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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布部门】贵州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3.08

【实施日期】201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

(贵州省卫生厅 2013年8月)

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我省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全省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和《贵州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贵州省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国土面积17.62万平方公里,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55.5%。

辖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1个新区(贵安新区),共有88个县(市、区、特区),1705个城市社区和1445个乡镇,17583个行政村。

2011年末全省人口4238万人,常住总人口346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12.76万人,乡村2256.2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

2011年财政总收入1330.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01元,比上年增长16.6%。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52.88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5.8%。

农民人均纯收入4145.35元。

比上年增长19.4%。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76元,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38.3%。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利用

1.居民健康水平与医疗服务需求:

2011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3.31‰,自然增长率6.38‰,妇幼卫生年报婴儿死亡率8.6‰,孕产妇死亡率24.5/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63.05/10万。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5.5%,其中,城市15.0%、农村16.0%;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9.7%,其中,城市13.78%、农村6.10%;按疾病系统分类,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排在前六位的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运动系统、肌肉骨骼疾病、循环系统疾病和内分泌及营养疾病,合计占两周患病人数的82.5%。

平均两周每千人口患病天数为855天,两周每千人口卧床天数为142天,卧床率为30.1‰。

按疾病系统分类,慢性病患病率前五位疾病依次是:

循环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合计占慢性病患者人数的79.8%。

2.医疗服务利用: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城乡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1.7%,其中,城市10.9%、农村12.3%;比2003年城市地区增加了14.46%,农村地区增加了14.86%。

城乡居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为48.8%,其中:

城市55.8%,农村43.0%,均较2003年明显上升。

首诊城市地区患者在卫生室、个体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就诊的比例为58%,在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的比例为42.0%。

农村地区57.7%的首诊者在卫生室或诊所看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比例为33.4%,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比例为8.9%。

城乡居民年住院率为7.7%,其中,城市6.7%、农村8.7%。

与2003年相比,城市住院率增加了143.4%,农村增加了270.3%。

城市地区居民在省、地市级医院住院的比例占52.3%,在县(区)级医院住院的病人占32.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病人占11.8%。

农村地区居民52.3%的病人在乡镇卫生院,33.0%的病人在县级医院,10.4%的病人在省地(市)级医院住院。

住院病人中手术病人占23.1%,城市地区占33.3%,农村地区占15.7%。

手术平均等待时间4.2天,城市地区5.0天,农村地区2.9天。

应住院而未住院比例为28.2%,其中,城市33.4%,农村24.3%,均较2003年显著下降(2003年分别为46.5%和60.5%)。

城市地区应住院而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原因和自认没有必要,分别占72.8%和15.2%,农村地区此两者比例分别为72.5%和9.2%,城乡因无床位未住院的比例仅占0.4%。

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推算,全省年两周患病累计总人次数达到1.56亿人次,就诊1.18亿人次,未就诊0.38亿人次。

两周患病患者构成中,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约172万人次、消化系统疾病患者约65万人次、运动系统疾病患者约40万人次、循环系统疾病患者约27万人次、损失中毒患者约13万人次;全年住院313.6万人次,应住院而未住院约90万人次;全省有慢性病现症患者约400余万,其中,循环系统疾病患者约93万、肌肉骨骼系统疾病患者约70万、消化系统疾病患者约53万、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约40万、内分泌系统疾病患者约34万、肿瘤患者约7.8万。

全省有经医生明确诊断的高血压患者约74万、糖尿病患者约29万、冠心病患者约22万、脑血管病患者约20万。

居民住院的最主要原因为疾病住院占77.9%,其次正常分娩住院占10.8%,再次损伤中毒住院占6.5%。

(三)医疗资源及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分析

1.医疗机构:

2011年末,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687所,其中,医院621所,占2.4%。

医疗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8174所,占31.8%,非公立医疗机构17513所,占68.2%。

综合医院472所,中医院67所,中西医结合医院4所,民族医院4所,专科医院73所(其中,口腔医院6所、眼科医院4所、耳鼻喉科医院1所、肿瘤医院1所、妇产医院10所、儿童医院1所、精神病医院16所、皮肤病、结核病、麻风病、整形外科医院各1所、骨科医院12所、康复医院7所、其它专科医院11所),护理院1所,街道卫生院14所,乡镇卫生院143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98所,村卫生室20260所,门诊部51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2798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9所,妇幼保健院(所、站)98所,急救中心(站)4个。

