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国企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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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国企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某大型国企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1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的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统称xxxx)所有信息化项目。
1.2信息化项目分类
信息化项目按照自主开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项目分类验收。
其中自主开发项目、引进试点项目及推广完善项目中所包含软、硬件购置的验收,按照基础设施项目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1.2.1自主开发项目指以xxxx为主导提出总体目标和总体设计要求,拥有自主产权的开发项目,包括独立开发、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
1.2.2引进试点项目指为满足业务和管理的需要,引进成熟技术、管理模式并进行客户化集成、应用的项目,一般只在少数单位进行试点。
1.2.3推广项目指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拟在其他单位进行推广的项目;完善项目指已建成的项目上线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实际应用情况,需要对其总体技术构架、功能等进行提升和完善,以增强信息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可靠性的项目。
1.2.4基础设施项目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为主体的项目,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建设与改造、安全系统建设与改造、存储与备份及容灾等系统的建设、卫星通信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与改造、计算机系统配置及升级、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的配置及升级。
1.3验收管理原则
项目验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1.4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基础)设计(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经批准的项目变更文件及合同为依据。
由于需求、技术方案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范围、进度、成本等发生变化时,必须事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形成项目变更文件,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之一。
2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总部批复的信息化项目,由信息系统管理部组织验收;企业按权限批复的限下项目,由企业信息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2项目单位负责提供验收资料,配合验收测试及验收评审,组织系统演示,整改存在的问题。
3验收流程
验收申请
项目完成全部规定目标任务后,项目技术文档资料齐全且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单轨连续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其他项目单轨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由项目负责单位以正式文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文件内容包括:
项目启动时间;上线、单轨运行时间;项目实施、培训情况;应用效益及效果简介;是否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
验收文档包括:
项目验收工作报告(见附件1);项目验收用户报告(见附件2);项目验收技术报告(见附件3-6);项目验收测试大纲。
验收条件审查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对项目验收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内容包括:
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立项及内容变更审批;项目验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符合要求;是否达到规定的运行时间;是否缺项;应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等。
3.2.2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对项目验收文档进行内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主要包括:
审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用户报告的内容是否翔实、具体,是否能够反映业务流程、功能和技术特色,体现出项目的作用和效果;检查项目建设过程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集成测试、单元测试、阶段测试及验收报告、系统上线/单轨批复、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检查与项目相适应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分为验收测试和验收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项目验收必须通过了测试,并对测试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方可进入验收评审阶段。
测试及验收专家组
.1测试及验收专家组由熟悉项目的技术、业务、管理和IT专家组成,须具有专业代表性和互补性。
被验收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测试组和验收专家组成员。
.2测试及验收专家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熟悉项目采用的相关技术、业务、管理或该领域技术发展情况、特点与规律,在该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威信;有多年实践管理经验,并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测试组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中级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遵守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
.3验收测试组成员应从专家库中选择,并有信息安全专家参与测试工作。
测试组人数为单数,应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
测试组长须具有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参加验收会。
.4验收专家组成员应从专家库中选择。
专家组人数为单数,设组长1名。
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验收,专家组不少于7人。
验收测试
3.3.2.1测试组全面对照可行性研究报告(500万元及以上项目还包括总体设计)、合同及技术附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测试工作。
3.3.2.2确定测试大纲和测试用例,并进行测试;编写测试报告;提交问题清单、意见和建议等。
3.3.2.3测试程序
(1)验收组织单位宣布测试组长及测试组专家名单。
(2)项目组汇报项目实施过程、完成情况及项目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3)测试组长按照确定的测试大纲组织测试;对项目实施及应用人员进行访谈,检查内控对IT一般性控制相关控制点的执行情况。
(4)讨论测试结果并形成测试报告(见附件7),测试报告由测试组长签字确认。
(5)测试过程由最终用户配合现场操作。
3.3.2.4验收测试组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对测试方案、测试用例进行审查并确认,严格监控测试过程,准确记录测试结果和发现的问题,认真编写测试报告,对项目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
3.3.2.5因管理和业务的特殊性,验收测试不能在实际系统环境中进行时,可根据需要搭建部分仿真环境,采取演示、模拟运行与真实业务数据对比、技术提问和文档检查等方式进行测试。
