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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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题库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一、填空题
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共涉及98项标准,共有614条强制性条文。
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等方面。
2、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保护标志。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L443-2009规定在通航河流进行测验时,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测量标志。
3、水文测站设施建设应分别满足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的要求。
如河道湖泊上的水位站的防洪标准为高于50年一遇洪水或相应于堤顶高程时的洪水,测洪标准为高于50年一遇洪水位或堤顶高程。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过程中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计算方法及其主要环节、采用的各种参数和计算成果,应多方面分析检查论证成果的合理性。
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低水延长,应以断流水位控制。
5、《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规定,整治河段的灌溉标准应以灌溉设计保证率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灌溉规划。
6、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勘察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
7、水闸及泵站勘察应查明水闸及泵站场址区的地层岩性,重点查明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粉细砂、红黏土、冻土、石膏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范围、性状和物理力学性质。
8、《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291—2003规定钻孔竣工验收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封孔。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勘察规程》SL313—2004规定,施工地质预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和结论有较大出入的工程地质条件和问题。
基坑可能出现的管涌、流土或大量涌水。
10、水利水电工程物探,环境γ辐射防护应以正当化、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的综合防护为原则,摒弃阀值的观念,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11、《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462-2012规定,在血吸虫病疫区及其可能扩散影响的毗邻地区,农田水利规划应包括水利血防措施规划。
12、《防洪标准》GB50201—2014规定,对中、小型工矿企业,当遭受洪水淹没后,存在爆炸或导致毒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扩散的风险时,应采用Ⅰ等的防洪标准。
(见P143-2-1条)
13、土石坝一旦失事将对下游造成特别重大的灾害时,1级建筑物的校核洪水标准,应采用可能最大洪水或10000年一遇。
14、堤防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并应留有安全裕度。
1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提水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确定。
设计流量200m3/s渠系建筑物的级别一般为2级。
(见P174-1-1条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20113.1.1条,建筑物级别用阿拉伯数字2,工程等别用罗马数字Ⅱ,不要搞混)
16、《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提高一级。
17、《水利水电工程进水口设计规范》SL285—2003规定,整体布置进水口建筑物级别应分别与所在大坝、河床式水电站、拦河闸等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相同。
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SL623-2013规定,导流建筑物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工程规模划分为3~5级。
19、位于防洪(挡潮)堤上具有直接防洪(挡潮)作用的水工挡土墙,其级别不应低于所属防洪(挡潮)堤的级别。
对于加筋式挡土墙,不论其级别,基本荷载组合条件下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40。
20、《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规定,若边坡的破坏与两座及其以上水工建筑物安全有关,应分别按照规定确定边坡级别,并以最高的边坡级别为准。
21、《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2008规定,以城市供水为主的调水工程,应按供水对象重要性、引水流量和年引水量三个指标拟定工程等别,确定等别时至少应有两项指标符合要求。
22、《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645-2013对围堰级别为3级且失事后果严重的工程,应提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工程应急措施。
23、《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SL266-2014规定,厂房抗浮稳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任何情况下,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技术规范》SL702-2015规定,管道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规定,泵房抗浮稳定安全系数的允许值,基本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10,特殊荷载组合下不应小于1.05。
24、《土石坝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648-2013,由坝体拦洪度汛时,应根据当年坝体设计填筑高程所形成的坝前拦洪库容确定度汛标准。
25、《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规定,泵房挡水部位顶部安全加高系指波浪、壅浪计算顶高程以上距离泵房挡水部位顶部的高度。
26、《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规定,坝体粘性土的压实度符合下列要求:
1级、2级坝和高坝的压实度应为98%~100%,3级中、低坝及3级以下的中坝压实度应为96%~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粘性土1级堤防压实度不应小于0.95;2级和堤身高度不低于6m的3级堤防不应小于0.93;
27、《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2000规定,控制段的闸墩、胸墙或岸墙的顶部高程,在宣泄校核洪水时不应低于校核洪水位加安全超高。
对于合力偏心距大于等于1/4基底宽的边墙,应核算其抗倾覆稳定。
