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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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

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

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

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

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

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

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

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

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

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

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1、《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原工商文书,托运,28号令第三十七条)

22、《鉴定(检验)(检测)期间告知书》(替代原《(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食药监))

23、《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替代原《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工商)、《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食药监)、《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4、《封条》(三局通用)

2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物(场所、设施)委托保管书》(原工商文书)

26、《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原工商文书)

27、《财物(场所、设施)清单》(替代《财物(场所、设施)清单》(工商)《涉案物品清单》(质监)《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查封(扣押)物品清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食药监))

2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替代《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食药监)《调查终结报告》(质监))

29、《案件核审表》(替代《案件核审表》(食药监)《行政案件初审表》(质监))

30、《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替代原《行政案件审理记录》(质监)、《案件合议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食药监))

3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可替代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食

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2、《陈述申辩复核表》(新增)

3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替代原《听证告知书》(食药监)、《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

34、《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替代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工商)、《听证通知书》(食药监)、《听证通知书》(质监))

35、《不予组织听证通知书》(原质监文书)

36、《授权委托书》(新增)

37、《听证笔录》(替代原《听证笔录》(工商)、《听证笔录》(食药监)、《行者处罚听证笔录》(质监))

38、《听证报告》(替代《听证意见》(工商)《听证意见书》(食药监)、《听证报告》(质监))

39、《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替代《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质监)

《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表》(食药监))

40、《行政处罚决定书》(替代三局原决定书)

41、《责令改正通知书》(三家都有,统一格式)

42、《责令召回通知书》(原保化文书)

43、《当场处罚决定书》(以工商《当场处罚决定书》为蓝本,调整了

格式,内容减少为一页纸,食药监文书)

44、《物品处理记录》(替代《物品处理记录》(工商)、《没收物品处

理清单》(食药监)、《涉案物品处理记录》(质监))

4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没收款批准书》(替代原《延(分)期缴纳罚没款批准书》(食药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质监)、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工商))

46、《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替代《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工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食药监)、《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质监))

47、《申请执行表》(替代原《强制执行申请书》(工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食药监)、《强制执行申请书》(质监)。

48、《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替代《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工商)、《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食药监)、《行政案件结案报告》(质监))

49、《案卷封面》(原工商文书)

50、《案卷目录》(原工商文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本局于年月日对

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

(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早)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早)

年月曰

备注

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一份抄送人民检察院,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

市监—字〔—〕—号

年月日本局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

定书》(市监字〔〕号)对你(单位)实施

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因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局依

法已将案件移送,相关涉案财物(详见《财

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已于年月日

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移送。

附件: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移送书

市监字〔〕号

本局于年月日对

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发现

>

此案不属于我局管辖。

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件: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或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移送单位(公章):

序号

名称

数量

品级

规格

型号

备注

移送案件接收人:

年月曰

移送案件移送人:

年月曰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来源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月日时分

来源分类

()监督检查()投诉、申诉、举报

()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

案源提供人

监督检杳人

姓名

执法单位

姓名

执法单位

投诉、申诉、举报人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移送、交办机关

名称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案源登记内容

登记人:

年月日

案源交办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

案件名称

审批事项

提请审批的理由及依据

办案人员:

年月日

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住所(住址)

案件来源

案发地

案源登记时间

况及

\立

(不

\立案)

经办人:

年月日

办案机构负责人意见

建议本案由XXX.XXX等承办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调查函

市监字〔〕号

本局在处理

一案中,因

>

特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问题:

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调查通知书

市监字〔〕号

为调查了解

,请你于年—

月日—时—分到

接受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许可证

2.

3.

4.

办案人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调查笔录

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第—次

地点:

询问调查人:

被询问调查人: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由E政编码:

住址:

工作单位:

职务:

询问调查人:

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

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编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

是否申请回避?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月曰

第页共页

(续页)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页共页

(尾页)

被询问调查人:

本询问调查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已向本人宣读),

记录属实、无误。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月曰

第页共页

执法文书10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笔录

时间:

年_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_分地点: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检查人员:

执法证件号码:

当事人:

(个人)姓名: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住所(住址):

由E政编码: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单位或者住址:

由E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知当事人到场情况:

我们是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依照法律规定,

你有权依法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

第页共页

申辩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续页)

检查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曰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检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第页共页

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照片(图片)

照片(图片)

说明反映的问题:

拍摄地点:

拍摄人:

当事人或见证人: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拍摄时间:

年月曰时分

证据卷页

第份(共份)第页(共页)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据粘贴、打印处:

取证时间:

取证地点:

证明内容:

当事人签名确认上述证据内容属实:

执法人员签名确认:

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达回证

送达机关名称(盖章):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

送达日期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及收件日期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年月日

送达人(签字)

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由

案号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本局的行政法律文书,保证相关行政程序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案件相关的调查、告知、处理、执行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

3•案件处理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本局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行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当事人将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地址

当事人

送达地址

电话(手机)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当事人确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案件承办人员签名

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样取证单

被检查单位

址地

扁由

人责负

务职

被抽样产品情况

称名品产

期质保

产生

否口是口口.叩为否是

抽样及样品情况

m样居抽m对m0

量本样

否口是口还返求要否是品样样抽

封样情况

量数条封

本点样地用存备封

位立口条封

\17

章月印

(年

日章月z(\

抽样

对供

注备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被抽样单位存档,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一份承

办机构留存。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可沿用原有统一文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

市监字〔〕号

本局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违法案件中,需要对下列物品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

定)。

特委托你单位进行处理。

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对下列产品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等级

适用标准或规程

样品数量

项目

备注

1•委托人应当提供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所需样品;

2•委托人应当按时收取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并按双方约定交纳费用;

3•受委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进行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并于_年_月_日

前提交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一式—份;

4.受委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工作,或者提供不真

实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或因此引发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受委托人应在出具的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中载明鉴定的内容、委托

人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的过程、明确的鉴定结论、鉴

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及鉴定人和鉴定部门的签名盖章。

委托人印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受委托人印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

市监字〔〕号

你(单位),

经鉴定(检

验)(检测)(检定),被判定为

你(单位)如对该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有

异议,可于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逾期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告知。

附:

鉴定(检验)(检测)(检定)报告书份

报告编号: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字〔_〕号

你(单位)涉嫌(存在)

(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有关证据(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在此期间,不得销毁

或者转移证据。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本局将在七日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附件: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字〔〕号

本局于年月日以《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市监字〔〕号)对你(单位)有关

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现决定自年月

日起(全部;部分,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予以解除。

附件: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字〔〕号

经查,你(单位)涉嫌,本局

根据的规定,决定对有关

场所、设施、财物,(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实施(查圭寸、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

政强制措施的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本局将另行书面告知。

在此期间,未经本局批准,不得擅自使用、隐匿、变卖、销毁或者转移。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对本行政强制

措施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依法向本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查封、扣押财物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财物保存条件(根据财物属性,对保存条件有要求的必须填写):

查封场所(设施)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执法文书20

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监字〔_〕_号

本局于年月日以《实施行政强制

措施决定书》(市监字〔〕_号)对你(单

位)有关财物(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扣押)(封存),现决

定自年月日起(全部;部分,详见《财物

(场所、设施)清单》第号)予以解除。

其中需退还你(单位)的财物,请你(单位)于三个月

内领取。

逾期不领取的,本局将依法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送达人

(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曰

备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扣押(留)财物通知书

市监字〔〕号

本局在调查处理

一案中,需要对委托你(单位)

的下列物品(详见《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予以扣押(留)。

根据的规

定,请你(单位)协助办理。

附件:

《财物(场所、设施)清单》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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