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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

21.1施工准备

21.1.1技术准备

1.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21.1.2材料准备

1.主要材料:

信息插座、光缆、铜缆、机柜、配线部件、桥架、管材、型材、铁件等。

2.缆线

(1)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根据材料运单对照检查对绞电缆和光缆的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内容应齐全,字迹应清晰。

外包装应注明电缆或光缆的型号、规格、线径或芯数、端别、盘号和盘长等情况,并要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3)电缆和光缆的外包装应无外部破损,对缆身应检查外护套是否完整无损,有无压扁或裂纹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应做记录,以便抽样测试。

电缆和光缆均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电气性能检验报告和测试记录。

(4)对于电缆或光缆有端别要求时,应剥开缆头,分清A、B端别,并在电缆或光缆的两端外部标记出端别和序号,以便敷设时予以识别。

(5)根据光缆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测试记录,审核光纤的几何、光学和传输特性及机械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光缆开盘后,同时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3.型材、管材和铁件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如显著扭曲)、无断裂、破损现象。

(2)钢管和硬聚氯乙烯塑料管要检验其管身是否光滑、均匀、无伤痕和变形,管内壁光滑、孔径和壁厚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铁件的材质和规格均应符合邮电部发布的通信行业标准《架空通信线路铁件》(YD/T206.1~29)等标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满足安装施工要求,不得有歪斜、扭曲、断裂、毛刺和破损等缺陷。

(4)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锌层应均匀完整、光洁,牢固地附着在铁件表面,不应有气泡、脱落、砂眼、裂纹、针孔和锈蚀斑痕,其安装部位与其他接合处也不应有锌渣或锌瘤残存,以免影响安装施工质量。

4.接插件

(1)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4)电缆插座面板和光纤插座面板应有明显标志(如颜色、图形和文字符号)。

(5)连接件的性能参数应与布线系统相匹配。

5.机柜、机架、配线架

(1)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标志名称应统一,其位置应正确、清晰。

发现有缺省、数量不符者,应做好记录。

(2)箱体(柜架)外壳表面应平整,不变形,无裂损、发翘、发潮、锈蚀现象。

箱体(柜架)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损,无挂流、裂纹、起泡、脱落和划伤等缺陷,箱门开启、关闭或外罩装卸灵活。

整体应密封防尘和防潮。

(3)箱内的接续模块或接线端子及零部件(配件)应装配齐全(或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4)配线接续设备的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包括机架外壳接地装置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

21.1.3机具准备

1.施工机具:

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剥线钳、弥勒钳、打线钳、光纤熔接机、对讲机、专用工具等。

2.测试机具:

网络测试仪、网络线缆测试仪、数字万用表、示波器、低频信号发生器、光时域反射计、光波网络分析仪等。

21.1.4作业条件

1.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应避免彼此脱节,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以求密切配合,协作施工,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调查现场,复核设计的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

事先预留的暗管、地槽、洞孔的数量、位置、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

有漏缺、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施工整改后再进行。

3.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土建工程必须全部完工,墙壁和地面均平整,室内通风、干燥、整洁,门窗齐全,门锁性能良好,钥匙齐全,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

(2)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满足安装施工需要。

(3)对设备间内铺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

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接地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

(4)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的220V、50Hz的施工电源,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

房间的面积大小、环境温湿度条件、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1.2施工工艺

21.2.1工艺流程

线槽、桥架敷设→水平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信息插座模块安装→配线架安装→接地→线缆端接→信息插座端接→系统测试

21.2.2操作工艺

1.线槽、桥架敷设(包括暗敷管路系统)

(1)与土建等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确认它们的走向、路由、位置、管径和线槽规格。

从整体和系统来统盘考虑,做到互相衔接,配合协调,不应产生脱节和矛盾等现象。

(2)暗敷管路系统的管材应根据其所在场合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来考虑,在易受电磁干扰影响的场所,必须采用钢管,并应设置良好的接地装置。

(3)暗敷管路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

(4)管弯曲时弯成角度不应小于90°,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保护管外径的10倍。

(5)暗敷管路管径大小除考虑管路长度、弯曲角度、弯曲次数外,还需考虑穿放电缆的管径利用率。

(6)引入管路的施工要求

1)引入管路的位置应邻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其距离一般不宜超过15m。

但不应与其他地下管线(如给排水管、煤气管、热力管和电力电缆等)过于接近,并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2)引入管路与建筑内管路的连接方式:

①引入管路与地槽连接。

管口的下边缘与地槽的底面一致或略高出1cm~2cm,以利于电缆(或光缆)平直安放。

②引入管路与走线架连接:

