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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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ICS13。
060.30
Z23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699-20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DomesticWastewaterpollutionforTownandVillage
2011—09—05发布
2011—09-05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席北斗、张列宇、夏训峰、李晓光、赵颖、熊瑛、刘锦霞、王德全、张生海。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水量和水质、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验和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14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2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准则
GB14554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0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70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HJ/T15-2007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CJJ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T54—19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CJJ6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HJ/T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3-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377-2007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20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64/T700—2011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9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wastewater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
主要包括厕所卫生间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农村公用设施、旅游接待户、旅馆饭店、家庭农副产品加工及畜禽散养农户等排水,不包括乡镇企业工业废水。
人工湿地ConstructedWetland
参见HJ2005中3。
1的有关规定。
预处理Pretreatment
参见HJ2005中3。
12的有关规定。
基质BedFiller
参见HJ2005中3.11的有关规定。
孔隙率Porosity
参见HJ2005中3。
6的有关规定。
水力停留时间HydraulicRetentionTime
参见HJ2005中3。
7的有关规定。
表面有机负荷OrganicSurfaceLoading
参见HJ2005中3。
8的有关规定。
表面水力负荷HydraulicSurfaceLoading
参见HJ2005中3.9的有关规定。
水力坡度HydraulicSlope
参见HJ2005中3.10的有关规定。
渗透系数Permeabilitycoefficient
参见HJ2005中3.13的有关规定.
土地渗滤系统Subsurfacesoilinfiltrationsystems
由土壤-微生物-植物组成的生态污水处理系统,通过系统内微生物和植物的生物化学作用,使营养物质和水分得到循环利用,实现污水的资源化、无害化。
稳定塘Stabilizationpond
参见CJJ/T54—93中2.0。
1的有关规定.
4 水量和水质
4.1 水量
宁夏地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污水排放系数、污水排放量按表1取值.
农村生活污水用水量、排放系数及排放量取值表
区域
卫生设施情况
人均用水量
(L/人·d)
污水排放系数
人均排水量
(L/人·d)
沿黄灌溉农业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80~100
0。
7~0。
8
55~80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50~80
0.6~0。
7
30~55
表1(续)
区域
卫生设施情况
人均用水量
(L/人·d)
污水排放系数
人均排水量
(L/人·d)
沿黄灌溉农业区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30~50
0.5~0.6
15~30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20~30
0。
4~0。
5
8~15
中部干旱风沙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70~80
0.6~0.7
40~55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50~70
0。
5~0.6
25~40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30~50
0.4~0.5
12~25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20~30
0.3~0.4
6~12
南部山区
全日供水、户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50~70
0.5~0。
6
25~45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衣机等部分用水设施及部分卫生设施
40~50
0。
4~0.5
15~25
有供水龙头,基本用水设施不完善
20~40
0。
2~0.3
6~8
无供水龙头,无基本用水设施
10~20
0。
2~0。
3
2~6
注1:
取值时,应对各村具体用水现状、用水条件、供水方式、经济条件、用水习惯、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村庄一般比镇区低;定时供水比全日供水低;发展潜力小取较低值;制水成本高取较低值;村内有其他清洁水源便于使用时取较低值。
调查分析与本表有出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注2:
本表中的卫生设施主要指洗涤池、洗衣机、淋浴器和水冲厕所等。
4.2 水质
农村生活污水排水水质因排水类型不同而差异较大,宜根据实地监测确定。
若无条件实地监测,则按表2取值。
宁夏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值
单位:
mg/L
区域类型
水质指标
SS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pH
沿黄灌溉农业区
200~300
300~400
150~200
30~50
30~50
5~8
6。
5~8.5
中部干旱风沙区
200~300
300~500
200~300
40~60
40~60
6~8
6.5~8。
5
表2(续)
单位:
mg/L
区域类型
水质指标
SS
CODCr
BOD5
氨氮
总氮
总磷
pH
无量纲
南部山区
200~300
300~600
200~350
40~80
40~80
6~8
6。
5~8。
5
1注:
表中取值来源于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监测数据。
5 总体要求
5.1 工程类型及规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单户、村分散型、单村集中型、连片集中型等处理工程类型,各类型划分按表3执行,鼓励结合实际的创新型分散处理形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类型
工程类型
水量
(m3/d)
家庭数
(户)
人口数
(人)
距离要求
(km)
单户、村分散型
≤4。
0
1~10
<50
就地处理(原位处理)
单村集中型
4。
0~200
10~500
50~2500
村村距离>5
连片集中型
>200
>500
>2500
村村距离<5
2注:
分散型、集中型主要以距离要求区分,不宜单纯以水量、家庭数及人口数区分。
5.2 工程项目组成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主体处理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
a)主体处理工程:
预处理、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渗滤系统、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污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
b)辅助工程:
厂区道路、围墙、绿化、电气系统、给排水、暖通、建筑与结构等工程.
