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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ocx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2018年10月

 

第一部分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8年度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单位预算表

表1:

2018年单位预算汇总表;

表2: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3: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4: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5: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10:

2018年政府采购表;

表11:

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表。

 

第一部分: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1、单位构成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预算包括20个科室,具体是按专业不同设置有行政办公、后勤管理、人事管理等6个行政管理科室和疾病控制、卫生应急、疫情管理、免疫规划、地方病、艾滋病、职业病、慢性病防治、综合卫生及健康教育等14个业务科室。

2、主要职责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许昌市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4年,隶属于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4年2月由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改名为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8588平方米,人均面积74.04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760平方米。

中心工作按专业不同设置有行政办公、后勤管理等6个行政管理科室和疾病控制、卫生应急、疫情管理、免疫规划、地方病、艾滋病、职业病、慢性病防治、综合卫生及健康教育等14个业务科室。

业务范围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3、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116名,其中事业编制116名(管理岗位16名,专业技术岗位79名,工勤岗位9名),现在职人数为104人,离退休人数57人。

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以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为重点,将预防接种门诊复核验收与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开展预防接种门诊示范县(区)建设,提高预防接种管理和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脊灰防控新策略,继续保持全省无脊灰状态。

加强麻疹、风疹、甲肝、乙肝、流感、流脑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提高全省流感、麻疹网络实验室监测质量和检测能力,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2、认真做好手足口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肠道传染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

根据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定期进行疫情分析和趋势预测;做好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各地规范暴发疫情的监测和处置;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基层防控人员的技术培训,全面加强防治工作。

3、持续做好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工作。

继续开展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宣传教育和流动人口及农民工健康教育;做好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加强监测检测和患者治疗管理,全力做好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稳步推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规范性病丙肝诊疗,完成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4、做好消除疟疾工作,进一步落实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疟疾监测、病例管理等各项措施,减少死亡,逐步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监测,认真做好消毒质量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

实施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

5、加强防治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慢性病医防合作的工作模式及综合防控经验。

推动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防控,提高患者管理干预水平。

加强死因监测、行为监测、营养监测等工作,对高危人群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进一步开展口腔防治结合试点项目。

6、继续做好重点地方病监测工作,掌握病情变化趋势,强化健康教育,落实防治措施。

加强基层防治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地方病实验室外质控工作,强化培训,提高地方病防治综合实力和水平。

7、做好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工作。

 

第二部分: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259.01万元,支出总计2259.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819.1万元,增加56.89%,支出增加819.1万元,增加56.89%。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59.01万元,比上年增加819.1万元,增加56.89%,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文明城市奖、平时考核奖、物业补贴及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经费等。

其中:

财政拨款1664.31万元,比上年增加360.4万元,增加27.64%,原因是增加了全国文明城市奖、平时考核奖、物业补贴等津贴补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90万元,原因是停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7万元,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加67.39%;债务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部门结余资金517.7万元,比上年增加517.7万元,原因是部门结余资金安排中水质实验室购置仪器设备款499.7万元及其他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259.01万元,比上年增加819.1万元,增加56.89%,原因是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奖、平时考核奖等相关津贴补贴的支出。

按用途划分为:

工资福利支出1414.27万元,占62.61%,比上年增加363.37万元,增加34.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46万元,占9.18%,比上年增加18.36万元,增加9.7%;商品服务支出92.08万元,占4.08%,比上年减少14.83万元,减少13.87%,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项目支出545.2万元,占24.13%,比上年增加452.2万元,增加486.24%,原因是增加了实验室专项设备购置支出等。

主要项目是:

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3.64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近年来,我单位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

1、当前的现状:

通过不断夯实制度和组织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

2、存在问题:

我单位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绩效目标及自评质量不高等。

3、下一步计划:

切实提高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意识,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规范实施办法,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3辆有编制),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8年,本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预算公开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单位预算表

表1:

2018年单位预算汇总表;

表2: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3: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4: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5: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10:

2018年政府采购表;

表11:

2018年新增资产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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