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促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和《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工作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学生委员会各职能部门部长级学生干部在职期间的综合表现的考核和奖惩。

以下学生干部均指校学生委员会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奖惩根据本人的考核成绩,并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条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基本原则,并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校学生委员会监察工作委员会负责执行,监察工作委员会对主任委员会议负责。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考核的内容

第七条考核的内容为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具体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修养等;

(二)能主要包括预见能力、学习能力、理解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等。

第八条考核以本制度和实际工作情况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主任团意见、群众意见等其他条件。

第二节考核的方法及标准

第九条本制度考核周期以附表注释规定。

第十条为了使考核达到全面、准确、公正的效果,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八方面来评价:

1.学生干部自评(工作汇报),主要考察学生干部在考核期内所有的具体工作,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效果,对现有工作的认识和对未来工作的展

望等,占总体比重的15%;由部长填写相关表格(附表一),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制度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附表二)

2.学生干部互评,主要考察学生干部的日常表现,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工作积极性等,占总体比重的15%;(附表三)

3.部员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干部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执行能力、群众基础等,占总体比重的15%;由部员填写相关表格(附表四),监察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制度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附表五)

4.分管主任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干部的预见、组织协调、领导、执行、创新能力等,占总体比重的20%;(附表六)

5.主任委员评价,主要考察部长在考核期内的政治方向是否正确,道德品质是否良好,工作态度是否端正,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占总体比重20%;(附表七)

6.学习成绩考核,计算方式为“上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15%”,占总体比重15%,由监察部按照本制度负责统计;(附表八)

7.组织纪律专项考核,按照本制度以扣分方式计算,主要考察部长在考核期内组织纪律性,包括部长例会出席情况、部门例会召开及出席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等;

8.其他方面考核,按照本制度以加分方式计算,如及时提供和汇报信息,超额完成部门任务、宿舍卫生评比85分以上等,由主任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可酌情加分。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在职期间,具备以下情形者加分:

(一)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或其他良好行为而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者加2分,受院级表扬者加1分;

(二)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4分,获得二等奖学金者加3分,获得三等奖学金者加2分,未获得奖学金但80分以上科目占全部科目比率过70%者加1分;

(三)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四)所提供信息被列为一级信息、二级信息、三级信息者分别加3、2、1分,主动提供信息者加0.5分;

(五)校学生委员会全体大会之后,留职部员人数比率高于80%、60%者分别加3分、2分;

(六)在该月宿舍卫生评比中得分在85分以上者,加1分;

(七)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加2分;为积极分子,加1分;

(八)在班内或院内兼任其他职务者,加1分;

(九)在义务献血等重大活动中表现积极突出者,加3分;

(十)其他获奖情况,视所获奖励等级,比照前款规定予以加分。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在职期间,具备以下情形者扣分: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院级以上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分别扣1分、2分、3分;

(二)部长、部门例会中无故缺席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部门例会无故取消,扣3分;部员出席率低于现有人数50%,会议效果差,扣2分;在值班过程中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

(三)校学生委员会全体大会之后,留职部员人数比率低于30%者扣3分;

(四)在该月宿舍卫生评比中得分不及格者,扣2分;

(五)其他处分情况,比照前款规定予以扣分。

第三节考核的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监察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述对各学生干部考核期间内加分或扣分项目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加分或扣分项目;

(二)监察部在月末统计考核成绩前,提前一周通知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各分管主任填写考核表格,并提交监察部,进行该月考核统计,所涉考核对象无故不填写者,该月考核成绩计以零分计算;

(三)考核结果统计完毕后,将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交由主任委员会议核准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对前十名部长作出客观评价,并进行公告。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对当月公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七日内向监察部提出书面复议,监察部在接到复议请求之日起七日内,召开听证会,听取复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后报主任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修改原考核结果并书面告之提请复议人;对复议结果有异议者在接到申诉结果起七日内向主任委员会议提请申诉,主任委员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做出申诉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第十五条部员5人以上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联名以书面形式向主任委员会议提请复议,主任委员会议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复议意见,并对复议结果进行公告。

第四节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给前三名部长颁发奖状并奖励现金若干。

第十七条学生干部在职期间,经核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由监察部建议,经主任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免去其职务:

(一)考核总分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低于60分者;

(二)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最后一名者;

(三)一学期内有一门以上必修课重修;

(四)消极对待工作,拒不服从安排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因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者;

(七)因其他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三款中规定的留职部员人数比率=留职部员人数/实际招收部员总人数*100%。

第十九条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主任委员会议行使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篇三:

县政法委考核汇报材料

镇综治维稳工作汇报材料

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州考核组一行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这既是对我镇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舞。

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镇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我镇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这条主线,坚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载体,深刻理解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镇位于***县东段、***河之滨,***河绕镇自东向西汇入黄河,东临临***,接国道213线通往***,南接广河,北邻***至永靖,西去县城至***,交通便利,信息灵通,自然条件优越,经济比较发达。