5.3 场址选择
应符合不同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农村环保专项规划的要求.
综合考虑交通、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发展扩建、再生水回用等因素.
应考虑自然背景条件及特点,包括土地面积、地形、气象、水文以及动植物生态因素等,并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勘察。
场址应不受洪水或内涝的威胁,且不影响行洪安全,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再利用。
土地渗滤系统应选择在地下水位较深,土壤渗滤性能较好的场地。
工程选址应充分利用废旧河道、池塘、沟谷、荒地、盐碱地等闲置土地及未利用土地。
土地渗滤宜选在村镇的水源地下游,且应位于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防止水体散发臭气和滋生蚊虫的侵扰。
5.4 总平面布置
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按构(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地质条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因素,合理安排,紧凑布置。
场区的高程布置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石方的要求.多单元湿地系统、多塘系统高程设计应尽量结合自然坡度,采用重力流形式,需提升时,宜一次提升。
应综合考虑系统的轮廓,不同系统单元的搭配、水生植物的配置、景观小品设施营建因素,使工程达到相应的景观效果。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工艺设计应综合考虑处理水量、原水水质、占地面积、建设投资、运行成本、排放标准、稳定性及区域自然气候条件、植被类型和地理条件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适宜的方案。
预处理程度根据具体水质水量情况与污水处理技术政策,选择适宜工艺,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预处理设施宜采用悬浮物去除效果较好、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的工艺。
后处理、污泥处理、恶臭处理等工艺设计应符合GB50014及相关行业规范中的规定。
6.2 工艺流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当地水文、地质、规划、村落分布特征、现场调查等情况来确定。
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分别如图1、图2所示:
图1 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
图2 农村生活污水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选择流程图
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村分散型及连片集中型处理工艺流程分别如图3、图4所示:
图3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
3注:
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
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
1。
图4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4注:
图中的“排放标准”指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虚线框表示不同预处理工艺.一级标准达标处理中,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出水要回流。
其中人工湿地回流比为1:
3,土地渗滤系统回流比为1:
1。
6.3 预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应包括格栅、沉砂池、沉淀池等,其设计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
预处理的程度和方式应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出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工艺类型等因素,可选择格栅、沉砂等处理工艺、水解酸化及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池等强化处理工艺。
单户、村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采用改良式化粪池进行污水预处理。
改良式化粪池污染物产生量取0。
1m3/人年~0.14m3/人年。
改良式化粪池有效水深取2m~3m。
池体容积为污水量与污泥量之和。
滤料层高度为0。
8m~1。
2m.
连片集中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一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接触氧化池等预处理技术。
二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三级标准达标技术可采用格栅、沉砂池等预处理技术。
综合考虑污水水质特征,可按下列指标选择预处理措施:
c)污水的BOD5/CODCr<0.3时,宜采用水解酸化处理工艺;
d)污水的SS含量>100mg/L时,宜设沉淀池;
e)污水中含油量>50mg/L时,宜设除油设备;
f)污水中的DO<1。
0mg/L时,宜设曝气装置.
