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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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的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
主报告
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
2008-7-20
前言
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简称公运集团公司)是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法人子公司,具有一级货运和二级客运资质。
下设出租汽车分公司,拥有在营出租汽车1209辆,从业人员三千多人,占重庆市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总量的16%,为重庆市规模最大、拥有出租车最多的国有专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
从2004年初至2006年底,按照政府的倡导和要求,借鉴上海等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公运集团公司以优化经营结构为基础,以人为本建设企业文化为手段,创新管理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经过3年卓有成效的努力,现已全面实现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管理,初步建设形成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增强和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背景
(一)行业发展背景
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与全国发展基本同步,起步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特别是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出租车行业迅速发展。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原来以租赁承包为主的经营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
许多城市的出租车行业纷纷探索尝试新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公司化经营为主的经营管理改革成为许多城市出租车行业的选择。
2002年,重庆市也开始了出租车行业以公司化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先后出台了“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托管法”、“出租汽车产权调整办法”等管理办法,对出租车的行业结构、行业经营方式、车辆产权机制、驾驶员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开展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二)企业发展背景
在旧时的租赁承包(从半款承包逐步过度到全款承包)经营情况下,由于经营体制的限制,广大从业人员没有基本社会保障;出租企业以包代管,并未尽到应尽的社会职责和管理责任;经营利润大部分被租赁承包人赚取,出租车成为个人投资领域,于专业化发展方向背道而弛,出租企业经营利润较薄。
企业文化建设无法形成核心理念。
2004年初,公运集团公司整合已有出租汽车经营资源,组建出租汽车分公司,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
公司成立伊始,领导一班人就分组分赴国内公司化经营改革较为成功的北京、上海等地调查研究出租车行业公司化经营改革经验。
在考察中发现:
公司化经营管理的运用明晰了出租车产权,规范了公司的管理,理顺了驾驶员与公司的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特别是驾驶员的积极性,促进了公司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但同时也感到,驾驶员拒载、甩客、宰客、超速、违章等有损乘客利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顾客对出租车服务的满意度仍然不高,影响了城市窗口形象树立,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进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必能从根本上进行扭转这些不利现象。
有鉴于此,公运集团公司领导一班人在多次研究讨论基础上,提出出租车未来改革发展的方案——“一个理念,两个支持平台,三大文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以人为本的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
二、以人为本的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主要做法
(一)内涵
重庆出租车行业竞争激烈,社会对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与水平要求越来越高。
如何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走出一条公司经营管理的新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水平,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获得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确立出租车企业文化建设核心内涵的前提条件。
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公运集团公司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核心价值。
以此核心价值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根本。
围绕以人为本的公司核心价值,公司提出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以文化建设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升级上档,以良好的文化吸引并留住员工,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乘客,以良好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认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现代企业理论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是确立以人为本经营管理企业的价值观的先决条件。
落实到实践中,就是对内以员工为本建设企业文化,把员工特别是驾驶员放在管理的重要地位,通过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外以乘客为本改进服务质量,把乘客的需求放在服务质量管理的首先要地位,通过文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形成内外和谐的劳资关系、管理关系和驾乘关系,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增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较好地实现企业满意、职工满意、乘客满意和政府满意的企业经营管理目标。
图1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
(二)主要做法
1、推行公司化经营,为建设企业文化搭建经营管理制度保障平台
推行公司化经营,首先必须明确公司的企业主体地位。
为此,出租汽车的经营指标产权、车辆所有权和运营管理权属于企业,驾驶员通过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营收定额获得营运收益权。
企业与驾驶员是一种劳动管理关系。
从制度上明晰了产权,确保了企业的经营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了之前租赁承包经营模式下产权不清、主体混淆的不利局面。
经过几年的施行,公运集团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身份由承包经营者逐步全面过渡到了劳动者,人员结构不断走向规范。
为公司化经营奠定了基础。
2003年初,公运集团公司针对出租车行业现状和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从经营和管理两方面入手,大胆进行创新改革,反复讨论,集思广益,经过近一年的研讨,于2003年底出台了《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实施办法》,推出具有公运特色的“企业+职工(驾驶员)+营收定额考核+服务质量考核”的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管理方法。
对于公司化经营车辆,公运集团公司经过细致统计,一方面科学计算出合理的营收定额标准,使得驾驶员在完成公司规定的营收定额任务以后,还有一定的超额收入,月收入始终保持在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以上;另一方面,公司全额承担了出租车养路费、保险费、路桥费、票税、年审费等全部固定费用和维修工时费(含计价器维修工时费),驾驶员只需承担变数较大的燃料费和维修材料费。
既维护了驾驶员的利益,又从源头上堵住了漏洞,建立了全新的营运成本考核机制。
经过充分论证,公运集团公司对公司化经营出租车实行车组经营制和主驾负责制。
公司通过对聘用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审查,择优录取任命主驾,每个车的主驾为该车责任人,享受责任补贴,承担管理责任,拥有再分配权利;并负责统一向公司缴纳营收定额;进行驾驶员日常排班;安排车辆维修和保养;主驾有权组合副驾和顶班,副驾和顶班对主驾负责。
