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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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A320000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务
2A320050建筑工程造价控制
三、综合背景题
某建筑总承包企业,中标某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总额为800万元,工期为8个月。
合同签定日期为3月10日,双方约定4月10日开工,12月10日竣工。
合同规定:
①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0%。
②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5%,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
③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
④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⑴该工程的预付款的起扣点为()万元。
A.200B.300C.500D.600
⑵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该工程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
A.3月17日B.3月24日C.3月27日D.4月3日
⑶若甲乙双方约定在3月25日支付工程预付款而没有按期付款,则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应在()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A.3月27日B.4月1日C.4月3日D.4月8日
⑷基础工程施工完毕经自检认为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后,5月15日,向发包方提出了工程量确认的书面报告,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如果()之前,发包方依然没有到现场进行计量,则从第二天起,报告中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A.5月20日B.5月22日C.5月25日D.5月29日
⑸接上题,5月20日,发包方确认了计量结果,则()前,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A.5月27日B.5月30日C.6月3日D.6月17日
解析:
⑴答案D:
预付款的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1-预付款额度÷主要材料所占比重)=800×(1-15%÷60%)=600万元所以正确答案为D。
⑵答案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本工程中双方约定4月10日开工,所以应不迟于4月3日付款。
所以正确答案为D。
⑶答案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若双方约定在3月25日支付工程预付款而没有按期付款,则承包人应在4月1日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所以正确答案为B。
⑷答案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计算依据。
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本工程5月15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了工程量确认的书面报告,则发包方应在5月22日前进行确认。
所以正确答案为B。
⑸答案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本工程5月20日,发包方确认了计量结果,则6月3日前,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所以正确答案为C。
四、案例题
【案例1】
1.背景
某市一所中学(建设单位)利用国有资金投资兴建一栋多功能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22000m2,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招标前全部施工图纸己经出齐。
建设单位委托该市一家工程咨询公司编制了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某施工单位参加投标获得中标。
中标后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规定工程的合同方式采用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规定工期为450d,合同总价为5700万元。
合同规定:
(1)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接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
支付金额为经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的上月完成工作量的90%。
2)当工程款累计(含预付款)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时暂停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3)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调整时,其调整的工程款与进度款一并支付。
2.问题:
(1)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为哪儿类?
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方式是否妥当?
(2)合同中关于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条款是否完善?
尚需补充什么内容?
(3)除了关于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约定之外,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哪些事项进行约定?
【案例1】答:
(1)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
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固定价格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本案例为利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基础的合同属于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广,本案例工程性质明确,且已有全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合适的。
(2)关于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条款不完善。
1)关于工程预付款的条款还应补充工程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扣回的时间、比例等)。
2)关于工程进度款的条款应补充支付的时限。
(3)在合同条款中,除了对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约定之外,还应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2)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3)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4)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5)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6)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7)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8)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解析]
⑴此题综合了简答与判断。
考查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⑵此题考查考生关于合同价款约定内容的熟悉程度,能否准确判断合同条款是否完善。
⑶此题是一道简答题,同上题有连贯性,考查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
【案例2】
1.背景
某企业(甲方)拟投资兴建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2000m',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招标前己经出齐全部施工图纸,某施工单位(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编制了投标文件,经过投标竞争获得中标。
中标后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
(1)合同总价为500万元。
(2)本工程要求工期为160d。
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每拖延一天交工,发包方按结算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于拖延竣工给发包方带来的损失,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的3%。
由于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发包方给予工期的补偿。
(3)合同总价包括了完成规定项目所需的工料机费用、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风险费用。
乙方在报价中考虑了市场风险因素,无论实际施工情况如何,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4)工程款按月结算。
(5)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由承包人在接到变更洽商通知后14天内,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计价办法,提出变更预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
14天内没有提出的,由承包人承担有关费用。
2)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政策性变化影响造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调整。
双方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于2006年6月1日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
施工单位为加快施工进度,末经设计同意,将原设计的部分灰土垫层改为C15素混凝土,增加费用3000元。
事件二:
施工期间因台风迫使工程停工5d,并造成施工现场存放的工程材料损失1.2万元;台风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复费用4000元。
事件三:
施工期间钢材价格上涨,因此导致施工单位材料费用增加5万元。
事件四:
甲方提出改变部分隔断的装饰材料,施工单位于8月10日收到工程变更洽商通知,按工程变更洽商进行了施工。
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由于此项变更增加了施工费用5000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
2.问题:
(1)该工程合同属于何种形式的合同?
