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供销社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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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供销社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红河县供销社关于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五”规划已进入中期,回顾过去的两年半,红河县供销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供销社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文件及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的精神,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狠抓落实,以“三农”服务为宗旨,加快“两社一会”的发展步伐,在构建农村新型服务体系,切实助农增收,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特殊作用。

现将“十一五”规划中期工作报告如下:

一、“十一五”主要经济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

(一)商品购进总额完成6056元,占“十一五”计划1.1亿元的55.05%;

(二)商品购进总额完成7818万元,占“十一五”规划1.3亿元的60.14%,其中:

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完成2870万元,占“十一五”规划4000万元的71.75%,商品零售总额完成1032万元,占“十一五”规划1800万元的57.33%;

(三)销售各种农用化肥2.89万吨,占“十一五”规划4万吨的72.25%;

(四)实现利润15.5万元,占“十一五”规划20万元的77.50%。

由此可见,“十一五”规划时间过半,完成主要经济指标过半,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发展“两社一会”取得突破性的成效

我社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7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供销社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红政办发〔2005〕190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006年至2008年6月创建综合服务社53个、专业合作社4个、专业协会3个吸收社员1079人,服务农户数为31377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800多万元,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助农增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6红河县勐龙乡南洞蔬菜专业合作社引进的“万元田”示范项目“万元田”即每亩地年产值达万元。

实施“万元田”示范冬茄子项目230亩,总投资10万元,冬茄子亩产达6—8吨,产值达5100—6800元,纯利润在4000元以上,230亩示范田仅冬茄子一项,总产值达120万元以上,投入与产出之比达1:

20。

“万元田”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大依托;红河县浪堤棕制品厂专业合作社吸纳会员32人,年产值达200多万元;红河县腊娘底茶叶专业合作社种植茶叶1000亩,年产量22000公斤,年产值30多万元。

2007年9月红河县迤萨镇南洞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山东省寿光客商签订种植300亩油豆订单合同,就此一项订单,为全村增收158万元,每户平均增收2.2万多元,蔬菜专业合作社为南洞村创造了一个“点石为金”,土疙瘩里创出金元宝的奇迹。

还有红河县腊娘垤茶叶专业合作社种植茶叶1000亩,为创立“阿姆山秀峰”名优绿茶品牌,邀请华中农业大学倪德江教授作技术指导,提升了茶叶产业化水平,年产值由去年的3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00多万元。

在它的影响和带动下周边茶农的种茶积极性空前高涨,助农增收成效明显。

2008年6月30日,红河州首家村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在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村委会正式挂牌成立,由26户会员组成,勐龙村委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成立,有效地解决了勐龙村农产品单打独斗,分散经营的局面,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为勐龙村农产品打入大市场、实现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与农资连锁和搞活经营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自2005年以来,以化肥为主的农资市场已全面放开,面临市场竞争给供销社带来“生与死”的考验,州供销社进一步深化农资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实施了以州农资公司为龙头,边疆六县农资公司为依托的农资连锁加盟经营。

根据州上的要求,我社结合实际,在原有县生资公司、浪堤、甲寅、宝华、洛恩五个企业参与州公司加盟经营的基础上,2008年5月,又上报增加了阿扎河一个加盟店,逐步构建起我县农资经营的“现代流通体系”,为农业生产的需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近一年的农资连锁经营实践证明,在化肥货源不足,资金紧缺,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农资连锁经营由弱者变为强者,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它是政治和经济上的连锁,在市场份额中始终保持供销社化肥经营的主渠道地位,在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市场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加强农资连锁经营的化肥储备,方便群众,减少运杂费开支,在红元公路(红河—元阳)沿线,距红河县城10公里处,以8.8万元购置建筑面积530平方米,空地400多平方米的化肥仓库,通过改扩建后可投入使用,该库可辐射全县13个乡镇的化肥供应点。

