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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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评价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考核

得分

学历

10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有学位

3、其他研究生毕业〔无学位

4、大学本科毕业<有学位>

5、全日制大学毕业〔无学位,成人教育大学毕业〔有学位

6、成人教育大学毕业〔无学位,大学普通班毕业

7、大专学历

8、其他有效学历

10

8

7

6

5

4

3

1

资历

15

1、现职称满足晋升上一级职称资历条件5年及以上

2、现职称满足晋升上一级职称资历条件4年

3、现职称满足晋升上一级职称资历条件3年

4、现职称满足晋升上一级职称资历条件2年

5、现职称满足晋升上一级职称资历条件1年

10

9

8

7

6

外语

水平

15

以符合规定的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试成绩除以10

0-10

计算机水平

10

参加规定的计算机水平考试,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试成绩除以10来计算。

0-10

获奖

成果

20

1、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2、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3、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4、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5、国家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6、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7、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8、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9、公司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技术发明专利;

10、公司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16-17

15-16

14-15

13-14

12-13

11-12

10-11

9-10

8-9

7-8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评价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

考核

得分

获奖

成果

20

11、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12、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实用新型专利;

13、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公司级管理成果一等奖;

14、公司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外观设计专利;

15、公司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16、其他成果。

6-7

5-6

4-5

3-4

2-3

1-2

论文

15

1、独立著作〔指带有公开发行刊号的著作

2、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有国际、国内统一期刊号的与申报晋职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在其它非本专业核心期刊以外的刊物公开发表〔有国际、国内统一期刊号的与申报职称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在国家级及以上本专业正式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

5、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交流工作会议〔或研讨会上交流的或获奖的学术论文

6、在地市级本专业学术交流工作会议〔或研讨会上交流的或获奖的学术论文

6-8

5-7

3-5

2-4

1-3

 

专业综合能力评价

15

参加由公司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答辩所得成绩除10为考核得分

0-10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2005、2006、2007、20XX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

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

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

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国家专利分为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使用发明专利奖时获取专利要与申报晋职专业一致或相近,且被公司生产经营采纳并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以各单位技术部门出具的应用效果证明为准。

2、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任中级职称年度以后所取得的公司级及以上成果计分;申报中级职称的,任助理职称年度以后所取得的公司级及以上成果计分;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取得的成果,或分厂级及以下级别的成果在此次职称评定时不计分。

3、对于获奖成果与晋职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或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不能算作有效成果。

申报人员在工作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成果视为有效计分成果,工作单位以外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无关的成果不计分。

4、获奖人员指获奖项目等级内额定人员。

5、此项考核以最高级别奖励为计分基准。

每多获一项成果,可按具体要求适当加分。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按照级别择高计分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6、按照按申报人员的获奖成果级别、排列名次进行评分,成果的级别、等次以获奖证书和公报原件为准。

评分标准见下表:

获奖级别

排列名次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第一名

17

16

15

15

14

13

12

11

10

第二名

16.75

15.75

14.75

14.75

13.75

12.75

11.75

10.75

9.75

第三名

16.5

15.5

14.5

14.5

13.5

12.5

11.5

10.5

9.5

第四名

16.25

15.25

14.25

14.25

13.25

12.25

11.25

10.25

9.25

第五名等

16

15

14

14

13

12

11

10

9

获奖级别

排列名次

公司级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公司级科技成果奖

其它成果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第一名

10

9

8

7

6

5

5

4

3

2

第二名

9.75

8.75

7.75

6.75

5.75

4.75

4.75

3.75

2.75

1.75

第三名

9.5

8.5

7.5

6.5

5.5

4.5

4.5

3.5

2.5

1.5

第四名

9.25

8.25

7.25

6.25

5.25

4.25

4.25

3.25

2.25

1.25

第五名等

9

8

7

6

5

4

4

3

2

1

申报人员如果有同等获奖项目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项,在原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增加0.3分,但最高不得超过高一级获奖项目的最高考核得分<至少低0.1分>;

如果两项以上既有同等项目,又有低于同等项目的项目,对于仅次一级的项目,加0.2分,次二级的项目,加0.1分。

比如有一项公司级一等奖,多项公司级三等奖,公司级三等奖的项目按0.1分进行加分。

六、"论文论著"项,权重为15

学术论文的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由材料审核组综合评议确定。

专业论文是否为本专业论文,以学术论文的内容结合申报晋职专业来比对确定。

1>学术论文期刊性质分为:

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和会议交流论文。

①核心期刊:

参照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内外期刊,以及中国科技信息所、北京大学图书馆提供的年度检索报告为依据,结合学术期刊的专业性质来划分。

各专业的核心期刊目录见附表。

在核心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都按照非核心期刊论文处理。

②非核心期刊:

是指除各专业规定的核心期刊名录以外的,且公开发行的期刊,有合法CN国内统一刊号或ISSN国际标准刊号。

在非核心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照省部级交流论文来处理。

③会议交流论文:

是指在国际学术会议、省部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发表并收集出版的论文、一般刊物各类专业学术性交流会议、学术竞赛活动上交流的论文。

注:

非法期刊是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历次公布取缔的非法期刊,或者从表面看好像取得了合法期刊号和邮发代号但是在专业网站检索不到的期刊。

发表在非法期刊上的论文一概不能算作晋职有效学术论文。

2会议交流论文按照学术性质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

一般以学术会议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来确定。

"国家级"交流论文指国家各部委、国家级专业技术协会、学会主管或主办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省部级专业技术协会、学会及省级专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以获奖证书为准按"省部级"交流论文处理;在公司级专业、技术会议上交流的获奖论文〔以获奖证书为准按公司级交流论文处理。

3申报晋职人员任现职年度以后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一段时期的论文算分;在上述规定时间以外所发表的论文在此次职称评定时不计分。

4属发表"著作"的:

必须在书的封面上有"XXX著"或"XXX译著"等字样。

编写的教材、讲义、教课书、事迹选编等不能算著作。

参与编写公开发行著作的章节可参照发表论文处理。

5此项考核以最高级别的论文、论著为计分基准,具有一篇以上论文论著者,可按具体要求适当加分。

同一论文既有公开发表的,又有获奖的按照计分原则择高计分一次,不得重复计分。

6对于申报评定职称人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与本人申报评定专业或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不能算作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论文〔原则上以本人在工作单位期间内从事的本专业来界定;经验性文章、综述文章等非理论探讨性的文章不能作为申报人专业论文。

评分标准如下:

作者

名次

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

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

论著

本专业

核心期刊

本专业非核心期刊

国家级

省部级

公司级

第一作者

8

7

5

4

3

1.5

第二作者

7

6

4

3

2

1

第三作者等

6

5

3

2

1

0.5

申报人如果有同级别论文两篇以上,每增加一篇,在原考核得分的基础上增加0.3分,但最高不得超过高一级别论文的最高考核得分<至少低0.1分>。

如: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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