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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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篇一:
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篇一:
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高空
作业免责协议书
1、高空作业免责协议
甲方:
乙方(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
原则签订此协议。
高空项目名称:
现场施工人员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
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责令停工。
2、作业过程中出现
人员伤害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
门做好事故的取证工作,但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应制定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
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
赔偿损失。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并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等安全设备。
5、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
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甲方:
乙方(负责人):
代表签名:
时间:
年月日
2、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
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乙方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乙方认真组织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乙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
使用;
6.乙方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
岗作业;
7.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乙方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
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
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
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
攀登设施。
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
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
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四、
高空作业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
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
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
时,禁止登高作业。
3.乙方在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
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4.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施工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
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
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5.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
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6.乙方在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乙方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
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
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
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为保证高处作业吊篮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定一下安全措施:
1、乙方负责吊篮操作人员的操作
培训,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
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
吊
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使
用。
4、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吊篮人员必须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
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乙方使用吊篮的施工人员不得饮
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
接牢固。
5、在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乙方施工使用吊篮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
6、乙方施工人员在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
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7、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
8、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
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
严禁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
9、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
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
七、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
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
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至本工程完工。
若因乙方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项所造成的
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如果乙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
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留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3、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
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
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
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
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篇二:
高空作业免责协议
高空
作业免责协议
甲方:
乙方(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
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高空项目名称:
现场施工人员签名: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行
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
篇二:
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
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