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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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验收方案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国鼎路北段拓宽保障性安居房工程
分户验收方案
中建七局温州项目部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分户验收组织机构2
三、分户验收人员岗位责任制2
1、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2
2、项目分户验收专业检查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3
四、分户验收专业土建、给排水、电气检查组任务分工表4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基本程序4
六、分户验收的条件与标识5
七、分户验收“户”的划分5
八、分户验收检查的一般要求5
九、分户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方法及验收数量7
1、室内地面7
2、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8
3、空间尺寸8
4、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9
5、防水工程11
6、烟道、通风道13
7、安装工程13
十、分户验收测量工具准备计划17
十一、分户验收质量保证措施18
十二、分户验收质量监督措施18
一、工程概况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瓯海区新桥街道国鼎路北段拓宽保障性安居(G-14、15地块)工程
2
工程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国鼎路与金蟾大道交叉口
3
建筑面积
70856.7㎡
4
结构类型及层数
剪力墙结构1#楼28层、2#楼30层
5
建设单位
温州市新桥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
设计单位
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
监理单位
浙江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9
质量监督机构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0
施工范围
项目范围包括土建、市政道路、水电安装、消防、弱电、室外附属、配套(包括电梯、配电等所有设备)等所有工程内容融资、施工、建设、移交及相关工作。
11
质量标准
合格
12
户型名称及数量
1#楼A型25户;B型51户;C型48户;D型48户;E型26户;F型1户;G型4户;
2#楼A型21户;B型54户;C型58户;D型13户;E型16户;F型8户;G型4户;
二、分户验收组织机构
参加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
李建光
监理单位:
黄岳军、陈飞熊
施工单位:
束锁芳、张少波、金有余、沈焰斌
三、分户验收人员岗位责任制
1、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项目的分户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会,具体对各专业检查组提出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和奖罚等要求。
(3)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分户验收的质量复查和监督工作,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方式,对已经验收的住户进行质量复查和监督,对照分户验收记录抽查检验结果,如果发现原检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宣布原分户验收检查结果无效,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分户验收的进度安排等管理工作,对未能按照进度规定完成分户验收的进度计划的,应及时进行调度和调整,确保分户验收按期完成。
(5)负责组织分户验收方案的编写专题会议,指定专人编写分户验收方案,并负责审查修改和审批工作。
(6)组织分户验收方案编制人,向各分户验收检查组,进行详细交底,使检查组人员掌握本工程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内容、实测项目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等。
(7)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分户验收的奖惩工作。
对验收认真、数据准确的检查组要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处罚,确保分户验收不走过场,达到减少住户投诉的目的。
2、项目分户验收专业检查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1)施工单位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分户验收方案及施工质量标准的要求,熟记本工程涉及的分户质量验收内容、验收数量和方法,按照规范及有关规定的检查方法,对每一户的工程质量及公共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并对检查结果按照国家及温州当地验收规范质量标准进行认真评定,填写表格记录,做到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编造数据,自觉接受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的质量复查和监督,确保分户验收质量。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人员按照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检验批项目、内容、实测数量,对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内容进行认真验收,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和签名,对于不合格检查内容和项目,监理单位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返修,完成后再进行验收。
(3)按时参加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组织的各种会议。
(4)负责分户验收工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
(5)遵守分户验收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在验收期间,一般不请假,确保分户验收工作正常进行。
(6)各专业检查组长负责对各专业记录表的汇总工作,作为是否可以为住户开具分户质量验收表的依据。
(7)监理方的验收成员要履行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责,确保分户验收的质量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8)建设方的验收成员要履行质量监督的职能,监督施工方、监理方的质量行为,确保项目分户验收各项数据的真实性。
(9)施工方的验收成员要认真履行提供工作条件的职责,负责提供检查工具、检查表格和其他方便条件,并负责项目分户验收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分户验收专业土建、给排水、电气检查组任务分工表
序号
单位性质
验收任务分工
1
建设方
负责召开分户验收交底会,全面负责分户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土建专业质量汇表的汇总工作。
2
监理方
负责按照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工具和方法进行观感、实测和使用功能检查,履行监理职能。
3
物业方
负责按照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工具和方法进行观感、实测和使用功能检查负责检测数据的记录、盖章。
4
施工方
负责按照分户验收方案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工具和方法进行观感、实测和使用功能检查、为检查提供必要的条件。
负责按照分户验收记录表、验收表的填写和整理。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基本程序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或证书;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依照分户验收要求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数量合理分组,成立分户验收组,并依据温州市分户验收标准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分户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签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每户验收后应在户内醒目位置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3)分户验收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元,验收小组应对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时标注并记录。
并按标准要求进行处理。
(4)单位工程通过分户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竣工验收组应当在接到相关质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分户验收的情况进行复核。
按户数的2%且不少于3户随机抽检复核。
竣工验收组的复核结果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复核情况表》填写。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
复核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责令相关主体重新进行分户验收。
(1)不符合如下规定的: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2)分户验收检查单元中的实测值误差为5-8mm的数量多于20%或误差大于8mm;
(3)分户验收检查单元中的观感质量状况记录不准确项数大于10%。
5、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向住户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由建设单位负责保存和存档。
六、分户验收的条件与标识
1、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
2、室内通水通电。
3、室内墙面、楼地面控制及标识完成、要求:
(1)室内墙面必须弹出“+50控制线,颜色为淡黄色且不污染墙面,上口平直。
(2)所有房间楼地面的买地隐蔽管道,包括采暖、给谁等管道的位置及方向,采用不同的颜色注明管道名称和走向指示箭头(与水冲向一致),采暖管道线采用红色涂料注“地热管道”,给水管道采用红色涂料标注“冷水管道”。
(3)室内客厅、卧室、餐厅的电气开关,插座等使用统一的橡皮图章标注与相应盒体箱体的上方10mm处(距地300mm高的标注于上方,距地1.3m及以上的标注与下方)。
(4)室内卫生间、厨房的电气开关、插座、电炊箱等采用橡皮图章或粘贴纸表示于箱体盒体相应位置。
(5)厨房、卫生间的给水管道预留头及卫生器具下预留等注明相应使用功能的名称,采用粘贴纸标注在墙面上卫生器具上。
七、分户验收“户”的划分
1、温州国鼎路项目1#及2#楼,每户住宅划分一户,共377户。
2、房间或房单指独立的房间,每户客厅、卧室、书房、餐厅、厨房、卫生间均为一间。
八、分户验收检查的一般要求
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3、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5、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验收过程中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原件一式四份,开发、施工、监理、档案馆各一份。
物业、质量监督机构可复印存档。
(2)分户验收结束后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原件一式五份,开发、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档案馆各一份。
物业可复印存档。
分户验收资料应整理、组卷,由建设单位负责归档。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涉及结构质量的,应通过质量检测鉴定;检测鉴定不合格的可由原设计单位认可;仅涉及使用功能的,可由开发、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规定监督该工程的验收。
经过处理或协商解决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书面告知住户。
九、分户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方法及验收数量
1、室内地面
1.1普通水泥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1.1.1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1)验收内容: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质量要求:
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检验方法:
用小锤轻击,按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4)检查数量:
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注: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