在621所医院中,公立医院288所,占47.5%;民营医院333所,占53.6%;其它医院53所,占8.5%。

三级医院27所,二级医院152所,一级医院173所,其它医院269所。

621所医院中,床位在0-49张的259所,占41.7%;50-99张的154所,占24.8%;100张-199张的77所,占12.4%;200-299张的69所,占11.1%;300-399张的25所,占4%;400-499张的8所,占1.3%;500-799张的有16所,占2.6%;800张以上的仅有13所,都是综合医院,仅占2.1%。

意味着我省27所三级医院中有超过一半的床位数在800张以下,有48所二级医院床位数在200张以下。

专科医院中只有1所肿瘤医院和1所骨科医院床位数在500张以上,妇幼保健院中只有1所床位在500张以上。

1436所乡镇卫生院中,达到卫生部建设标准的仅454所,占31.6%;13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的仅59所,占41%;39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建设标准的201所,占50.5%。

与2010年比较,全省医疗机构总数增加了533所,其中,村卫生室增加了477所,综合医院增加了58所,专科医院增加了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了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了21所,门诊部增加了10所。

一年来,民营医院增加了75所,而诊所、医务室和卫生所则减少了55所。

2.床位数:

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11.753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数7.8368万张,占66.7%;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3.4259万张,占29.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00张,占3.3%,卫生院29661张,占25.2%,门诊部698张,占0.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有4678张,占4%(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80张,占0.2%,妇幼保健院(所、站)4398张,占3.7%);其它医疗机构(疗养院)有229张,占0.2%。

医院床位中,综合医院62005张,占医院床位总数的79.1%;中医院9406张,占12%;中西医结合医院430张,占0.5%;民族医院306张,占0.4%;专科医院6161张,占7.9%;护理院60张,占0.08%。

2011年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2.77张,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1.85张。

各市州中,贵阳市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最多,达6.47张。

医疗机构病床平均使用率79.6%,其中,医院病床平均使用率87.1%,乡镇卫生院病床平均使用率64%。

与2010年相比,各市州床位数均有所增加,全省床位数共增加12257张,增长11.6%。

其中,贵阳市、遵义市和毕节市增加较多。

千人口床位数全省平均增加了0.3张,贵阳市增加了0.6张。

医院病床使用率全省平均增长0.82%,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平均下降4.07%,其中,六盘水市下降最多,下降21.68%。

3.卫生人员:

(1)卫生人员总数:

2011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有卫生人员16149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8017人,占66.9%;管理人员6295人,占3.9%;其他技术人员5477人,占3.4%;工勤技能人员7118人,占4.4%;乡村医生26527人,占16.4%;卫生员8060人,占5%。

各级各类医院在岗职工总数83847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总数的51.9%。

其中,综合医院在岗职工68239人,占各级各类医院在岗职工总数的81.4%;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合计有在岗职工9665人,占11.5%;专科医院在岗职工5903人,占7%;唯一的一所护理院有在岗职工40人,占0.05%。

(2)卫生技术人员结构:

全省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2827人(其中,执业医师34337人),占39.6%;注册护士41136人,占38%;药师4830人,占4.5%;技师(士)5566人(其中,检验师3530人),占5.2%;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3658人,占12.6%。

各级各类医院有卫生技术人员69320人,占全省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4.2%,占医院在岗职工总数的82.7%。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194人,占全省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56.5%;执业医师22311人,占全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总数的65%。

执业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92.2%;注册护士31013人,占全省医疗机构注册护士总数的75.4%。

在各级各类医院中,综合医院卫生技术人员56856人,占82%;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合计有卫生技术人员8074人,占11.6%;专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4369人,占6.3%。

综合医院执业(助理)医师19554人,占80.8%,执业医师18150人,占81.4%。

执业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92.8%;注册护士26017人,占83.9%;药师(士)2715人,占76.4%;技师(士)3294人,占81%,其中检验师2101人,占81.7%。

(3)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2011年,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68人、执业(助理)医师1.07人、执业医师0.86人、注册护士0.98人。

其中,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0.82人(含村卫生室内的卫技人员)、执业(助理)医师0.39人、执业医师0.24人、注册护士0.21人,药师(士)0.127人,技师(士)0.03人,检验师0.02人。

