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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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江西省电力公司

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试行)

江西省电力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前言

为保证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实现10kV带电现场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全省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规范》,结合江西省内各单位开展的主要带电作业项目情况,特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江西省供电公司各单位10kV架空配电线路进行带电检修的所有工作人员。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九江供电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许榕

 

1总则

为确保配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逐步实现配电带电作业规范化、标准化,根据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T18857《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kV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规范》,特制订《江西省电力公司10kV配电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江西省各地市公司10kV配电带电作业的所有人员。

 本规程只包括各地市公司现场实践后切实可行的作业项目,对于新项目和新工具,应经电气与机械试验合格,制订出安全措施、操作方案并在模拟设备上试验无误后,经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行和使用。

所有参加10kV带电作业的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及有关领导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带电作业人员包括参与带电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班员,操作带电作业用斗臂车等车辆的人员等。

带电作业人员应从具备配电线路中级及以上技能水平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并持证上岗。

经过带电作业知识和模拟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带电作业合格证后,才能担任带电作业操作。

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批。

10kV配电带电作业人员不宜从事其他专业带电作业、停电检修作业等工作。

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及带电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根据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特点,配网带电作业应采用以绝缘工具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绝缘杆作业法,或采用以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臂或绝缘平台为主绝缘、穿戴绝缘防护用具为辅助绝缘的绝缘手套作业法作业。

本规程所列带电作业常规项目包括:

绝缘杆作业法、绝缘手套作业法。

常用配网带电作业项目分类配网带电作业项目按照作业内容难易程度,可分为四类:

(一)第一类为临近带电体作业和简单绝缘杆作业法项目。

临近带电体作业项目包括修剪树枝、清除异物、拆除废旧设备及一般缺陷处理等;简单绝缘杆作业法项目包括更换避雷器、拆接熔断器引线或线路引线等。

(二)第二类为简单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包括拆接熔断器引线、线路引线、更换直线杆绝缘子及横担、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更换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

(三)第三类为复杂的绝缘杆作业法和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

复杂绝缘杆作业法项目包括更换直线绝缘子及横担等;复杂绝缘手套作业法项目包括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直线杆改耐张段、带电组立、拆除、更换直线电杆等。

第四类为综合不停电作业项目,包括直线杆改耐张段并加装柱上开关或隔离开关、柱上变压器更换、旁路作业法等。

本省内各地市公司暂未开展该类项目,将要作为新项目申报省公司批准。

2组织措施

现场作业各级人员职责

2.1.1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2.1.1.1熟悉系统,熟悉人员技术水平

2.1.1.2所进行的工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2.1.1.3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2.1.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2.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2.1.2.1制订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2.1.2.2工作前对全体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2.1.2.3正确安全地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工作;

2.1.2.4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程;

2.1.2.5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和保管带电工具。

2.1.3专责监护人:

2.1.3.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1.3.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1.3.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2.1.4工作班成员职责:

2.1.4.1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及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

2.1.4.2明确作业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1.4.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监护人的指挥,按岗位分工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操作命令,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2.1.4.4关心其他人员的安全及相关的操作行为,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2.1.4.5有权拒绝执行工作负责人及专责监护人发出的错误命令,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申诉。

现场勘察制度

2.2.1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提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填写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现场勘察记录(附录B),并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2.2.2现场勘查包括下列内容:

线路运行方式(包括高低压电源)、杆线状况、设备交叉跨越状况、邻近线路、缺陷部位和严重程度,导线规格、需要器材规格、周围环境、地形状况、道路交通以及存在的作业危险点等。

2.2.3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编写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

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须按工作票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底,必要时补充安全措施,再开始工作。

2.2.4根据作业项目及现场情况,判定是否需停用重合闸。

需要停用重合闸的工作,应提前向调度部门申请。

2.2.5查阅有关导线资料,根据导线的荷载,对工具受力情况进行计算,确定使用工具的规格。

对大跨越或导线支持点高低差过大的线档作业,需验算导线荷重和拉力,如超过带电工具荷重,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2.2.6遇紧急抢修工作,带电作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仍应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安全措施,填写工作票,并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后,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票制度

