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优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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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优秀版
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晋校安办〔2021〕4号)要求,我校开展了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特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接到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江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晋校安办〔2021〕4号)要求,我校立即召开行政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
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结合我校的实际,明确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工作口号,要求大家充分认识,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我校十分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形成了校长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按照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全校教职工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定了校园安全责任区,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加大了对功能室及全体教师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及各项活动管理,并实行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在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各组织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三、具体工作: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完善了各类安全预案;健全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拉网式地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我校没有校车,更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震带。
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落实“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校园门口管理、门卫室管理、保安员及警械配备等情况良好,学校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5.消防安全情况。
按照《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办关于漳州市荔城区“2.16”较大火灾事故的通报》要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得到健全和落实;建立健全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设施台账(全校有多少灭火器、消防栓,责任人分别是谁,各重点场所有何安全隐患,如何整治等);灭火器、消防栓实行“三定”(定点、定人、定时检查)制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完整合理;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消防演练;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校园安全稳定情况。
我校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
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
定期开展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演练,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
7.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
我校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8.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
不定期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9.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警校联动机制,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和群防群治机制健全,边防派出所民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
10.安全教育情况。
充分利用开学初对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每个月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落实2021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
11.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
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铁日木乡XX小学安全稳定
工作制度
总则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伍庙小学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稳定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稳定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稳定管理
七、学校一日值守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不得迟到、早退。
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值班人员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
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
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
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
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
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
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稳定管理责任制度
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稳定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诸如:
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
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
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稳定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
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
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
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