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3147735 上传时间:2022-11-1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docx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

制作数量:

共做四个大的公告栏,其中副井联建楼设置二个,厂前区办公楼设1个,食堂入口设1个。

工作地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职业操作规程》,共计20个,尺寸大小为长X高(75X20cm)。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尺寸大小为长75cm,高根据内容调整,共计21个牌子。

警示标示数量:

一氧化碳告知卡4块(其中夜光3块),硫化氢告知卡3块(其中夜光材质1块),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告知卡1块,氯告知卡1块,告知卡大小为40*80cm,警示标示数量共计63块(其中夜光材质共计22块),大小标示30*30cm。

注意事项:

副井联建楼设1个《职业病危害防治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再设一个《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栏》,公布内容如下,可网上节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内容,以图文结合形式制作。

厂前区、食堂入口处《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栏》可根据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增加以下内容,三个宣传栏不得重复。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煤矿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煤矿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噪声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造成的危害

1、煤尘

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的粉尘称为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的煤尘称为单纯性粉尘。

煤矿工作场所煤尘主要来源于井下采煤、掘进及运输过程中,除此之外,地面原煤转载、运输等过程均有煤尘产生。

健康危害:

煤尘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人的呼吸系统,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和局部刺激。

如长期吸入煤尘引起煤工尘肺。

煤尘侵入呼吸系统后,对呼吸道黏膜产生局部刺激,引起鼻炎、咽炎、气管炎等。

接触限值:

我国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总尘不超过4毫克/立方米,呼尘不超过2.5毫克/立方米。

预防的措施:

向煤层中注水,在采煤工作面喷雾洒水,有效通风等。

2、生产性噪声

定义:

生产性噪声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噪声,噪声作业是指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形态,噪声可分为稳态声、波动声和脉冲声。

煤矿工作场所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凿岩、打眼、放炮、割煤、运输、机修等作业环节,使用的凿岩机、风镐、风扇、煤电钻、乳化泵、采煤机、掘进机、胶带输送机为常见噪声源,此外,地面选煤厂、提升机、胶带输送机、通风机、破碎机、振动筛、洗煤机、脱水机、鼓风机及其他空压机、主通风机、胶带输送机等也为主要噪声源。

健康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影响分特异性作用和非特异性作用两种。

特异性作用就是指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影响。

引起听力损伤经历听觉适应、听觉疲劳、听力障碍等阶段。

长时间接触较强的噪声首先感觉耳鸣、听力下降,但在离开噪声环境数分钟可完全恢复;之后会出现听力下降明显,需要十几小时甚至二十几小时才能得到恢复;如果继续接触噪声,形成不能完全恢复或不能恢复的听力障碍就是噪声性耳聋。

非特异性作用是指长期接触较强的噪声,很多人会出现头疼、头晕、心悸、疲倦、乏力、心情烦躁、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症状;引起胃肠功能紊乱,表现为食欲不振、消瘦、消化不良等;噪声会使大脑神经调节功能絮乱,造成呼吸加快、血压升高、血管痉挛、引发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

职业接触限值:

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

防护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为隔声、消声及减振,个体防护是预防噪声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3、一氧化碳理化性质: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易扩散,微溶于水,易溶于氨水。

易燃、易爆。

与空气混合有爆炸的危险。

一氧化碳使血液携氧能力下降,阻碍氧的释放和传递,导致低氧血症和组织缺氧。

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故最易受到侵害。

煤矿工作场所一氧化碳主要来源于裸露煤层自燃氧化、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及炸药爆破等。

侵入途径:

吸入健康危害:

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系统。

轻度急性中毒时,表现为头痛、头晕、心悸、恶心,进而症状加重,出现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脱离中毒现场后症状可消失。

中度急性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外,面色潮红,口唇呈樱桃红色,多汗、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意识模糊甚至昏迷,及时抢救一般无明显并发症或后遗症。

重度急性中毒时,迅速进入昏迷状态,牙关紧闭,强直性全身痉挛,大小便失禁。

浓度极高时,数分钟内可致人死亡。

部分中毒患者昏迷苏醒后,经过两天至30天的假愈期,又出现一系列神经精神症状,常见的有精神异常,脑局灶性损害,颅、脊神经损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一氧化碳可致头痛、头晕、耳鸣、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及心电图改变。

接触限值:

我国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20毫克/立方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DLH)为1700毫克/立方米,无警示性。

防护措施:

①应加强通风。

②可能发生一氧化碳危害的作业场所,尽可能安装自动报警器。

③作业现场操控人员需穿静电工作服,携带个体报警仪。

浓度超标时,需佩戴一氧化碳过滤式防毒口罩或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需佩戴空气呼吸器。

④定期和实时检测作业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做好一氧化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性体检,避免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接触一氧化碳的作业。

⑤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⑥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及职业卫生教育。

4、二氧化碳理化性质:

碳氧化物之一,是一种无机物,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密度比空气略大,能溶于水,并生成碳酸。

(碳酸饮料基本原理)使紫色石蕊溶液变红,可以使澄清的石灰水(Ca(OH)2)变浑浊,做关于呼吸作用的产物等产生二氧化碳的实验都可以用到。

还可以支持镁带燃烧。

煤矿工作场所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碳突出、煤层自燃氧化、爆破及人员呼出等。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因为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在低漥处的浓度较高。

以人工凿井或挖孔桩时,若通风不良则会造成井底的人员窒息。

CO2的正常含量是0.03%,当CO2的浓度达1%会使人感到气闷、头昏、心悸,达到4%-5%时人会感到气喘、头痛、眩晕,而达到10%的时候,会使人体机能严重混乱,使人丧失知觉、神志不清、呼吸停止而死亡。

接触限值:

我国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9000mg/m3,PC-STEL不超过18000mg/m3

五、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

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

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第4.2.2条要求: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

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

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

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在空压机房、主通风机值班室、筛分车间一、二、三、洗煤厂及井下系统各个岗位工作地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职业操作规程》,共计20个,尺寸大小为长X高(75X20cm)。

除此之外,在以上每个工作场所悬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尺寸大小为长75cm,高根据内容调整,共计21个牌子,制式如下:

、副井口联建楼入口处

工人全天8h接触煤尘(呼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岗位/工种

有害

因素

管理限值

(mg/m3)

CTWA(mg/m3)

结果判定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煤尘

5

工作场所8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

岗位/工种

8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dB(A)

接触限值dB(A)

结论

85

85

85

岗位/工种

8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dB(A)

接触限值dB(A)

结论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工作场所岗位接触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结果

接触

岗位

检测

地点

检测项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m3)

短时间浓度

(㎎/m3)

综合

判定

C-TWA

PC-TWA

C-STEL

PC-STEL

采煤

采煤

CO

20

30

工作

面所

工作

CO2

9000

18000

有工

面回

NO2

5

10

风巷

SO2

5

10

掘进

掘进

CO

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