6.4 人工湿地工艺设计
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A。
6.5 稳定塘工艺设计
稳定塘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B。
6.6 土地渗滤系统设计
土地渗滤系统处理工艺设计详见附录C。
6.7 一体化设备
一体化设备可采用接触氧化工艺、氧化沟工艺,工艺具体要求可参考《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
7 检验与过程控制
7.1 一般规定
应按国家现行的排放标准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
参与控制和管理的机电设备应设置工作和事故状态的检测装置。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符合HJ/T353—2007、HJ/T354-2007、HJ/T355-2007、HJ/T101—2003中的有关规定。
所用监测仪器应符合HJ/T15-2007、HJ/T96—2003、HJ/T103—2003、HJ/T377-2007中的有关规定.
7.2 检测与控制
对系统各环节的进出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
流量、水位、pH值、BOD5、CODcr、氨氮、TN、粪大肠杆菌等。
监测频率:
水位和pH值每月1次,其他指标每季度1次.
人工湿地系统的检测还应包括降雨量、湿地水位、植株密度等。
检测频率根据管理要求确定。
其他监测项目应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大中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小型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处理工艺单元,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控制。
采用成套设备时,设备本身控制宜与系统控制结合。
自动控制系统可采用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PLC)控制,实时监控运转情况,可设集中和现场两种操作方式。
关键工艺控制参数,如预处理系统的流量、DO、SS、CODcr等检测数据宜参与后续工艺控制.
8 主要辅助工程
8.1 电气系统
供电方式应根据用电要求,与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GB50052和GB50023中的有关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4中的有关规定。
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中的有关规定。
8.2 给水、排水及消防
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
给水设计应符合GB50015和GB50013的有关规定。
排水设计应符合GB50014中的有关规定。
管理区消防应符合GB50016和GB50140中的有关规定。
8.3 采暖、通风和空调
建筑物的采暖和空调的设计应符合GB50019中的有关规定。
当建构物的机械通风不能满足工艺对室内温度、湿度要求时,应设置空调装置。
建筑造型应简洁、新颖、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布局应满足工艺设备布置要求,同时应考虑今后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的可能性。
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69的有关规定。
构筑物设计应符合GB50003和GB50070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抗震等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有关规定.
9 劳动安全与职业安全
在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劳动安全和卫生可参考GB12801的有关规定.
工程建设运行的同时,应保证安全和卫生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秋季人工湿地收割植物应妥善处置,以免引起火灾。
10 施工与验收
10.1 一般规定
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相应的施工资质,除遵守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之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施工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取得产品合格证。
构筑物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J14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04的有关规定;设备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231的有关规定;管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有关规定.
10.2 工程施工
施工前期准备的主要任务是清理和平整场地。
清理工程包括清理场地内的垃圾、树木以及其它障碍物等.
潜流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周边围堰宜采用夯实的土壤构建,坡度宜为4:
1~2:
1。
在夯实过程中,应考虑土壤的湿度,不得在阴雨天施工。
围堰建成后,应进行表面防护,如种植护坝植被等.
基质铺设过程中应从选料、洗料、堆放、撒料4个方面加以控制。
基质应进行级配、清洁,保证填筑材料的含泥(砂)量和填料粉末含量达到设计要求值。
人工湿地植物种植时应有专业人员指导.
人工湿地防渗材料采用聚乙烯膜时,应由专业人员用专业设备进行焊接,焊接结束后,需进行渗透试验。
10.3 环境保护验收
在生产试运行期间应进行处理效果试验,试验报告作为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处理效果试验包括以下项目:
g)处理污水量;
h)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
i)污泥的处理情况;
j)电能消耗。
污水处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包括:
k)各类污染物环境监测报告;
l)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m)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n)试运行期间污染物连续监测报告;
o)完整的启动试运行、生产试运行记录。
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
11 运行与维护
11.1 调试与运行
人工湿地调试与运行
在调试运行阶段,应进行前期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p)应进行池内水深测试,检查配水管道,配水应均匀;
q)应检查水泵、水位控制器,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在调试运行期间,应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的负荷。
为了促进植物根系发育,人工湿地运行初期应进行水位调节。
在调试运行阶段,应符合下列要求:
r)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指导手册;
s)专业管理人员具有污水生态处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t)按污水处理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
u)设置护栏、警示牌,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
工程的运行应符合CJJ60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运行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运行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岗位合格证书。
工程在运行前应制定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定期巡视、交接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工艺设施和主要设备应编入台帐、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建(构)筑物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工艺流程图、操作和维护规程等应贴挂于明显位置,运行人员应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并定期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各岗位人员在运行、巡视、交接班、检修等生产活动中,应做好相关记录.