管口可伸出墙壁2cm~3cm,其位置应与走线架邻近衔接,以便电缆或光缆布置。

③引入管路为多孔管群时,管群口边缘应做成喇叭口形状,以利于电缆光缆敷设。

④引入管路的管孔内径一般不应大于90mm,但不得小于50mm。

⑤引入管路的室内外部分应尽量取成直线,不采用弯曲管道,以利于穿放电缆或光缆。

3)引入管路埋设要求

①在靠近建筑处应在地下0.8m,不得小于0.5m。

如穿越绿地,要注意覆土层的厚度,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取保护措施。

如管道外加做8cm厚度的混凝土包封或在管道上覆盖钢筋混凝土板等。

②引入管路向室外人孔或手孔方向做倾斜的坡度,一般为0.3%~0.4%,最小不宜小于0.25%,以防引入管路中有渗水流入室内。

(7)主干管路施工要求

1)上升管路安装

①上升管路不得在办公室或客房等房间内设置,更不宜过于靠近垃圾道、煤气管、电力管、热力管和排水管以及易爆易燃的场所,以免对信息网络造成危害和干扰等后患。

②上升管路的连接方式应根据建筑的结构体系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总体网络系统等情况来选取。

③检查所选用的管种(如钢管或硬聚氯乙烯管)、管径和长度(即起讫段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在混凝土浇筑时,上升管路应与附近的钢筋焊接(管材为钢管)或绑扎牢固(管材为硬聚氯乙烯管)。

在砖砌墙体中,上升管路的管子应不受力压损,并牢固可靠。

2)电缆竖井安装

①专用电缆竖井的位置不应过于靠近热力管、排烟道或厕所、浴室和水房等过于潮湿的场所;宜避免与电梯井和楼梯间相邻近,以免影响缆线的绝缘程度,降低使用年限,并应不受外界干扰以及符合防尘、防震等要求。

②专用电缆竖井其宽度不宜小于1.5m。

电缆竖井在每个楼层的外壁都应装设外开的操作门,并用具有阻燃防火性能的材料制成,门的高度不得低于1.9m,门的宽度不得小于0.7m。

③合用竖井时与电力线缆间距不宜小于1.5m,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的安全运行,减少电磁干扰影响。

不得和电梯井或管道井(包括排烟道、排气道和垃圾道等)使用同一竖井。

④电缆竖井中采用穿钢管敷设时,应预留1~2根备用。

(8)水平管路施工要求

1)配线管路的安装

①浇筑在楼层地坪及在抹灰层或垫层中,应尽量避免与其他管线的交叉,管径不宜超过32mm。

②将管材浇筑或砌埋在墙壁内,应与建筑的墙壁同步施工,不得先后脱节;在墙壁内必须可靠固定,相隔一定距离(小于1m)用木塞和木螺钉等把管路固定在墙上;在管路的外面应采用水泥砂浆或灰浆抹面层保护。

③暗敷管路在设备或技术夹层中应注意尽量远离对信息网络不利的环境。

2)水平配管常采用放射式(星状)分布方式、格子形分布方式(包括大厅立柱式分布方式)、分支式分布方式和混合式分布方式等几种形式。

放射式分布方式(星状分布方式)适用场合:

各种公共建筑,高层办公楼或租赁大楼,技术业务楼,楼层面积较小的建筑和住宅楼等。

(9)线槽施工要求

1)在综合布线系统主干路由上缆线较多且较集中的场合(如上升房或电缆竖井中以及设备间内),宜设置信息缆线专用线槽,其装设的路由和位置应以设计文件要求为依据,尽量做到隐蔽、安全和便于缆线敷设和连接。

一般宜选用带盖的全封闭无孔槽式桥架,如有防火要求,应选用阻燃材料制成的耐火型全封闭无孔槽式桥架。

2)合用线槽(通信电缆、监视控制电缆、计算机用电缆、有线电视电缆和火灾报警电缆等合用)宜分层安排。

如必须同层布置,它们之间应设置金属隔板,并有一定间距,以免互相干扰。

同槽内采取分层安排时应遵守如下次序:

通信电缆应在最上层,其次是计算机用电缆,再次是有屏蔽性能的控制电缆,然后其他控制电缆依次往下排列安放,毫伏级信号线应布放在最下层。

且采取措施使层间距离达到20mm~30mm,必要时可增大间距。

这样有利于屏蔽电磁干扰。

强电电缆线路和弱电电缆线路不应在同一线槽内,除非采取特殊措施,以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