28、《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282-2003规定,坝顶高程应不低于校核洪水位。
该规范中混凝土极限抗压强度,指90d龄期15cm立方体的强度,保证率为80%;
29、《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071-2014,有压引水隧洞全线洞顶以上的压力水头,在最不利运行工况下,不应小于2.0m。
焊接成型钢管应进行焊缝探伤检查和水压试验。
30、《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73-2012规定,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正常运用条件1.15非常运用条件1.05。
31、《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189-2013,对于圆弧滑动法,可采用瑞典圆弧法或简化毕肖普法计算。
32、《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规定,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素混凝土不得用于受拉构件。
锚筋采用光面钢筋时,端部应加弯钩。
33、土基上的闸室在各种计算情况下,最大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的1.2倍;岩基上的闸室最大基底应力不大于地基允许承载力。
34、《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规定:
设计烈度为6度时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耸结构,设计烈度为7度和7度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34、《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486-2011规定1.0.3下列情况应设置强震安全监测台阵:
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1级大坝、8度及以上的2级大坝,应设置结构反应台阵。
3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修建与堤防交叉、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应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36、《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2013面板厚度的确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钢筋和止水布置要求,顶部厚度不应小于0.3m。
37、《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2005,帷幕的防渗标准和相对隔水层的透水率坝高在100m以上,透水率q为1Lu~3Lu;
39、有压隧洞严禁出现明满流交替运行的运行方式。
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压力管道顶部应有不少于2.0m的压力水头。
40、《风力提水工程技术规程》SL343-2006规定,风力机、水源口、蓄水池处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SL540-2011,光伏提水系统安装在空旷野外或超出附近建筑物高度时需做防雷设计。
41、《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SL266—2014规定7.1.14,地下厂房至少应有2个通至地面的安全出口。
42、《水利系统通信运行规程》SL306—2004规定,水利通信机房应符合通信机房消防规范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43、《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987-2014,枢纽内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见P604-8-2条注1)
44、水库对外要建立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以及水库上、下游主要水文站和上、下游有关地点的有线及无线通信网络。
堤防通信设备的电源必须稳定可靠。
水闸工程防汛指挥调度系统、通信系统、闸门启闭设备的动力系统和现场照明,均属一级用电负荷。
45、《小型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规范》SL229-2011,快速闸门应在中控室设置紧急关闭闸门的控制按钮。
46、《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311—2004,在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器引线的最大作用力应不大于电器端子允许的荷载。
47、《水利水电工程厂(站)用电系统设计规范》SL485-2010,有泄洪要求的大坝闸门启闭机应有2个电源。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2013,具有防洪功能的泄水和水闸系统工作闸门的启闭机应设置备用电源。
48、《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计技术规范》SL511-2011,屋内外配电装置均应装设安全操作的闭锁装置及联锁装置。
设置能自动快速启动的柴油发电机组或其他应急电源,其容量应满足泄洪设施、渗漏排水等可能出现的最大负荷的需要。
49、《水利水电工程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规范》SL561-2012,户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
50、当潜孔式闸门门后不能充分通气时,则应在紧靠闸门下游的孔口顶部设置通气孔,其上端应与启闭机室分开,并应有防护设施。
51、水电站压力钢管抗外压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明管:
钢管管壁和加劲环为2.0;地下埋管和坝内埋管:
光面管和锚筋加劲的钢管管壁为2.0;用加劲环加劲的钢管管壁和加劲环为1.8。
52、垂直升船机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按整绳最小破断拉力和额定荷载计算不应小于8.0,钢丝强度等级不应高于1960MPa。
53、《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流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贯穿流域规划的全过程。
54、《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根据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建设及运行方案,应复核工程生态基流、敏感生态需水及水功能区等方面的生态与环境需水,提出保障措施。
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水环境保护应根据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提出防止水污染,治理污染源的措施。
5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有关植物措施设计应纳入水土保持设计。
57、《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SL289—2003,5.2.2坝体在汛前必须达到2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防洪度汛高程。
58、《水坠坝技术规范》,坝体填筑应在坝基处理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59、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应分为正常运用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
正常运用工况指:
弃渣场在正常和持久的条件下运用,弃渣场处在最终弃渣状态时,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