本工程采用这种合同形式是否合适?
为什么?
(2)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进行相应合同价款的调整?
【案例2】答:
(1)该工程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是适宜的,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
事件一:
不可调整。
施工单位不可擅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造成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事件二:
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
用于施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事件三:
不可调整。
本工程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应当考虑材料市场变化的因素,因此不能调整。
事件四:
不可调整。
因为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变更预算书,按合同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解析]
⑴此题考查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适用范围。
⑵此题属于分析题。
考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
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案例3】
1.背景
某开发公司的某施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最后市建工集团一公司中标。
十五天以后,开发公司向一公司发送了中标通知书,并指令一公司先做好开工准备,再签订施工合同。
一公司随即便按照开发公司的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开工准备工作,历时二十天。
之后开始开槽挖土。
开工后,一公司多次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开发公司都借故迟迟不同意签订。
开工一个月后,开发公司书面函告一公司已经另行落实了施工队伍。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公司将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
2.问题:
⑴合同形式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⑵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3】答:
⑴合同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⑵《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一公司未履行应有错误,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开发公司故意不签订合同,一公司可免责。
《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合同签订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双方虽未签订合同,但一公司按照开发公司的要求进行开工准备工作,已经实际履行了义务,故双方合同成立。
开发公司改变中标结果,另确定其他中标人,应视为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⑴此题考查合同订立的形式。
⑵此题为一道简答题。
考查考生能否掌握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
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案例4】
1.背景
某高校新址试验楼工程,建筑面积38000m2,地上7层、地下2层,框架结构,箱形基础。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
省建三公司在公开招标中中标。
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合同工期为720日历天。
工程于当年5月25日开工。
合同方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约定了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⑴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①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据实调整。
②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据实调整。
③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工程数量差异幅度在±5%以内的,不予调整;幅度超出±5%的,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④清单中暂估价材料和设备:
招标中给出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经过招标人认质认价后,据实调整差价并只计取税金。
⑤其他已经约定不做调整的从其相关规定。
2)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报价中的措施费,包含了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措施费。
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其余略)
3)综合单价的调整
出现新增、错项、漏项的项目或原有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8%的调整综合单价。
(其余略)
⑵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调整综合单价的方法
①由于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中标人上报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时遵循的原则:
人、材、机的含量及价格根据本地区现行预算定额,其中主材的价格依据施工当期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价格水平。
②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引起工程量增减,幅度在8%
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幅度在8%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水平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调整合同总价的方法
合同总价的调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
合同价款的调整必须有原始的文字依据,由承包人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后才可调整。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为20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垫层工程量为208m3。
事件二: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10060m3,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10670m3。
挖基础土方的综合单价为50元/m3。
事件三:
合同中约定的脚手架使用费为250000元,施工过程中由于脚手架的租赁费增加,实际脚手架使用费为280000元。
事件四:
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排水、降水费用为165000元,施工过程中由于持续降雨,雨量是过去20年平均值的2倍,致使工期延长30天,施工排水、降水费用增加到174000元。
事件五:
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塑钢门窗,运达施工单位工地仓库,并经入库验收。
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验时,发现有5个塑钢门窗框有较大变形,甲方代表即下令施工单位拆除,经检查原因属于使用材料不符合要求。
由此发生误工损失及材料损失10000元,工期延长3天。
事件六:
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设计变更,原设计的耐酸瓷板地面由原来的1200m2增加到1450m2,合同确定的综合单价为185元/m2。
施工时市场价格水平已经发生上涨,施工单位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综合单价为196元/m2,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经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并得到了批准。
2.问题:
⑴该工程采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却又约定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该约定是否妥当?
为什么?
⑵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以上事件,是否可以进行相应合同价款的调整?
如可以调整,应当如何调整?