树立了主驾权威,有效避免了同车驾驶员之间推委扯皮的问题。
既从本质上改变了原租赁承包经营模式下,承包人包办一切,公司“以包代管”的不利局面;又明确了车辆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
同时从经济上向主驾倾斜,从制度上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主驾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体现以人为本,从经济基础上促进出租车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公司化经营管理的实施,为公司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2、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建设企业文化搭建技术支持平台
现代科学技术作为人类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因此,公运集团公司非常重视将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于经营管理。
公司投资进行计价器的改造升级,出租车计价器全部采用CPU卡管理模式,驾驶员必须在规定周期内按时回公司刷卡,才能确保计价器正常工作。
同时公司在刷卡过程中系统采集营运数据,准确掌握出租车动态运营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管理,公司所有在营出租车现已全面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公司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控制出租车超速、超区域营运等违规现象,更加精确地了解营运数据,充分掌握了驾驶员的综合运营情况,全面提高了监控力度和报警速度。
既主动控制了出租车运营状态;也为科学制定营收任务标准提供数据参考;保证了职工队伍稳定;更畅通了驾驶员紧急情况下呼救的渠道,尽可能大地杜绝交通事故和治安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尤为重要的是实现了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的实时掌控,从现代科技上支撑出租车服务质量的提高。
3、建立健全管理行为规范准则,建设企业行为文化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行为规范与准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企业的行为文化。
为规范工作行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管理人员对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公司首先建立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详细拟订了各个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相应制定了有关工作的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要求管理人员树立服务意识,督促管理人员为驾驶员树立表率作用;同时,经过不断总结,公运出租公司逐步规范建立健全了《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安全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汽车设备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劳工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对驾驶员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均制定了详细可行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成为公司的管理标准。
无论是各部门管理者,还是驾驶员,都有了明确的工作依据。
管理行为规范与准则的制定,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了全体驾驶员进行优质服务的自觉性。
尤其是在涉及出租车服务质量的环节中,公司从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和驾驶员的言谈举止等多方面进行了细化要求,并明确规定,凡是被乘客投诉经查实的,除接受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外,还需接受公司的二次处理,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爆光的,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因好人好事被乘客或新闻媒体表扬的,公司将给予表彰。
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奖惩分明。
4、以员工为本建设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公司员工,特别是驾驶员直接与乘客打交道,公司的服务质量与水平最终要通过驾驶员去体现。
因此,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用以人为本的公司核心价值与理念统领各项工作,在管理工作中切实维护员工利益、妥善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充分体现民主管理、强化员工教育培训,积极培育企业文明细胞。
从而让员工真正感受到了公司的关心,从内心深处激发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进入公司化经营的驾驶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出租车驾驶员招聘准则,与聘用驾驶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完善驾驶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确保驾驶员的根本权益,解除驾驶员的后顾之忧,牢固建立了企业凝聚力。
在推行公司化经营过程中,公运集团公司累计发生几起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被杀、被伤情况,由于企业参保了工伤保险,都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制度的优越性。
由于之前实行租赁承包经营模式条件下不涉及驾驶员的劳动用工问题,此项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涉及驾驶员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因此公运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劳工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正,公司详细制定了《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用工管理规定》,明确驾驶员基本准入资格,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完善社保待遇,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辞职程序,不断完善出租车驾驶员的用工管理,切实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不断纯洁驾驶队伍。
在《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之前,公司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多次讨论新法内容,总结3年来出租车公司化经营的实践经验,提前预见矛盾,讨论应对措施,细致做好准备,现已制定了一套完整可行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驾驶员劳动用工体系。
从用工体制上保障出租车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充分体现企业民主管理经过充分准备,出租汽车分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和6月17日分别隆重召开了二届一次和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过群众推举、民主评议和全面公示,本届职代会共产生职工代表25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出租车驾驶员9人,汽车修理工4人,一线职工占52%的比例,真正体现了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气氛,正确处理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
在本届职代会上,截止到目前,职工代表已投票表决通过了出租汽车分公司行政部门向大会提交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暂行)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暂行)管理制度》、《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补充协议》和《加强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等多项经营管理措施。
积极发挥了职工代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保护职工基本权益的权利,加快了企业正规化建设步伐。
充分体现了包括驾驶员在内的全体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从权利义务上激发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