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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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习题
EG.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4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2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400万元。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规定应支付罚款20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2.20×7年度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4000000+1200000+4000000-6000000+2000000+600000
=25800000元
应交所得税=25800000×33%=8514000元
3.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该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1—2所示:
表1—2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60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
累计折旧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应付款
总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1800000×25%=450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000×25%=1500000(元)
递延所得税=1500000-450000=1050000(元)
4.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514000+1050000=9654000(元)
借:
所得税费用956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5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51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0
沿用上例中有关资料,假定A公司2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924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1—3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表1—3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
累计折旧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预计负债
0
总计
分析:
1.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9240000(元)
2.递延所得税
(1)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5400000×25%)1350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150000
(2)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920000×25%)1480000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4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30000
递延所得税=-150000-1030000=-1180000(元)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9240000—1180000=8060000(元)
借:
所得税费用806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03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240000
EG.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
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分析:
(1)2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0(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表所示。
表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2000
2075
7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00
1500
减:
累计折旧
300
15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200
1350
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0
800
400
其他应付款
250
250
总计
400
225
沿用上例中有关资料,假定A公司2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为1155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如表4所示,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不存在会计和税收的差异。
分析:
(1)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1155万元
(2)递延所得税
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收益)
(3)确认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表4单位:
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4000
4200
2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500
1500
减:
累计折旧
540
3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10
1200
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75
1000
675
预计负债
250
0
250
总计
675
740
EG.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申报2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1)20×8年,甲公司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零;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24000万元,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为20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2)20×8年9月5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购入某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
至12月31日,该股票尚未出售,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
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税,在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3)甲公司于20×6年1月购入的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8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
20×8年10月3日,甲公司从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20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至12月31日,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设在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4)20×8年,甲公司将业务宣传活动外包给其他单位,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4800万元,至年末尚未支付。
甲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5)其他相关资料
①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存在可于3年内税前弥补的亏损2600万元,甲公司对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50万元。
②甲公司20×8年实现利润总额3000万元。
③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其他差异。
④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适用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
⑤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
(1)确定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并计算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将相关数据填列在“甲公司20×8年暂时性差异计算表”内。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3)编制甲公司20×8年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009年原制度考题)
(1)甲公司暂时性差异计算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收账款
22000
24000
2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00
2400
200
长期股权投资
2800
2800
应收股利
0
0
其他应付款
4800
4500
300
合计
200
2300
(2)
递延所得税费用=650-(2000+300)×25%=75(万元)
(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650-(2000+300)×25%=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200×25%=50(万元),应交所得税=[3000+2000-200+(4800-30000×15%)-2600]×25%=625(万元)
借:
所得税费用7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75
递延所得税负债50
EG.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7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96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99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