应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并定期对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
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请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稳定塘运行与维护
稳定塘竣工验收后,用未污染水预灌,确定渗透率,维持防渗层水分、防止杂草生长。
在堤坡上栽植多年生型、低矮型植被,及时去除悬至水面的树枝和杂草,并保持塘内不出现泥滩。
及时修复塘堤的受损和被冲刷部位。
检验进水和出水的水质和水量。
排水前,应先对塘水和受纳水体水质进行检测。
定期清除塘底污泥.
日常维护中要注意保护塘内生物的生长,但也不能让水生生物过度生长,特别是藻类的快速繁殖会使出水水质下降。
塘是否出现渗漏是检查的重点,要注意对塘的出入水量进行定期测量,以查看有无渗漏。
也可抽取地下水进行检测,查看是否受到塘水的下渗污染。
土地渗滤系统运行与维护
无复杂设备,仅在秋末冬初进行植物收割,其它不需要日常管理维护。
11.2 运行管理和故障处理措施
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运行管理与故障处理措施
日常运行管理事项:
v)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单元进水后,应检查配水效果,确保配水均匀;
w)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结冰期等各种极端天气情况,调节和控制人工湿地水位,不得出现进水端壅水现象和出水端淹没现象;
x)应根据植物不同生长期进行田间管理,补种缺苗,勤除杂草,及时收割处置;
y)应对湿地工程及土地渗滤系统污水输送管道、集排水设施、湿地进出水装置进行定期的清理维护。
特殊控制事项:
zz)应加强植物的病虫害控制,在控制过程中应防止引入新的污染源;
aa)应加强人工湿地及土地渗滤系统的杂草控制.
故障处理:
bb)应对处理系统的管件进行定时巡查,当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清理或更换管件;
cc)当池内产生断流时,可通过调节水位解决,出现水质不稳定现象时,应检查填料是否堵塞,必要时更换部分填料。
防堵塞措施
dd)控制进水悬浮物浓度;
ee)适当的采用间歇运行方式;
ff)局部更换人工湿地或土地渗滤系统的基质;
gg)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反冲洗措施。
稳定塘运行管理与故障处理措施
稳定塘溢流与防渗措施:
hh)稳定塘应防止暴雨时期产生溢流,在稳定塘周围要修建导流明渠将降雨时的雨水引开;
ii)暴雨较多的地方,衬砌应做到堤顶,以防雨水冲刷;
jj)塘的底部和四周可作防渗处理,预防塘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防渗处理方式可采用粘土夯实、土工膜、塑料薄膜衬面等。
稳定塘二次污染控制措施
防臭措施
稳定塘是敞开式的污水处理构筑物,且水面较大,污水在其中长时间停留,运行管理不善将会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如产生臭味、滋生蚊虫等.
控制臭味及蚊蝇可参考以下方法:
kk)稳定塘前宜设置沉淀池或水解池,应避免塘的负荷过高;
ll)当无法降低进水负荷时,可增设间歇运行的表曝机,增加上层水体的溶解氧;
mm)塘周围植树,绿化环境;
nn)及时清除老化的浮水植物。
污泥处理
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按照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污泥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oo)沉砂池(渠)宜采用机械或重力沉砂,并应设置贮砂池或晒砂场;
pp)污泥脱水宜采用污泥干化床自然风干,亦可采用机械脱水;
qq)污泥作为农田肥料使用时,应符合GB4284中的有关规定;
rr)污泥作填埋处理时,含水率应小于85%;
ss)塘的设计应考虑排泥或清除污泥的设施;
tt)污泥间歇清除时段,一般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