3)线槽的路由和位置宜设在公用部位(如走廊等),不宜设在房间内。

在吊顶内敷设要有规则地整齐布置,线槽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如为封闭型线槽,其槽盖开启的净空应有80mm以上,以便槽盖开启和盖合。

吊架、支承等安装件牢固可靠,吊顶应有检修孔,以利于维修管理。

如线槽明敷时,安装高度不宜低于2.2m~2.5m。

线槽在屋内垂直敷设时,其垂直度的偏差不应超过3mm。

距离1.8m以下应加装金属盖板,以保护缆线。

为了防尘、防潮和防火,线槽均应采取密闭措施加以保护。

4)线槽水平支撑跨距一般为1.0m~2.0m,垂直固定点间距一般为1.0m,不宜大于1.5m:

①直线段线槽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支承或吊挂固定:

线槽本身相互接续的连接处,且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距离接续设备的0.2m处;线槽的走向改变或转弯处。

②非直线段线槽的支承点或吊挂点的设置应按以下要求:

当曲率半径不大于300mm时,应在距非直线段与直线段接合处300mm~600m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当曲率半径大于300mm时,除按上述设置支承点或吊挂点外,还应在非直线段的中部增设一个支承点或吊挂点。

③吊挂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吊装件与线槽(桥架)保持90°垂直,安装间隔均匀整齐,牢固可靠,无歪斜和晃动现象,并保持同一直线上安装;靠墙壁安装方式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在吊顶内敷设的线槽,宜采用单独的支撑件和吊挂件固定,不应与吊顶或其他设施的支撑件或吊挂件共享。

5)室内的普通型、湿热型和中腐蚀型等环境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线槽。

强腐蚀型环境可采用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

室外的轻腐蚀型和中腐蚀型可采用镀锌冷轧钢板或镀镍合金钝化处理线槽,强腐蚀型可采用不锈钢线槽。

6)在线槽内的电缆总截面积不应超过50%,且宜预留10%~25%的裕量。

钢制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30m,铝合金、玻璃钢槽式桥架、梯架的直线段每隔15m时,应预留伸缩缝,连接采用伸缩板。

7)电缆线槽与室内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1的要求。

8)在线槽表面涂刷过氯乙烯涂料,并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

90,其整体耐火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9)同一高度平行敷设的相邻的电线线槽之间应留有维修空间距离,不宜小于600mm。

2.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一般设在智能居住小区、校园式的大院内或街坊中,其电缆敷设方式通常有架空悬挂(包括墙壁挂设)和地下敷设两种类型。

宜采用地下敷设,只有在旧区改建或建筑布置分散时才采用架空杆路悬挂电缆,在街坊内如建筑物排列整齐、外墙面比较平直,电缆不会遭受外力损伤时,可以采用墙壁挂设敷设方式。

(2)地下通信电缆管道工程应注意复测定线、管道铺设、建筑人孔或手孔及工程检验等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好随工检验、隐蔽工程签证、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把关。

(3)地下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敷设前检查

①对所有电缆规格数量进行核对,外观、长度和电气性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非填充型全塑电缆,在敷设前应再进行一次保气试验,经确认电缆密封性能完全合格后,才能在管道中穿放敷设。

②核对电缆端别,按规定的端别敷设。

电缆芯线色标应对应。

2)管道内电缆敷设

①牵引电缆的拉力应均匀,不应猛拉紧拽,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电缆本身允许的牵引标准,牵引力不大于80%的允许拉力。

②严禁将已划伤的电缆拉进管孔。

应派专人随工随时检查电缆外表,要求无划痕和无损伤,电缆弯曲处不应出现凹凸折痕。

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须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

