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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第一章概述

1.1预评价目的、原则、范围及工作程序

1.1.1预评价目的

预评价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即确保建设项目建成后实现安全生产,使事故及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

优选有关的措施和方案,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水平,以获得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预评价的目的大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预评价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是从设计上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化。

2、为建设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

3、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的规定,特对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行了安全预评价。

本项目预评价的目的是在对《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同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已发相关安全事故特点,分析和预测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建成后的运营过程中固有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分析,以求明确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而从安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作为该工程初步设计中安全专篇的设计依据,以实现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同时也为项目单位今后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管理提供依据。

1.1.2预评价的原则

本次评价以国家现有的有关安全预评价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规范的评价程序,遵循安全评价的相关原理、类推原理和惯性原理,坚持政策性、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等原则,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开展本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1.1.3预评价的范围

1、预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针对起于和平乡白马洲村,经过和平乡桂庄湾、花山镇邹黄村等地,至于左岭镇新桥村,总长约为21公里的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项目中在建设工程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评价。

包括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与施工安全评价单元,施工现场评价单元,路基工程评价单元,桥涵工程评价单元,公路路线设计与交通安全评价单元和生产过程中劳动条件、作业环境评价单元等6个部分。

2、预评价重点:

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和所采取的对策措施。

1.1.4预评价工作程序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以下阶段:

1、准备阶段:

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标准,了解同类工程的事故情况,现场查勘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收集工程有关资料;

2、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辩识与分析:

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设备布置、主要设备等,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

3、评价过程:

(1)在上述危险分析的基础上,划分评价单元;

(2)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评价方法;

(3)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

(4)进行危险性分析,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4、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定性或定量评价结果,提出应采取的工程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紧急救援预案。

5、预评价报告的修改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

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

1.2安全预评价依据

1.2.1安全预评价法律、法规、文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3)

《公路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6)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7)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第10号令

(8)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第3号令

(9)

《湖北省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审查、验收暂行规定》鄂经贸安【2000】848号

(10)

《安全预评价导则》安监管办字【2003】77号

(11)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1】39号

1.2.2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1)

《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武汉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2)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和左高速指挥部签订的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1.2.3预评价的有关技术标准

(1)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5号)

(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设部2002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6)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

(7)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11)

《公路路基规范》(JTGD30-2004)

(12)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4)

(13)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T019-98)

(14)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

(1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2—2004)

(16)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0号)

(17)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18)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1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2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

(2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

(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

(24)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6067-1985

(25)

《有毒作业分级》GB/T12331-1990

(2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28)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4064-1983

(2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30)

《系统按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1993

(31)

《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89

(32)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B05-2004)

(33)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1-1997

(34)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2-2000

(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6)

《火灾自动报警系列规范》GB50116-1998

(37)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导则》GB5083-1999

(38)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196-87

(3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96

(40)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4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7231-87

(4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1.3项目介绍

1.3.1项目背景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和合理布局,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依托全省发展武汉,发展武汉带动全省,尤其是带动武汉周边城市发展”的重要决策,推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战略。

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八市自宣布加入“武汉城市圈”后,纷纷深化与武汉市的协作。

同时,武汉市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调整城市发展规划,在已建成13条出口路的基础上,又规划建设七条快速出口公路,构成环状、辐射状的路网网络,将武汉市与周边城市更紧密、快捷的联系起来。

在这一规划方案中,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通道计划于2005年开始建设,在2007年以前建成。

武汉市和平至左岭高速公路是武汉至鄂州快速出口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划建设将在武汉至鄂州间形成一条便捷、快速的通道,对于改变武汉市东南部的交通环境,促进鄂州等周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加速“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增强武汉市辐射功能、进一步发挥特大中心城市的作用、促进鄂州、黄冈等周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武汉市素有“九省通衢”的美称,处于全国经济地理中心位置,是华中地区乃至整个中部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在湖北省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GDP约占全省的1/3,财政收入约占全省的38.9%,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辐射和带动作用。

所以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进一步发挥武汉在全省经济中“龙头”作用的重要决策,要求武汉与周边地区加强经济合作,促进资源、经济、技术优势的互补和相融,从而增强全省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

黄石、鄂州、黄冈、孝感、成宁、仙桃、潜江、天门八市自宣布加入“武汉城市圈”后,也纷纷深化与大武汉的协作。

随着武汉经济协作区的建立以及长江经济带开发力度的逐步加大,武汉的经济交通区位优势必将更加明显。

公路交通是经济辐射和交流的重要途径。

项目所在区域现有城市出口通道等级低、进出不畅、行车困难,制约了武汉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可进一步缩短武汉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时空距离,特别是通过本项目以及武汉周边路网的完善,可带动武汉东北地区、武汉及湖北西北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并有效承接武汉市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促进湖北东北部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强武汉市与周边城市的联系,增强城市的辐射力,构建武汉城市圈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07年武汉至市州通达高速公路”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完善区域公路网布局、构筑武汉市东向出口通道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武汉市的路网发展分为三级战略,其中第二级为发展放射线路网。

即在现有13条出口路、20条周边路和18个连通道的基础上,再建设7条快速出口公路,到2007年全面建设成“环型放射状”的路网主骨架。

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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