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购销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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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购销合同
篇一:
马铃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甲方:
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
六、包装
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
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
账号:
05-543XX4000066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篇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甲方:
甘肃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
伊犁德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黑金刚
2、数量:
2吨
3、级别:
原种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18000元/吨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货款36000元。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XX年3月20日以后拉运。
六、包装
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4、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有效期XX年12月30日。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甘肃定西白泉马铃薯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开户行:
甘肃省定西市农行安定区支行新法人代表(签字):
市区分理处
账号:
080901040000012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三:
马铃薯购销合同
篇一: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甲方:
甘肃定西百泉马铃薯有限公司
乙方:
伊犁德胜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黑金刚
2、数量:
2吨
3、级别:
原种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18000元/吨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货款36000元。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XX年3月20日以后拉运。
六、包装
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种薯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4、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有效期XX年12月30日。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甘肃定西白泉马铃薯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开户行:
甘肃省定西市农行安定区支行新法人代表(签字):
市区分理处
账号:
080901040000012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篇二:
马铃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甲方:
武川县誉农马铃薯种薯专业合作社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
2、数量:
3、
二、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不低于99%,单薯重50克以上,净度不低于97%,符合原种种薯标准(gb18133-XX)。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
。
2、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代表在甲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
六、包装
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验货的种薯足量供货。
2、甲方提供的种薯,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种薯质量及问题),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必须及时将货运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二)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货款转入甲方账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及就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有关法律保护,若发生违约问题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开户行:
武川县农业银行青山路分理处
账号:
05-543XX40000661
土豆购销合同
甲方:
加麻乡人民政府
乙方:
琼结县中学
甲方为农产品土豆的种植销售方,乙方为农产品土豆的收购商。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种植农产品土豆,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收购甲方按约生产的土豆。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土豆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产品名称:
土豆数量:
1周1000斤单价:
元
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琼结县中学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
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三、货款结算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周提供1000斤土豆,货到付款。
四、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甲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甲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乙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制定帐号:
篇四:
土豆购销合同2
土豆购销合同
甲方:
加麻乡人民政府
乙方:
琼结县中学
甲方为农产品土豆的种植销售方,乙方为农产品土豆的收购商。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种植农产品土豆,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收购甲方按约生产的土豆。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土豆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产品名称:
土豆数量:
1周1000斤单价:
元
二、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琼结县中学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乙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三、货款结算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周提供1000斤土豆,货到付款。
四、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甲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甲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乙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
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其他
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制定帐号:
篇五: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供方(甲方):
购方(乙方):
代表:
XX年月日
马铃薯种薯购销合同
供方(甲方):
武川县种植专业合作社代表:
购方:
(乙方):
村,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现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销售脱毒马铃薯种薯,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如下。
1、品种:
克新1号2、数量:
45吨。
3、质量标准:
品种纯度95%以上,净度98%以上,病、烂、冻薯率小于2%;
4、薯块规格:
单薯重50—120克,包装定量:
98市斤±1市斤/件;
5/市斤。
单价内包含甲方提供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
二、交货及付款方式及:
在签订本购销合同2日内,乙方预付甲方购种薯款元,甲方负责在乙方付清款5日内将种薯运抵乙方指定地点。
运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
XX年4月日前,地点:
武川县乡村;
四、甲方供应的马铃薯种薯必须提供县级产地检疫证书,保质保量供给甲方所订购的品种。
五、违约条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组织发货;若乙方未付款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2、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甲方承担马铃薯由于本身遗传基因缺陷以及因品种、品质等未达到种薯标准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不承担乙方因仓储、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导致的损失;
4、如发生其它质量纠纷,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六:
马铃薯生产购销合同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_________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
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1.提供____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_________%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_________元计)。
余下_________%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
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二乙方职责: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_________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
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
(合格薯标准:
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_________市斤以上)。
级外薯按每市斤_________元收购。
(级外薯标准:
无腐烂,单个重_________--_________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_________%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_________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_________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_________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
篇七:
马铃薯生产购销合同
甲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______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
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1、提供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50%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元计)。
余下50%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
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
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
(合格薯标准:
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市斤以上)。
级外薯按每市斤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