③电缆在管孔内的位置应平直,不得扭绞。

如需截断,应使用专用剪刀等工具,不得使用钢锯等利器,以防拉伤电缆芯线和损坏缆芯结构,影响线路传输质量。

3)电缆接续的封合

①电缆芯线接续前,应根据设计中规定的要求,复核两端电缆的规格、端别是否正确吻合,并检查电缆的密闭性能是否良好。

②全塑电缆的单位顺序和芯线排列均以规定的色标为准,在对号时应采用感应式对号器。

电缆外护套剖开长度和切口应符合规定,切口处应保留1.5cm长度的缆芯包带。

③全塑电缆芯线接续,必须按色标顺序施工。

如遇有障碍线对,无法修复时,应用预备线对替换,并应做好标记,严禁错对拼凑连接。

④全塑电缆芯线接续采用接线子接续,不允许采用剥离电缆芯线绝缘层将导线直接扭绞的接续方法。

电缆芯线接续应色谱正确,松紧适度,接线子接续后,应排列整齐,绑扎妥善,每个单位束的色标扎带应缠紧,保留在单位束的根部。

全塑电缆芯线接续采用纽扣型和模块型两种接线子的接续方法,应符合各自的规定要求进行,参看有关标准规定。

⑤电缆接头套管的封合均采用热缩套管法。

在选用热缩套管时,应根据全塑电缆型号、品种和规格等来选用相应的接续套管。

在热缩套管施工中应按照其操作顺序进行。

对热缩套管加热烧烤时,应先从套管中间起向两端加热(先中间后两端),在套管周围均匀加热,使套管显示剂(又称温度指示漆)由绿色或白色变为黑色,逐步加热到一定温度使套管收缩。

在套管接口处应出现两条白线,如未显示白线,应继续加热至显示出白线为止。

同时,在热缩套管的两端口及拉链处,应有少量热熔胶溢出。

在热缩套管未完全冷却前,不宜过多振动或搬移,在人孔或手孔中热缩套管封合后,要妥善放置在电缆托板上,加以固定并衬垫平稳。

热缩套管封合后,要求整个套管形状平直,表面光亮整洁、无褶皱、无异样。

所有显示剂均应变化,且较均匀,套管外表面颜色黑亮,热熔胶应全部充分熔化。

4)直埋电缆敷设

①直埋电缆敷设前要检查是否取得了城市建设有关部门或街道(园区)建设的主管单位的同意并签订了协商文件,以免与公共交通、绿化和其他管线系统发生矛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尤其是在埋设电力电缆或煤气管线的地段,应事先请有关单位派人到现场指导。

必要时,可在其他地下管线位置的邻近处挖掘“试探坑”,且不得使用铁镐或铁钎直捣,以免损坏其他地下管线。

②在校园式大院和街道内挖掘电缆沟槽和接头坑位,一般采取人工挖掘方式。

电缆沟槽的上口宽度、沟底宽度和沟槽深度的关系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电缆沟槽的中心线应与设计路由的中心线一致,允许左右偏差不得超过100mm,沟槽底面的高度偏差不应大于50mm,平面弯曲或纵面弯曲应符合直埋电缆最小曲率半径的规定和埋设深度的要求。

电缆接头坑位的长度应大于电缆接头长度约5倍,其凸出的半径从电缆沟槽中心线至凸出的坑边不应小于600mm。

③检查直埋电缆的型号、规格和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或图纸的要求,还应鉴别其电缆端别,其工作顺序基本上与管道电缆相似,可参照上述管道电缆有关要求处理。

④检查沟槽底部应平整、无杂物和碎石。

如有砂砾碎石,应将沟底加挖深度约100mm,并加以夯实找平,再铺垫10cm厚度的细土或细砂一层,再次平整,然后敷设电缆,在电缆上面铺一层10cm细土或细砂后,再在上面覆土(覆土中不得含尖角的杂物或碎石块)10cm,予以找平后再盖砖或预制混凝土板,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工艺要求。

⑤敷设电缆时不应发生折裂、碰伤、刮痕和磨破现象,如有这些现象,必须及时检修,并经测试检验确认电缆质量良好,并有记录备案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⑥直埋电缆在弯曲路由或需要作电缆预留盘放时,其电缆的最小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⑦检查复验电缆施工后的对地绝缘等电气特性有无显著变化,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施工方整改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⑧直埋电缆的接续和回填土、直埋电缆的电缆芯线接续和电缆接头套管的封合方法,均与一般的管道电缆相同,可参见管道电缆部分。

不同的是直埋电缆外面尚有钢带铠装保护层,应保证钢带铠装的电气连接符合有关标准。

⑨做好现场与施工图核实工作,以便绘制竣工图。

3.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前检查

1)主干路由中所采用的缆线型号、规格、程式、数量、起讫段落以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

2)将需要布放的缆线两端贴有标签,标签内容有缆线的用途和名称(可用代号代替)、型号、规格、长度、起始端和终端地点等,标签字迹应清晰、端正。

(2)电缆敷设

1)布放缆线的牵引力不宜过大,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

2)采用电动牵引绞车的型号和性能应根据牵引电缆的重量来选择。

3)布放线缆,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线缆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在垂直线槽内缆线应每隔1.5m将缆线固定绑扎在线槽内的支架上。

4)缆线不应产生扭绞或打圈等现象,也不应有可能受到外界挤压或遭受损伤而产生障碍的隐患。

5)在敞开式线槽或桥架内敷设电缆,水平敷设时,应在电缆的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间隔3m~5m处进行固定;垂直敷设时,应在电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进行固定。

