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项目区.docx
《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项目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项目区.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项目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第二次)
询
价
文
件
询价人:
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询价公告(第二次)
广安市金卓建设有限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选择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二)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等。
(四)工期: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验收后15日内。
(五)质量标准: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方案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视为编制成果合格。
二、服务内容
按《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办法》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编制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向询价人提交合格成果资料(含文本、图件、附件等)。
三、技术服务费发包最高限价为4.9万元,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应不低于(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丙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五、保证金的缴纳
本次询价保证金900元,询价申请人在询价会议现场递交询价保证金,询价结束后,未中选的,保证金将现场全额退还;中选的,保证金可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询价现场未递交询价保证金的视为无效申请人。
六、询价须知
(一)申请人编制询价采购申请书,包括询价申请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书和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等。
询价采购申请书正本、副本各1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有询价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询价申请书须整体包装并密封。
询价申请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询价截止时间前1日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询价公告截止时间前予以答复,并及时书面通知各询价申请人,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
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询价申请人如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须承担财产安全、人身安全责任和一切费用。
本项目服务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申请人的报价为自主报价。
(二)询价申请人在询价公告载明的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及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携带至询价现场并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接受询价人的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报价书。
(三)询价时间:
2018年7月24日下午16时00分。
询价申请书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询价申请书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而拒收,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
(2)询价地点:
广安金土地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广安金安大道52号)。
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准时参加询价活动,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取最低报价法确定中选单位,在满足本公告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
如最报价相同,以随机方式确定中选人。
(六)本次询价活动的费用:
询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
(一)《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签订合同:
中选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
(三)询价公告文件、报价文件、回答质疑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中选单位拒签合同,按违约处理,取消中选资格,可在排名中按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取一家递补单位为中选单位,递补选取单位须执行第一中选人的最终报价,如无可取的递补单位,招选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五)合同保证金。
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以转账方式向询价人交纳中选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进度退还。
(六)付款办法。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询价中选人编制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方案批复后10日内,询价人一次性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八、本次询价解释权属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附件:
1、询价申请书格式
2、合同样式
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询价申请书格式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第二次)
询
价
申
请
书
询价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询价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询价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询价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询价活动。
委托代理人在参加询价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性别:
年龄:
委托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
询价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月日
注:
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三、报价书
致:
(采购人)
一、我公司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项目名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询价申请报价。
二、我公司以人民币¥:
(大写:
)作为该项目技术服务费包干报价。
三、一旦中选,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询价公告及附件的各项规定完成承担的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工作。
四、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公告所提出的付款方式。
五、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询价申请书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六、我公司完全理解贵公司将合同授予合理最低报价的申请人的行为。
询价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合同样式
合同书
甲方:
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本着诚信、平等、互利、合作、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工期和质量
1.1工作内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
1.2工期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验收后15日内。
1.3质量
乙方提交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方案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视为编制成果合格。
第二条 执行技术标准和文件规定
1、《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0号);
2、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3、《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1号)
4、其他相关标准和文件规定。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包干总价款:
万仟佰拾元整(¥元)。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乙方编制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与浓溪镇山寨村、友谊村、会战村、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方案批复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向乙方提供下列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城镇建新区位置图(变更前);项目区申报资料(文本、图件、批复);项目区实施规划变更资料(文本、图件、批复);项目区实施规划验收资料(文本、图件、验收合格证);城镇建新区位置所在乡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提供资料与省厅备案底图一致);城镇建新区范围线。
4.2及时确定城镇建新区变更地点,书面通知乙方。
4.3加强协调与配合,保证乙方的技术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工作。
4.4及时协调组织成果上报。
4.5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4.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甲方通知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区城镇建新区变更资料编制。
5.2在履行合同期间,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不低于1次。
5.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满足审批条件的文本、图件、表格及电子文档等成果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承担费用。
5.4变更方案批复后,及时完成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备案。
5.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承担合同期间所有安全事故责任。
5.6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5.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交付成果
6.1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成果资料(含文本、图件、附件等)3套,甲方如需增加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工本费。
6.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本项目全部成果归甲方所有。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7.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本合同签定后,任意一方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的,将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8.2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停止或终止合同的,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甲方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
8.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4乙方逾期完成合同约定义务,每日应承担合同总费用的5%违约责任,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
乙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5若乙方提交的成果两次以上未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书、停止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针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52号签订,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技术服务费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0.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项目审批部门的为准。
10.3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