东接国道213线,距省会***45公里,是***县乃至***州的“东大门”,总面积46.8平方公里,平均值海拔1780米。

全镇共辖11个行政村,105个合作社、5158户、25256人,总耕地面积11272亩,人均耕地面积约0.46亩;20XX年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07元。

一、夯实基础、明确责任。

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稳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硬任务。

一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将综治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将

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村一级单位进行目标管理,对于年底考核成绩较差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狠抓基层综治网络建设,成立了综治、公安、司法、信访为一体的综治工作中心,村级成立治保、调解为一体的综治维稳工作站,村社成立综治信息员、调解小组等组织,通过镇村社三级基层组织建设,编织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网络;四是着力抓好村级硬件建设,党委、政府根据各个村的具体情况,加大对村级的投入,确保每个村综治维稳工作站都做到四有,即:

有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从而确保村级综治工作正常开展。

二、完善综治维稳中心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在综治维稳工作中,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了综治维稳中心。

并为中心购臵了办公桌椅和办公设备,并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和职责。

调整充实了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突出平安创建、禁毒、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四个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按照“补充完善、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组建村级治保巡逻组织11个,镇综治维稳中心牵头,联合行动,对集镇、旅店、废品收购站等特种行业和场所进行了一次清查整治,逢集日在锁达路三岔路口派驻义务协管员,维护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镇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镇、村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等管理服务机构,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

对重点人口进一步加强列管、帮教工作,全面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和信息资料。

通过摸排,截至目前共登记出租房屋45间,暂住人口164人,社区矫正人员13名,两劳释放人员22名,五年列管的刑满释放人员291人,累计发现吸毒人员427名。

共发生治安案件18起,查结18起。

三、狠抓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利用集镇宣传、中小学宣讲、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认真开展关于《劳动法》、《计划生育法》、《禁毒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同时利用横幅、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类矛盾。

坚持在重大活动或者敏感时期排查热点难点问题制度,并以破解难题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化解。

各村各单位坚持每月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20XX年全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2起,成功调处11起,调处成功率达91.6%。

村级调出矛盾纠纷8起。

舀水胡门拱北在信教群众提议修建拱北时,在宗教界人士之间发生矛盾,镇党委、镇政府及时掌握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有关宗教人士做思想工作,最后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该事件现已得到妥善调处。

(三)、加强帮教组织建设,开展帮教安臵工作。

进一步落实了安臵帮教责任书;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臵;

并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四)、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

同时把《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宣读给有关的社区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目前我镇有社区矫正对象13名,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了我镇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治安、政治的稳定。

四、2.02袭警案件工作开展情况。

2.02案件发生以来,镇上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镇长为副组长的***镇处臵突发性群体案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下设监控组、信息组、医务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5个工作小组,开展情况通报、政策宣传、应急值班、信息报送、医疗救治、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1、广泛开展宣传。

2月2日晚,配合抽调的县直单位,进村入寺、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工作,对案件的真实情况向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通报,广泛宣传宗教政策。

积极动员宗教教职人员利用2月3日主麻日,向广大信教群众通报案件的真实情况,积极宣传宗教政策。

截止2月2日晚12时,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了“主麻日”宣传活动。

通过对群众的正面宣传,广大信教群众对此次暴力袭警案件深恶痛绝。

2、积极走访入户。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镇组织干部深入参与袭警案件的群众家中,耐心细致做好涉案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同时,深入对已抓获人员家中,及时解决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3、全力做好稳控。

事发后,抽调镇、村干部,组成五个工作组,从2日晚10时开始,通过道路设卡、驻村值班等形式,昼夜值班;并在11个村确定了11名信息员,及时掌握动态,搜集信息,严防群众上访、串联。

落实日报告制度,各村及时上报重点人员的稳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反应,快速妥善处理。

4、对保释、放回人员的稳控措施。

针对保释人员的管理工作,我镇认真分析讨论,研究制定了对保释人员的稳控措施。

一是涉案人员放回到乡镇后,写下保证书,在外出时,写请假条,写明外出时间、去向、事由和返回时间,由支部书记和包村工作组审核签字后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及时向镇、村两级报告,截止目前在押4人,放回人员38人,并对已放回人员进行培训,书写保证书38人,忏悔书38份,心得体会38份,坚持每天用电话报到一次,2月16日至2月24日,每天培训1次,2月27日开始,每周培训2次;二是镇上分8个工作小组,对重点村、重点人员进行不定时回访监控,并做谈话记录;三是强化跟踪回访。

由包村工作组长、村干部组成回访组,加强与“保释”人员和重点人员的联系、走访和沟通,了解“保释”人员和重点人员的生活、思想动向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向,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做到动态化管理;四是强化教育帮扶。

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镇、村、社干部共同教育的方式,对“保释”人员实行“三帮一”的帮教措施,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和劝导工作,并帮助重点人员解决生活、春耕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五是强化日常监控。

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各敏感时期,始终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安排,采取24小时监控等必要措施和手段,将各类重点人员严格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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