6)在封闭式的线槽内敷设电缆,缆线均应平齐顺直,排列有序,互相不重迭、不交叉,缆线在线槽内不应溢出,影响线槽盖盖合。

在缆线进出线槽的部位或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7)在桥架或线槽内缆线绑扎固定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应均匀一致,绑扎松紧适度。

8)吊顶内布置缆线,应分束绑扎,且所有缆线的外护套应有阻燃性能,其选用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9)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3)缆线分隔要求及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1)各种系统(如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与卫星电视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的信号线、控制线及电源线等,如在同一路由上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电缆线槽或桥架,按系统分离布放,金属电缆线槽或桥架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各个系统缆线间的最小间距及接地装置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免互相干扰。

2)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对绞电缆与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21-2要求。

注:

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4.水平布线子系统电缆敷设

(1)布放电缆应有冗余,干线交接间或二次交接间的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为3m~6m,工作区为0.3m~0.6m。

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长度或按设计规定预留长度。

(2)非屏蔽的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缆线敷设时,要求牵引拉力适宜,牵引的节奏缓和。

敷设电缆芯线线径为0.5mm的4对对绞电缆时的牵引拉力不应超过100N;电缆芯线线径为0.4mm时的牵引拉力不应超过70N。

(4)布放主干电缆和双护套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

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暗管管径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任何段落暗敷管路内一般布放的缆线不宜超过3根。

(5)水平布线系统中缆线支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6)活动地板下敷设缆线,要求活动地板内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50mm,如活动地板内作为通风系统的风道使用时,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300mm。

(7)水平布线子系统的缆线可以利用公用立柱中的空间敷设缆线。

如果地板为格形楼板线槽与沟槽相结合的方式时,公用立柱的支撑位置宜避开沟槽和线槽位置。

线槽和沟槽设置方向和走向应与活动地板相互一致。

5.建筑群间主干光缆的敷设

(1)管道光缆的敷设

1)检查光缆穿放的管孔数和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如采用塑料子管,要求对塑料子管的材料、规格、盘长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一个水泥管管孔布放两根以上的子管时,其子管等效总外径不宜大于管孔内径的85%。

2)穿放塑料子管:

其敷设方法与光缆敷设基本相同,但需符合以下规定:

放两根以上的塑料子管,应在其端头做好标记或采用管子本身的颜色标志;敷设时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以免影响管子的质量;连续布放塑料子管的长度,不宜超过300m,并要求子管不得在管道中间有接头;牵引塑料子管的最大拉力不应超过管材的抗张强度。

布放完后,应将子管管口临时封堵,且固定牢固。

塑料子管应根据设计规定在人孔或手孔中留有足够长度。

3)在光缆牵引端头和牵引索之间应装转环,以免牵引过程中产生扭转而损伤光缆。

光缆牵引长度一般不应大于1000m,超长距离时,应将光缆采取分盘、分段牵引或在中间适当地点增加辅助牵引,以减少光缆所受牵引力和提高施工效率。

另外为使光缆外护套在敷设过程中不受损伤,应在出人管孔、拐弯处或与其他障碍物有交叉时,采用导引装置或喇叭口保护等保护措施。

4)光缆敷设后,应逐个在人孔或手孔中将光缆放置在规定的托板上,并应留有适当余量,避免光缆过于绷紧。

5)光缆穿放的管孔出口端应封堵严密,以防水分或杂物进入管内。

(2)直埋光缆的敷设

1)直埋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2)敷设前,先清理沟底,应无有碍光缆敷设的杂物,在沟底应铺垫10cm厚度的细土或砂土,平整后放入光缆,然后再回填30cm厚度的砂土或细土以便保护。

3)在同一路由上且同沟敷设光缆和铜缆时,应先敷铜缆,后敷光缆。

在沟底不得交叉或重迭放置。

光缆如有弯曲腾空和拱起现象,应设法放平,不得用脚踩或其他重物压光缆。

4)直埋光缆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见表21-4。

5)在校园式大院或街坊内布放光缆时不允许光缆在地上拖拉,也不得出现急弯、扭转、浪涌或牵拉过紧等现象,抬放敷设时的光缆曲率半径不得超过规定。

前后移动光缆的位置时,应将光缆全长抬起或逐段抬起移位,不宜过猛拉拽。

如发现破损等缺陷应立即修复,并测试其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盘光缆敷设后测试每公里金属外护套对地绝缘电阻值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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