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ocx
《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上城区学前教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方莉牟建闽
一、基本情况
上城区常住人口314373人,共有0-6岁幼儿10136人,进入幼儿园的幼儿6132人,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为100%,学前第四年入托805人,入托率43.8%。
全区共有幼儿园28所。
按性质分别属教育局、街道、企业、部队及私人举办。
其中,教育局办9所、街道办8所、企业办6所、部队办1所、私人及合资办4所。
上城区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上城区幼儿园概况》。
全区幼儿园除早教基地尚无评定标准外,均通过分等定级。
全区共有甲级幼儿园9所,乙级幼儿园14所,丙级幼儿园3所,丁级幼儿园2所.其中,教育局办的9所办幼儿园中,除2所为乙级外,均为甲级幼儿园,行知幼儿园、清波幼儿园为省示范幼儿园,胜利幼儿园早教基地为示范早教基地。
幼儿园的分等定级情况,见表1.
表1上城区各类幼儿园分等定级情况
性质
级别
合计
甲
乙
丙
丁
教育局办
7(☆2)
2
0
0
9
街道办
0
5
1
2
8
企业办
2(☆1)
4
0
0
6
部队办
0
1
0
0
1
私人及合资办
0
2
2
0
4
合计
9
14
3
2
28
注:
☆为甲级幼儿园中的省示范幼儿园数.
全区各类幼儿园共有教职工623人中,有专任教师462人.其中,局办幼儿园教师188人,学历合格率为10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73%;其它各类幼儿园教师274人,学历合格率为92%,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2%。
幼儿教师的学历情况,见表2《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情况》。
表2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学历情况
性质
人数
比例
总人数
本科
大专
高中
初中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合格
学历
不合格学历
局办
188
16
122
50
0
73%
100%
0%
其他
各类
274
6
83
163
22
32%
92%
8%
合计
462
22
205
213
22
局办幼儿园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68%,无职称的为2%;其他各类幼儿园教师无高级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占17%,无职称的为31%。
幼儿教师的职称情况,见表3《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职称情况》。
表3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师职称情况
性质
总人数
中高
幼高
幼一
幼二
无职称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局办
188
1
0.5%
126
67%
52
27。
7$
5
2.7%
4
2.1%
其它各类
274
0
0%
47
17%
90
33%
53
19%
84
31%
合计
462
1
0。
2%
173
37.4%
142
30。
7%
58
12.6%
88
19.1%
全区有省市区教坛新秀88人,局办幼儿园63人,其他各类幼儿园25人.幼儿园教坛新秀的情况,见表4《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坛新秀情况》。
表4上城区各类幼儿园教坛新秀情况
性质
省级
市级
区级
合计
局办
1
15
47
63
其它各类
0
3
22
25
我区0—2岁婴幼儿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各幼儿园承担社区早教基地任务,通过发资料、办讲座、开放场所、举办亲子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启蒙教育和指导.胜利幼儿园早教中心除进行教育实践外,负责教科研、教本编写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城区的幼儿教育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
1.布局不够合理,制约了幼教事业的发展
上城区地处老城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幼教需求的不断提高,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的矛盾显得日益突出。
在区域不大的小营街道,密集了9所幼儿园(包括2所分园),其中有3所甲级幼儿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示范早教基地.大学路幼儿园、省卫生厅幼儿园、小营幼儿园三家之间仅隔一二百米,经常发生抢生源的现象.湖滨幼儿园与省商业厅幼儿园紧挨着,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湖滨幼儿园举步维艰。
而原闸口街道很大一片辖区,只有闸口幼儿园1所,致使这家原规划6个班的街道幼儿园,超编办10个班,影响了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幼儿的身心发展。
南星街道6家幼儿园中无局办幼儿园,无甲级幼儿园,不利于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局办大学路、三衙前、培红三家幼儿园占地面积均在1500平方米以下,在原有场地很难得到再发展.而我区城市边缘地区、新建住宅区非法办园却屡禁不止。
如原近江街道无一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非法办园现象就比较突出。
这里有属于办园行为的规范管理及新建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归口管理等方面的因素,但关键还是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学前教育供需失调。
一边“饥不择食”,一边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布局不合理造成学前教育资源浪费,影响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成为产生不规范办园、非法办园行为的重要因素。
随着杭州市新的《幼儿园分等定级标准》的出台,这一状况还会对我区幼儿园上等级造成不利影响。
布局问题不仅是量的问题,更是质的问题,这方面的矛盾已经显现出来了.根据统计,2003年我区学前三年幼儿数按户籍为5836人,按“现居住”为4963人;学前第四年幼儿数按户籍为1840人,按“现居住”为1467人。
经测算,我区现有幼儿园最高学额约为6129人,总规模基本可满足目前学前三年100%入园率、学前第四年43.8%入托率。
排除人口流动等不确定因素,2005年我区学前三年幼儿数按户籍约为5881人,按“现居住”约为1038人。
考虑人口流动等不确定因素对“现居住"影响较大,人数会有上浮,但主要影响局部地区,总数量不会有大幅度变化。
上城区学前教育年段幼儿的预测人数,见附件2。
可以说,从表面上看,幼儿园的总规模与幼儿人数能基本保持平衡,但是,数量掩盖着一些问题:
第一,优质教育资源短缺.近几年,行知、清波、五星、胜利等幼儿园学额越来越紧张,招生出现排长队、托关系等现象,无法满足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一些办学水平相对较差的幼儿园却在为生源发愁。
