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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

  第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下, 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逐步开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应组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及具备条件的国家部委直属师范、广播、电影、戏剧等高等院校、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批准,可以成立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省级和部委直属单位的测试委员会接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条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培训测试中心成立前,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测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教委和广播电视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

  第四条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级六等(详见附件二)。

级和等实行量化评分。

  第五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按照国家语委组织审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统一测试内容和要求。

  三、测试员

  第六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非国家级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两类。

国家级测试员需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取得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的测试员证书;省级测试员需经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培训、考核,并经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备案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省级测试员证书。

  评定普通话一级(甲、乙等)水平,必须由国家级测试员主持或复核方为有效。

  第七条 测试员应熟悉和拥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 政策,热心语言文字工作,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省级测试员少部分1946年以前出生的可放宽到二级甲等),具有大专毕业文化程度和三年以上工作实践,并有较高的语音分辨能力、作风正派。

  国家级测试员最低上岗年龄为25岁,省级测试员最低上岗年龄为24岁。

  第八条 测试员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承担测试任务,测试工作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测试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

  第九条 等级测试需有三名测试员协同工作(分别测试、 综合评议)方为有效。

评定意见不一致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人员不足时,可用加强上级复审的办法过渡。

  第十条 测试员不能正确掌握测试标准或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行为时,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直属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应在一定时间内(半年至一年)停止其测试工作,错误性质严重的应撤销其测试员资格,对国家级测试员的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决定应通过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四、应试人员

  第十一条 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 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 中小学教师;

  2. 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 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 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5.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 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7. 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第十二条 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要求:

  1. 教师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语文科教师应略高于其他学科教师的水平。

  2. 专门从事普通话语音教学的教师和从事播音、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

配音的专业人员,以及与此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水平。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

  第十四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号。

  第十五条 测试评定的一级甲等, 需分批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

复审比例为:

10名以内复审1/3,11名~50名以内复审1/5,51名以上复审1/10。

复审后,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

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

  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得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

 

  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并发证书;

  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

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需在前次测试5个月之后方能提出受试申请。

  六、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0月30日起实施。

普通话考试

  普通话考试

  介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现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中小学教师

  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院校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行业标准

  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有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标要求如下:

  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国家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达标要求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规定执行。

  话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表演、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专业和影视表演专业的教师、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一级。

  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如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标人员的年龄上限以有关行业的文件为准。

  等级标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

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应试人的普通话水平根据在测试中所获得的分值确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如下:

  一级

  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语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偶有字音、字调失误。

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

  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

语汇、语法极少有误。

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

难点音较多(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zh-j、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

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

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

  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

方言语调明显。

语汇、语法有失误。

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

方言语调明显。

语汇、语法失误较多。

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

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测试大纲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是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全国统一大纲。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内容全部来自大纲。

  《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内容包括:

  1、普通话语音分析,对普通话声韵调简要、准确的描写和介绍,以指导读者学习普通话。

这部分内容不属于测试范围。

  2、提供了常用词语(词表),分表一、表二排列。

表一根据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办公室和汉语水平考试部刊布的《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中部分词语编制,共8455条。

表二选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中部分常用词语,共15496条。

这些词语能基本满足一般口语交际和正确朗读一般书面材料的需要,是测试的范围之一。

测试时,分读单音节字词和读双音节词语两个测试项。

其中,从表一选用的词语占60%,从表二选用的词语占40%。

  3、提供了部分方言区和普通话不一致的常用词语和短句对照,测试时,选取部分用来测评应试者普通话词汇汉语法的掌握情况。

  4、提供50篇朗读材料按顺序编为1-50号,供朗读测试用。

测试时,应试者随机抽2个号,确定其中1篇进行测试。

  5、列举1-50号题目,作为说话测试的话题。

测试时,应试者随机抽2个号,确定其中1个话题进行说话测试。

  6、《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在总论中还阐述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和特点,规定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制卷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评分办法。

因此,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必须首先学习和掌握《大纲》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训练,才由基础由条件接受测试。

  试卷介绍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由五个测试项构成,总分为100分。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钟,占10分。

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限时3分钟,占20分。

目的是出考查应试人声、韵、调的发音外,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判断测试,限时3分钟,占10分。

目的主要是考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汇、语法的程度。

  (4)、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30分。

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5)、说话,时间不少于3分钟,占30分。

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

  等级证书

  应试者经过测试,即可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

证书内将记录应试者的测试成绩和相应的等级。

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满后,需经测试后取得新的等级证书。

  报名方式

  市测试中心组织对本市广电系统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社会各界各类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广电系统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测试由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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