3.3.2.6被验收单位须如实反映项目实施及应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并组织人员配合测试工作。
对测试组专家提出的质疑,实施单位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应据实答疑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3.3.2.7测试结论分为同意通过测试、需复议和不同意通过测试3种情况。
(1)同意通过测试。
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目标和任务。
(2)需复议。
没有完成全部内容,但完成项目目标任务达到85%及以上;连续稳定运行未达到规定要求;由于提供数据不详、资料不完整、安全性控制不完善等,导致测试意见争议较大。
(3)不同意通过测试。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测试:
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不足85%;没有单轨运行;未经批准,项目承担单位擅自对项目的范围、内容、目标、考核指标、技术架构等进行较大改动;安全性控制存在重大隐患。
3.3.2.8对测试中发现的问题,项目负责单位和实施单位应认真落实整改,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由项目负责单位形成项目验收测试问题整改报告,经测试组长审查并签字确认后提交项目验收组织单位进行复审,测试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3.3.2.9未通过测试的项目,项目负责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接到测试结论通知后,应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按照验收测试程序组织复测。
3.验收评审
3..1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1)审查是否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及总体设计、项目变更文件)规定的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2)对项目技术特点、应用及管理成果、效益及效果进行评价。
(3)审查验收文档、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4)提出项目安全性评价意见。
(5)检查项目投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6)形成专家验收意见(见附件8)由组长签字确认。
.2项目验收资料
项目负责单位印制项目验收资料,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用户报告、测试报告及测试问题整改报告。
3..3项目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视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函审验收和会议验收两种方式。
一般采用会议验收形式,限下项目可采用函审验收方式。
(1)函审验收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专家以信函的方式,对验收申请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和测试组提交的测试报告进行书面评议,并提出书面意见,由专家组长综合形成项目函审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核准函审验收意见,并作出项目验收结论。
函审验收程序包括: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选聘专家组成函审组;被验收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将有关项目验收资料送达各位专家(用后收回);函审专家审查验收资料,写出函审意见并签字;由函审专家组组长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写出综合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
(2)会议验收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组织专家组以会议形式对项目进行审查、评审,提出验收意见,并作出验收结论。
会议验收程序包括:
主持人宣布并通过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由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会;项目负责单位作工作报告,开发或实施单位作技术报告,用户单位作用户报告,测试组长作测试报告及测试问题整改审查报告;最终用户作项目功能演示;专家组质疑,项目组解答;验收专家组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并由验收组长签字(见附件8);验收专家组全体成员在验收专家签字表上签字;验收专家组长宣读验收意见;项目完成单位收回验收资料。
3.验收结论
.1验收结论分为同意通过验收、需复议和未通过验收。
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根据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和建议、验收结论,作出批准意见,并下发项目负责单位和实施单位。
.2需复议的项目,项目负责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并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项目验收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议。
.3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项目负责单位、实施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及实施计划,力争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按照项目验收管理程序重新申请项目验收。
3.3.4.4项目竣工结算后,项目管理部门要将项目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内容纳入项目竣工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5项目竣工文档、资料必须完整,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
4验收内容
自主开发项目
项目验收测试以功能及性能核对为主要内容,在实际应用环境中进行,根据具体情况可搭建部分仿真环境,但必须检查实际系统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项目验收要总体审查和评价满足需求、掌握技术、拥有产权、形成标准及产品、整体应用效果、创新性(原始创新注重发现和发明,集成创新注重多种相关技术协同作用的独特功能优势)、推广应用前景等方面的内容。
重点审查总体架构、技术路线、关键技术、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以及解决的问题,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关联及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接口协议、数据结构、模块、流程等采用和执行的标准,是否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推广模板,培训是否到位,运维方案是否可行等内容。
审查技术的先进性和功能的实现程度;审查知识产权的合规性;审查是否制定了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的启动流程。
引进试点项目
引进试点项目的验收测试必须在实际应用现场中进行。
总体审查引进技术的应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归纳和总结二次开发、消化创新和集成应用成果,评价项目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
重点审查技术的先进性、功能的完整性、界面和操作的友好性,是否制定了标准化业务流程、推广策略和推广模板,客户化工作的深度和工作量,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关联及信息共享程度,培训与知识转移是否到位,运维方案是否可行。
是否制定了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启动流程。
推广完善项目
推广项目测试应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用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其他用户单位可以采用统一确认的测试大纲,由用户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并按照要求编制测试报告,提交总部信息系统管理部。
推广项目验收要重点审查推广方案、模板的适用性和完备性,统一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与其他系统的集成、关联及信息共享程度,检查标准化执行情况和客户化开发,培训与知识转移,应用效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