【案例4】答:
⑴该约定妥当。
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并不是价格不可以调整。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双方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本案例综合单价在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专用条款约定的调整范围,是指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
⑵本案例中所发生的各项事项,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事件一:
不可调整。
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垫层工程量与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差异幅度为:
(208-200)÷200=4.0%<5%
根据本案例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之间的工程数量差异幅度在±5%以内的,不予调整。
因此依据合同不予调整。
事件二:
可以调整。
工程量清单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与按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的差异幅度为:
(10670-10060)÷10060=6.06%>5%
该工程量差异幅度已经超过5%,因此依据合同可以进行调整。
依据合同,超出5%部分可以调整,即可以调整的挖基础土方工程量为:
10060×(6.06%-5%)=107m3
或10670-10060×(1+5%)=107m3
由于工程量差异幅度为6.06%,未超过合同约定的8%,因此按合同约定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应调整的价款为:
50×107=5350元
事件三:
不可调整。
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脚手架费用属于措施费,因此不能调整。
事件四:
不可调整。
合同约定措施费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施工排水、降水属于措施费,因此不能调整。
事件五:
不可调整。
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塑钢门窗出现质量问题属于承包商的问题。
施工单位应该对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和相应的施工质量负责。
事件六:
可以调整。
因为该事件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合同约定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洽商部分引起工程量增减据实调整。
本案例工程量增加的幅度为:
(1450-1200)÷1200=20.8%
增加幅度已经超过8%,按合同可以进行综合单价调整。
根据合同约定,幅度在8%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水平提出,并已经过发包人确认。
应结算的价款为:
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
1200×(1+8%)=1296m3
按新的综合单价计算的工程量为:
1450-1296=154m3
调整后的价款为:
185×1296+196×154=239760+30184=269944元
或1200×(1+8%)×185+[1450-1200×(1+8%)]×196=269944元
[解析]
⑴此题考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
⑵此题属于分析题。
考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索赔成立的条件以及考生计算能力、。
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案例5】
1.背景
某工程业主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招标,有甲、乙两个主要分项工程,清单量分别为甲分项工程2400m3,乙分项工程3500m3。
某建筑承包商据此报出了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甲分项工程320元/m3,乙分项工程280元/m3,其报价中现场管理费率为10%,企业管理费率为8%,利润率为6%。
施工合同中约定:
若累计实际工程量比计划工程量增加超过10%,超出部分不计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若累计实际工程量比计划工程量减少超过10%,其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1.2;其余分项工程按中标价结算。
该承包商各月完成的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各分项工程工程量见下表。
月份
1
2
3
4
甲分项工程(m3)
700
800
700
600
乙分项工程(m3)
850
750
700
700
2.问题:
⑴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价款如何确定?
⑵该施工单位报价中的综合费率为多少?
⑶甲分项工程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⑷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款为多少?
【案例5】答:
⑴发包方确认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是: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的,可参照此单价来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相应价格,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
⑵该施工单位报价中的综合费率为:
现场管理费率:
1×10%=10%
企业管理费率:
(1+10%)×8%=8.8%
利润率:
(1+10%+8.8%)×6%=7.13%
综合费率:
10%+8.8%+7.13%=25.93%;
⑶甲分项工程结算工程款为:
甲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合计:
700+800+700+600=2800m2
(2800-2500)/2500=12%>10%
甲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计划完成量的10%,所以,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应调整甲分项超出部分工程综合单价。
甲分项工程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为:
2800-2500×(1+10%)=50m2
甲分项工程超出部分工程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1/(1+8%+6%)=0.877
甲分项工程实际结算工程款为:
2500×(1+10%)×320+50×320×0.877=880000+14032=894032元
⑷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款为:
乙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合计:
850+750+700+700=3000m2
(3500-3000)/3500=14.3%>10%
乙分项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计划完成量的10%,所以,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应调整乙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则乙分项工程结算工程款为:
(850+750+700+700)×280×1.2=1008000元
[解析]
⑴此题为一道简答题,考查确认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
⑵此题为一道计算题,考察综合费率的计算方法以及以直接费为基础的综合单价法的计价程序。
按照该计价程序计算各费率。
【案例6】
1.背景
某开发商通过公开招标与省建工集团二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承包范围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1450万元,工期为8个月。
承包合同规定:
⑴主要材料及构件金额占工程价款的60%;⑵预付备料款占工程价款的20%,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⑶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⑷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在最后一个月扣除。
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己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⑸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⑹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⑺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60万元。
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以及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下表
工程结算数据表(单位:
万元)
月份
4~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计划完成的建安工程量
600
240
260
200
150
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
580
250
280
190
150
业主供料价款
40
18
20
25
-
2.问题:
⑴本例的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分别是多少?
几月份开始起扣?
⑵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竣工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⑶工程师应签发的各月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累计支付工程款为多少?
⑷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随后甲
方另请其他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2.8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案例6】答:
⑴预付备料款1450万元×20%=290万元
预付备料款起扣点1450-290/60%(或(1-20%/60%)×1450)=966.667万元
8月完成250万元,累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