另全省每千农业人口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0.97人。

每千城市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64人、执业(助理)医师2.97人、注册护士3.24人;每千农村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72人、执业(助理)医师0.71人、注册护士0.51人。

(4)公立医院:

卫生技术人员57113人,占全省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2.4%;有执业(助理)医师20153人,占全省医院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83.4%,有执业医师19030人,占全省医院执业医师总数的85.3%;有注册护士26543人,占全省医院注册护士总数的85.6%;有药师(士)2967人,占全省医院药师(士)总数的83.5%;有技师(士)3217人,占全省医院技师(士)总数的79.1%。

非公立医院上述人员仅分别占全省的17.6%、16.7%、14.7%、14.4%、16.5%和20.9%。

全省三级医院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和技师(士)数量分别占全省医院的34.7%、32.8%、34.8%、41.3%、27.5%和28.5%。

与2010年相比,全省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增加了10029人,增长10.2%,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长0.26%。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增加了2118人,增长5.2%;执业医师增加了1849人,增长5.7%;注册护士增加了5503人,增长15.4%;药师(士)增加了228人,增长5%;技师(士)增加了387人,增长7.5%(其中,检验师增加了264人,增长8.1%)。

(5)学历结构:

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中,研究生学历占1.98%(执业医师中研究生学历占5.2%)、大学本科31.96%(执业医师中占60.89%)、大专占34.57%(执业医师中占23.07%)、中专及中技占27.76%、无专业学历占3.73%。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58%(执业医师中占11.56%)、大专43.29%(执业医师中占41.42%)、中专及中技占44.92%、无专业学历占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占18.73%(执业医师中占45.15%)、大专37.27%(执业医师中占34.6%)、中专及中技占41.55%、无专业学历占2.45%。

乡村医生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5.3%、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占81.3%、在职培训合格者占12%、无专业学历者占1.4%。

4.医疗设备:

全省现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

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1台,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1台,质子治疗系统0台,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0台。

乙类医用设备:

800mA及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24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78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ECT)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9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7台。

全省医疗机构万元以上的设备40443台,总价值549539万元。

其中,100万元以上的设备733台。

在设备分布比例上,贵阳市最多,有11321台,占28%,100万元以上设备有250台,占34.1%。

其次为遵义市,拥有万元以上设备6626台,占16.4%,有100万元以上设备100台,占13.6%。

设备拥有量最少的是铜仁市,仅2415台,占6%,100万元以上设备仅32台,占4.4%。

5、医疗服务提供情况

(1)门急诊服务

2011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计开展门急诊总诊疗1.08亿人次,其中,各级各类医院提供了0.29亿人次,占26.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0.77亿人次,占70.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合计提供了2.2%的总诊疗服务。

在医院提供的总诊疗服务中,各级综合医院的服务量占了80.1%。

全省各市州中,贵阳市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1.7%,但却承担了全省医院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数的28.4%。

与2010年比较,全省总诊疗人次数增加了5298136人次,增长5.2%。

其中,医院总诊疗人次数增加了3737149人次,增长14.7%;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了1295797人次,增长1.7%。

在占全省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上,医院所占比例增加了2.3%,基层医疗机构所占比例则下降了2.4%。

9个市州中,贵阳市总诊疗人次数增加最多,达1321483人次,增长6.0%;其次为毕节市,增加了1137375人次,增长8.3%;铜仁市增加了996166人次,增长12.3%。

六盘水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减少了276737人次,下降了4.8%;黔南州减少了72138人次,下降了0.8%。

各市州总诊疗人次数增加的显著特点是医院总诊疗人次数增加速度较快,除安顺市和黔南州呈一位数增长外,其它6个市州均呈二位数增长。

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数增长速度明显慢于医院,六盘水市和黔南州甚至出现负增长。

(2)住院服务

2011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计接纳入院患者4432190人,住院手术病人641047人,抢救住院危重患者250804人。

分别较2010年增长了5.5%、12.9%和24.4%。

其中,接纳入院患者数医院增加314255人,增长14.8%,其它医疗机构合计减少81769人,下降3.9%。

根据应住院而未住院率推算,全省尚有近90万人应住院而未住院。

各级各类医院接纳入院患者2433370人,占54.9%,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疗养院等其它机构)接纳了1998820人,占45.1%。

