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20160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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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讲义一、考试信息1、考试时间: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是自考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的专业课课程,每年4月份考察,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考试题型:

依据考纲,本次考试的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案例分析单选、多选、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二、复习计划:

二、复习计划:

全书为政策法规汇编类,要求大家要对书中各项政策了然与心。

复习时建议大家先认真熟读讲义2遍,按章复习。

每熟悉一章的知识,结合串讲习题。

可尝试自行回答课后复习题,检验书中知识点熟练程度。

建议可集中三天废寝忘食,进行忘我学习。

三天后小憩一天。

然后对书中重要法规、法条进行重点理解记忆。

衷心祝福每一位借助汗水、努力、加上一点点的好运。

顺利通过该科考试。

3、本书重点章节:

一、二、三、六、八、十、十一、十四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讲义第一章公务员管理第一节职务与级别1.公务员的概念第一节职务与级别1.公务员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当前我国公务员管理主要依据公务员法等法规,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2.职务与级别的设置与确定职务与级别的设置与确定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3.职务与级别确定3.职务与级别确定级别确定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累计五年定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公务员职务晋升后,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职务对应范围的,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级别。

受处分后,级别变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考试与录用1录用岗位类型、程序第二节考试与录用1录用岗位类型、程序

(一)录用岗位类型录用规定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录用程序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3)考试;(4)考察与体检;(5)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2公务员录用的准备与实施纪律与处罚2公务员录用的准备与实施纪律与处罚1.回避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1)设计本人利害关系的;

(2)有报考人员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30日内,试用期满30日内,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其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其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三节考核、职务任免、升降与奖惩1.考核第三节考核、职务任免、升降与奖惩1.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2.职务任免与升降2.职务任免与升降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2)晋升程序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此程序办理。

3)晋升领导职务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3.奖励3.奖励

(1)奖励种类与措施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讲义公务员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奖励共分五种类型:

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节培训与交流一、培训第四节培训与交流一、培训

(二)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机构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这是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二是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三是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主要提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的培训;四是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五是境外著名大学和培训机构。

(三)培训任务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五年每五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四)培训分类公务员培训丹为四种类型,即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1.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2.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3.专门业务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4在职培训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交流二、交流公务员的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在机关内部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将非公务员身份的公职人员调入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管理活动。

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转任是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意味着公务员的职位和隶属关系的转变,但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更。

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

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臵。

从转任原因来讲可细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务员转任,二是经公务员个人申请、机关批准同意的转任。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讲义第二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定义为: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按照设想,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还将加快出台一系列单项配套规定,逐步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

第一节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第一节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概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其法人资格进行核准登记并对其登记事项和社会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后,应当依法登记或者备案。

我国当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主要依据两部法规:

(1)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修改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以下简称暂行条例)。

(2)2005年4月15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事业单位法人二、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暂行条例第三条)。

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我国的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法人,一类是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这样,事业单位法人概念初步创设,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得以确立。

民法通则第五十条第二款还进一步规定: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与其他三种法人组织相比,事业单位法人有其独特之处:

独特之处:

一是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和开展活动的凭证不同。

二是活动领域不同。

三是产出不同。

第二节岗位设臵管理00010岗位设置管理一、概念第二节岗位设臵管理00010岗位设置管理一、概念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和收入分配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

其根本的着眼点是要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创建一种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符合事业单位性质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设臵二、岗位类别与等级设臵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试行职员制,职员岗位分为一至十级共十个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试行办法第十一条)。

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

(四)特设岗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臵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其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聘程序三、招聘程序各地对于招聘程序的规定有详有略,但基本上都包含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串讲讲义第四节岗位聘用一、岗位聘用制第四节岗位聘用一、岗位聘用制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二、聘用程序二、聘用程序聘用意见对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作了如下规定:

(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合同期限根据聘用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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