(三)全面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我社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我社领导把这项工程作为重要工作之一,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先后选派和举办了14期共472人参加培训,投入培训经费4万多元,尤其是规模较大的烟花爆竹、食盐经营管理、食盐执法培训,为规范烟花爆竹、食盐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争取食盐(代)转批经营权,扩大经营范围。

根据我县原食盐(代)转批经营单位(县贸易公司)经营管理弱化,市场监管不力,严重影响基层经营等状况,经县社多次与县、州盐务主管部门和红河盐业分公司进行情况反映,最终征得上述部门和单位的一致同意,从2008年3月1日起,红河县食盐(代)转批业务由原来的县大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划转县生资日杂公司经营,首次与红河分公司签订了2008年1305吨的食盐供货合同,并为公司购置了一辆食盐配送车和一辆盐务执法专用车,配合盐务部门加大市场监管,今年第二季度(代)转批食盐300多吨,开创了供销社食盐(代)转批业务的历史性新局面,体现供销社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作用。

(五)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大幅度增长。

烟花爆竹经营是供销社的传统经营业务,又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范畴,专营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的县生资日杂公司,近几年来放松经营管理。

2007年底,县供销社十分重视此项工作。

一是为县生资公司购置了烟花爆竹配送专用车,实行送货上门。

二是协调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规模为154人参加的法规学习培训,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全系统今年上半年销售烟花爆竹40万元,比往年同期的10万元增长3倍,开创烟花爆竹销售业务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为巩固和发展传统经营业务迈出可喜的一步。

(六)做好农产品网络信息工作,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信息服务。

为充分发挥农产品信息网站这一现代网络优势,适时将我县大宗农产品的产销信息及时发送到州级农产品信息网络中心,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共发送农产品信息近1.8万多条,通过信息发送和获取外来信息,使农民得以规模化生产,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使我县的农产品开发、生产和经营逐步迈向科学化、合理化,积极推动农民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七)严格定点屠宰管理,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我社从宏观上指导好供销社所属的9个乡屠宰厂的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屠宰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支持下,认真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屠宰生猪2.9万头,通过检疫、检验,查处病害猪223头,使群众吃上了放心肉。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创业作风建设。

全面贯彻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规定,继续做好商业贿赂的防治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执政为民”为根本,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教育,自觉维护供销社机关“科学、正派、廉洁、高效”的形象。

广大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严谨扎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得以体现,从而树立了供销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了我县供销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九)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以下简称四项制度)及红河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08〕16号)的要求,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成立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专项活动,2008年4月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专项活动;三是建立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供销社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根据《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红发〔2008〕5号)和红河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日程安排,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三是全面动员,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现已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学习提高,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已基本结束,将进入第三阶段整改落实。

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方向,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十)认真抓好安全工作

半年来,在州供销社和县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的安全业务指导下,我们始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安促统,以统保安”的原则,按照县社与州社签订的安全统筹目标责任书,县社又与公司、基层供销社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奖惩分明,据不同时期安全防范的重点,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了重点抽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平安地度过半年。

为规范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烟花爆竹仓库需从城区迁出,仓库选址已确定,计划投资35万元,目前县社已投入资金10万元,其工程现正在筹建中。

还有甲寅供销社婚丧宴席餐厅,因该房屋建于60时代,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从安全生产经营的角度考虑计划投资27万元进行加固改建,目前县社已投入6万元完成部份改建工程,全部改扩建工程将于今年底结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社在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为农村联系城乡市场,助农增收,大力发展我县农业生产和振兴农村经济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供销社自身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能力素质的提升滞后于农业、农村经济和新时期合作社事业的发展需要。

供销社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结束后,部份企业下一步的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存在小富即安,小进即止的思想,对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做好综合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等工作基础条件差、手段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首先,由于供销社企业在历经几次的改革改制中支付了大量的改革成本,导致目前开展经营的资金严重不足,经营困难重重。

其次,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工作的政策不配套,缺乏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致使联社在职能转变、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连锁经营,整合流通网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缓慢。

(三)培育龙头企业困难。

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须与实力雄厚、带动辐射能力强、产供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紧密对接。

但目前全系统所属的龙头企业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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