所以,要化大力气努力提升全区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实现均衡化发展,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第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全区现有已登记的外来人口82455人(其中领证人口为79462人),这一群体居住相对集中的原近江、望江、闸口街道一带,幼儿园缺少,一些收费低廉、办学条件不合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应运而生.为使流动人口子女上得起幼儿园,保障这些孩子接受合格学前教育的权利,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这也是布局调整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如何体现适度超前原则,如何扩张优质教育资源,如何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这都是在布局调整中必须认真考虑的。
2。
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削弱了依法行政的力度
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多种多样,需要有关部门协同管理的成分很多.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大多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有关.因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了教育局对举办方的管理。
公建配套幼儿园没能及时移交。
我区新建的公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难以兑现,挪作他用现象比较普遍。
这些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幼教事业的政策性投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9年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1年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明确指出:
“建成后的托幼园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后,办理独立产权证,性质属国有资产,归口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部门根据需要安排给社会有关方面举办,不得移作他用”.然而,新区配套的幼儿园没有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初步统计,我区二三年内新建的幼儿园至少有5所,除万安城市花园配套的幼儿园及时移交给区政府(现已作为胜利幼儿园的东河园区)外,其它幼儿园都没能进行移交。
这些幼儿园,或移作它用,或已被租赁,或暂时空关。
对于这种情形,作为区政府一个行政部门的区教育局,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并采取一致行动,确有困难。
举办幼儿园没有依法审批登记。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注册,但是,目前审批登记注册的单位,除了教育行政部门外,还有多家其它机构,区政府编制委员会、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等部门也在签发幼儿园开办许可证、办理幼儿园更名、停办注销手续,行使《幼儿园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有的辖区管理不够到位,听之任之,致使非法幼儿园呈蔓延趋势。
虽经联合执法取缔,但并未解决问题,有的挪个位置后重新开张,还有新办起来的。
这些非法幼儿园成为教育局管理的盲点,无法保障幼儿接受良好合格学前教育的权利,存在着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有9所,见表5《未在上城区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情况》.
表5未在上城区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情况
序号
街道
社区
园名
地址
1
原近江街道
耀华社区
江滨友谊幼儿园
富春江路199号
(胜利小学边)
2
原近江街道
江滨社区
世纪幼儿园
世纪坊东大门
3
原近江街道
江滨社区
杭州快乐宝贝早期教育有限公司
天福花园3—4—102
4
原近江街道
江边社区
无园名
婺江路2弄3号1楼
5
原近江街道
江边社区
无园名
婺江路2弄4号1楼
6
原望江街道
甘王社区
开心宝宝园
甘王新村2幢1楼
7
原望江街道
始版桥社区
无园名
东宝路一弄14号
8
原望江街道
霞晖社区
星星幼儿园
始版桥直街138号
9
原闸口街道
复兴南苑社区
邵旭静语训点(性质属语言康复训练幼儿园)
复兴二小内
此外,还有不经教育局批准,随意关停并转的现象。
由于办学体制多种多样,不同的举办者在投入、管理等方面的差异造成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质量等方面相当大的差距.有的幼儿园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班额超编,师资不合格,如保育员编制担任教师。
有的甚至降低幼儿伙食标准,以此来降低教育成本。
3。
贯彻新“纲要”存在差距,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2001年9月试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简称新“纲要")是一份符合时代精神、吸取国际先进理念的指导性文件,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
从总体看,我区局办幼儿园学习贯彻新“纲要"起步早,抓得紧,注重更新观念,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都有了可喜的变化。
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怎样更准确把握“纲要”实质,而不只是追求形式上的变化,避免新瓶装旧酒;怎样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创新与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的关系;怎样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服务意识,克服重教轻养的倾向,把看似细碎的保育工作做得更好。
归结起来,就是要在新“纲要”指导下处理好三个关系:
实质与形式的关系、创新与传统的关系、教学与保育的关系。
一些街道办、企业办、私人办幼儿园对学习贯彻新“纲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行动滞后,“纲要”颁布一年多,有的幼儿园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对“纲要”的基本精神也不了解,教学中出现严重的“小学化”倾向。
三、发展目标与对策
明确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是关系国民素质提高和民族未来兴盛的大事。
近年来,中央、省、市颁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学前教育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了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3]21号)强调基础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提出了“十五”期间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