在医院提供的住院服务中,各级综合医院提供的服务占81.8%。

(3)政府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提供情况

2011年,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了全省42.3%的总诊疗人次、56.8%的留观病例、84.6%的健康检查服务和全省84.2%以上的入院服务、77.9%以上的住院病人手术和87%以上的危重病人抢救。

其中,政府办医院承担了全省19.3%的总诊疗人次,占全省医院总诊疗人次总量的78.2%;承担了全省39.2%的入院服务,占全省医院入院服务总量的77.8%;承担了全省73.3%的住院病人手术服务和85.0%的危重病人抢救任务。

可见,政府办医疗机构在我省医疗服务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尤其在住院、手术和危重病人抢救方面承担了绝大部分的服务任务。

非政府办医疗机构承担的住院服务不到全省的20%,承担的门诊服务则超过了全省的50%。

上述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职能分工较为明确,承担的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工作量比例较为合理。

但2011年与2010年比较,医院承担的住院服务和门诊急诊服务量上升速度显著快于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住院服务人次数甚至呈负增长。

医院承担的住院服务人次数占全省的比例和承担的门急诊服务人次数占全省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基层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在持续减弱。

政府办医疗机构在我省医疗服务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非政府办医疗机构仍以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主,缺乏高品质的医院,在住院服务和危急重患者抢救方面尚未形成与政府办医院的有效竞争局面,多元化、合理化的医疗服务格局尚未形成。

二、医疗机构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总量不足。

我省的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均低于全国2011年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全国和西部2009年的平均水平;医院,特别是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的规模总体偏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够强,服务质量不高,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省城乡居民中有近0.44亿人次未就诊和近90万人次应住院而未住院,存在较大的潜在医疗服务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都将使潜在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释放,未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量仍会逐年增加。

2、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主要问题是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十分薄弱,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低下。

地区间、城乡间、医院与基层间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水平差距明显。

贵阳市和遵义市优质医疗资源拥有量显著多于其它市州,包括医疗机构、床位、设备和人力资源。

而水城县、沿河县、松桃县、紫云县、关岭县等偏远贫困县医疗资源明显不足,服务能力较为薄弱。

近年来我省患者流向大医院就诊和住院的趋势十分明显,导致大医院超负荷运转,疲于应付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疾病的同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不足,资源闲置状况依然突出。

表明目前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看病贵”是到大医院“看病难”、“住院难”、“看病贵”,其症结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不了群众的需要。

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配置不足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已达到了全覆盖。

因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建设,解决其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是高质量人才匮乏的问题应成为我省今后一段时间内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3.医疗机构结构不合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平衡。

我省各级各类医院中,综合医院占76%,专科医院仅占11.8%。

73所专科医院中只有4所床位超过300张,多数专科医院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辐射能力都不强。

各类专科医院建设不平衡,尚缺乏急需的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职业病医院。

需求量巨大的肿瘤医院和儿童医院和结核病医院全省分别只有1所,致使这些专科医院床位十分紧张。

贵州省肿瘤医院床位使用率高达104.8%,贵阳市儿童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85%。

正由于专科医院发展缓慢,使得综合医院压力巨大。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职业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目前,我省有精神病专科医院27所,其中,由卫生部门举办的4所,由民政部门举办的11所,由残联举办的2所,由企业举办的1所,由个体举办的9所。

有精神病防治康复站、专科门诊、专科诊所6家,有医院设置的精神科12个。

县级综合医院均未设置精神科。

截止2011年末,全省仅有4所急救中心(站),有执业医师23人,注册护士17人。

分布在贵阳市南明区、六盘水市钟山区、安顺市西秀区和毕节市七星关区。

有33个县在综合医院内设立了“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机构”,尚有55个县(市、区)未设立院前急救机构。

面对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峻形势,亟需构建健全的医疗救治应急体系。

4、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近年来,我省积极扶持发展社会力量办医,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逐年增加,2011年底,全省民营医院333所,占全省医院总数的53.6%。

但总体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较少。

民营医院承担的总诊疗人次数和住院服务人次数仅分别占全省医院服务人次数的15%和25%。

非政府办医疗机构仍以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主,缺乏高品质的医院,在住院服务和危急重患者抢救方面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

民营医院存在低水平重复设置,规模小,功能不全,服务水平和能力有限,病床使用率低的问题,尚未形成政府办医院与民营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医疗资源分布密集地区和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缩小地区和城乡差别,保证各地区和城乡居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整体效益原则。

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作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加强政府办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鼓励政府办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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