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舍 安 全 管 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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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管理
校舍安全管理
郾城区龙城镇黑龙王庙小学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内的一切房屋、场馆及其附属设施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必须加强管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或任意改造。
2、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
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
3、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
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要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4、学校屋房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
每个教室内的环境、课桌椅、门窗、黑板、电器设备开学时由总务处配齐,班主任验收签名,学期结束时由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名,发现损坏,照章赔偿。
5、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技能,做好防火、防盗、防损坏工作。
教育师生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管、电源。
6、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
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
教育学生爱护教学用具,自觉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
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7、总务处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玻璃墙,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每月28日将检查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学校。
8、门卫、保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总务处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9、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
10、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11、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
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12、如果有校内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周围构筑安全防护栏,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醒学生切勿靠近施工现场,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要求施工人员照章作业,注意安全,不违规施工。
如果校外周边有建筑施工,学校应及时和施工单位沟通,督促施工单位搭建安全通道,加固并经常检查塔吊,预防塔吊倒塌。
校舍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校舍管理员是学校总务处所属人员,主要负责、管理学校校舍。
2、校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校舍的情况,包括维修、安全、保洁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校舍管理领导小组,确保校舍无隐患。
3、校舍管理员在暑假前对于学校校舍所应维修和保养的项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校舍管理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或奖励;由于工作的疏忽而造成的后果,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校舍管理员无权出借或出租学校校舍。
6、学校校舍管理中出现人为损坏的要及时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学校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应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职责,规定处置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预案确定后,应组织进行演练,进一步修改、完善预案,确保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如果有事故发生,学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助有关方面的力量,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相关人员也要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学校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中应充分调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徐合祥
副组长:
马自民
成员:
权军亭、陈红民、宛俊梅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界定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3、具体措施
(1)在平时,组织各办公室和班主任加强疏散演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普及校舍安全的有关知识。
(2)在校医的指导下对有关人员进行急救培训。
(3)公布常用电话号码,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消防大队119及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校园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情况的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抢救工作的准备。
(2)加强组织纪律,各组成员要听从现场指挥,积极履行职责。
抢救过程中,各组成员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3)抢救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抢救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坚持责任追究制度。
凡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立校舍安全管理台账制度
1、安全组织台账。
包括校舍安全工作网络图,安全工作委员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治安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法制副校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情况。
2、安全计划总结台账。
记录当年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3、安全会议台账。
包括上级安全文件贯彻情况、校舍安全活动通知、发文和安全领导组织会议情况,主要记录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尤其对安全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和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内容要详细填写。
4、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包括安全领导小组及教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教师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要存档。
5、安全检查台账。
要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账。
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班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除此之外还要按照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6、事故台账。
事故台账要记录本校发生的各类事故。
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班级、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部门或班级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账。
7、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账。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账记录对各班级、办公室及个人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对事故发生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
台账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8、消防台账。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账、消防工作会议。
9、安全制度台账。
记录本学校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制度、应急预案。
10、安全装备台账。
建立校园监控、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消防栓、防盗栏杆、防盗报警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装备台账,记录以上设施变更维护情况。
校舍安全工作台账由专人填写保管,安全会议记录台账要用手工填写,其他台账可用计算机管理。
安全工作会议台账、安全检查台账、事故台账记录要详细,如有的项目内容较多,填写不下,可加页填写,台账格式要统一完整。
安全检查制度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锅炉房、配电房、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2、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落实工作。
3、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
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
对经技术鉴定为C级以上的危房,一律封房停用,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4、总务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
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
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
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当地城建部门参与技术指导。
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关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
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校舍消防制度
1、要积极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要把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当前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要利用各种途径和机会,教育学生不要上山玩火,尤其是在组织春游、扫墓等活动时,不得擅自用火。
同时要加强火灾逃生、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黑板报,上一堂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知识课,向每一位学生发一份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卡,每名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作文,每位学生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传信。
3、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含园长)要亲自抓,要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把每个区域、每个环节、每一项工作的防火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施安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
校长是本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要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要加强对学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药品过期、水压不足、设备损毁等问题,要及时整改。
要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台账制度,每次检查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载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要求和措施,检查人员在书面记录上要签名,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由领导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并及时组织整改。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浴室、文体活动场所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和检查。
每个消火栓、每只灭火器都要编好号,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学校要把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要将消防设施的财产编号、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放置地点等信息制成标签贴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施设备上。
6、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和训练。
要有计划地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煤、油)、实验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火灾险情的能力。
假期中不再使用的教学楼、宿舍等场所,要确保关闭电源总开关及所有的用电设备。
假期中仍有住校学生的,要集中安排住宿,并落实专人管理。
严禁师生在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点燃蚊香、使用明火。
7、要根据《关于学校突发消防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和完善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和高效率。
要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把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班子人员的职责分工。
8、要切实加强对下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对学校的防火工作,不但要加强监督管理,更要加强检查和指导,使本区域内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校内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三级资质,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建筑施工的相关证件,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和工程质量保证。
2、施工方必须封闭施工的现场,建立安全隔离网。
按照学校特殊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工作制度和作息时间表。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施工人员和学校师生的安全。
3、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以后,必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预案,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岗制度,施工现场安排专人值守。
4、校园实行凭证出入(工作证或出入证),无证人员及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全校教职工均需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保安人员管理。
5、非上班时间,校园内的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等各类场所均实行全封闭断电管理(住校学生食宿、学习场所除外)。
教职员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楼内,需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楼内,出楼时需登记离开时间。
6、在校内施工单位的外来人员需到保卫处进行备案,并按有关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舍维修养护制度
1、常规维修及保养。
各类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用户填写报修单,总务处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管理员复验。
2、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
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铁门、铁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铸铁管每3年油漆一次。
木门、木窗每5年油漆一次。
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大楼外墙的清洗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
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3、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
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班级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
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修理。
4、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
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总务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
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长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5、其他维修。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他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