2.3.1带电作业应按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填写《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2.3.2凡是临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最小安全作业距离的作业,均需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

2.3.3带电作业工作票应提前签发。

2.3.4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带电作业项目,当装置相同、安全措施相同时,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2.3.5带电作业票不得延期,如因某种原因确需延长时间,应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联系调度值班员,且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

2.3.6带电作业工作票使用完毕后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年。

工作许可制度

2.4.1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应与调度值班员联系,汇报工作点设备名称、工作内容、安全措施的情况。

2.4.2如需停用线路重合闸,必须提前向调度申请,并在现场开工前与调度值班员联系,确定线路重合闸已退出并得到工作许可。

如遇双回路或多回路线路,应停用相关线路的重合闸。

2.4.3不需停用线路重合闸,同样要与调度联系,以便调度了解带电设备有人工作。

2.4.4工作负责人得到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计划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线路名称、邻近带电设备、现场安全措施和质量要求,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方可下令开始工作。

2.4.5带电作业期间,若发生线路跳闸,不得人工强送电,当作业线路(或设备)有接地故障时,应暂时停止带电作业,并与调度联系,根据系统故障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进行带电作业。

工作监护制度

2.5.1带电作业必须由专人监护,工作监护人(可由负责人担任)应由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

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以保证对带电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的监护。

2.5.2监护人员应严格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有权发布停止工作的命令,一个监护人只能监护一个作业点。

2.5.3监护人发布命令及提示时,应清晰简洁。

作业现场应制止监护人以外人员在作业现场叫喊或杂谈,以免分散作业人员注意力。

2.5.4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专责监护人或工作班成员(斗上作业人员)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让斗上(杆上)人员撤离有电区域。

2.5.5工作中专责监护人因故需离开时,应指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告知工作班成员并记入工作票;原专责监护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否则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2.5.6若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间断、转移制度

2.6.1在带电作业过程中,需要短时间停止作业时,应将杆塔或设备上的工具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隔离和派专人看守。

若间断时间较长,则应将工具从杆塔或设备上全部拆下。

2.6.2恢复间断工作前,必须重新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现场设备和工器具,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2.6.3对于同一电压等级的数条线路上进行同类型的作业,或者在一条线路上进行带电综合检修等类似情况,需要转移工作现场时,只有在原作业点工作结束后,人员和工具全部从杆塔上撤离,现场清理完毕后,方可转移到新的作业点工作。

2.6.4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

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值班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工作终结制度

2.7.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在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漏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离。

2.7.2多个小组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

2.7.3需停负荷(隔离开关、变压器等设备)的带电作业工作,工作完毕后,严格按停电操作相反程序,恢复供电。

2.7.4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向调度值班员汇报。

停用的重合闸应及时恢复。

3技术措施

退出重合闸

3.1.1凡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退出重合闸。

3.1.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1.3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1.4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作业。

3.1.5直流线路中有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3.1.6严禁约时停用与恢复重合闸。

3.1.7应停用重合闸的带电作业项目如下:

带电断、接引线、带电更换(安装或拆除)避雷器、不带负荷更换隔离刀闸、不带负荷更换柱上负荷开关、不带负荷更换跌落式熔断器、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跌落式熔断器、带负荷更换耐张杆横担、带负荷直线改耐张杆、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柱上隔离刀闸、带负荷更换(安装或拆除)柱上负荷开关。

使用防护用具

3.2.1带电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包括绝缘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服、绝缘裤、绝缘靴(或鞋套)、防弧眼镜。

3.2.2带电作业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外,必须戴防穿刺手套,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充气检查,发现手套有裂纹、孔眼,不得使用。

3.2.3根据作业装置的复杂情况和作业过程的实际需要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服(披肩)、绝缘靴、绝缘裤等。

3.2.4所有绝缘防护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工作,绝缘防护用具必须使用2500V及以上的绝缘摇表(或绝缘测试仪)进行绝缘检测,检测不合格工具不得使用。

3.2.5带电作业操作人员(包括斗内电工),必须使用绝缘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构件(斗上使用安全带固定器)上,并遵守高空作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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