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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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眉山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眉山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办学条件显著改进。
教育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
职教攻坚任务圆满完成,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有效突破。
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经费保障机制日臻完善。
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平稳实施,教师素质不断提高。
教育行风建设不断加强,校园和谐稳定。
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进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二五”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市教育发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
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不足;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师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要求;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办学模式不够多元,学校办学活力不足。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新世纪新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新的全面部署,国家和省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出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政策,一系列重大工程与改革项目的相继实施,为眉山教育改革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眉山加快发展、追赶跨越,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的重要时期。
眉山纳入成渝经济区及天府新区的规划区域,适应经济区划实施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盼,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办学条件显著改进。
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教育设施更加完善。
学校生均校舍面积、教育技术装备等教学设施,学生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基本达到办学标准。
优质资源显著扩大。
基本实现学校资源配置均衡化,让每名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充分、便利的教育机会。
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学校管理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保持全省前列。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与生源流动聚集趋势相适应,与学龄人口就学需求变化相吻合,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职业教育更加贴近经济发展要求,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国家
四川省
眉山市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60
70
9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
93.7
95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7
85
9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3.3
12.5
13
(三)发展方针。
坚持优先发展。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坚持育人为本。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坚持改革创新。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着力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区县和学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促进公平。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提高质量。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提升、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坚持服务社会。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
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发展任务
(一)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1.纳入城乡规划,完善投入机制。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学前教育实行县级投入为主,上级适当补助,鼓励民间投资,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水平。
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逐步实现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
2.遵循幼教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坚持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科学保教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教研指导。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用书、玩教具配备的督促指导。
建立完善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结果。
3.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教队伍素质。
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
编制、人社、教育部门根据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逐步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加大幼教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保教能力和水平。
4.全面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
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物防、技防等安全设施建设,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巩固普及成果。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薄弱学校建设,落实资助政策,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完成率。
2.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设备。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力争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设备现代化、师资优质化”。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缩小校际差距。
落实各级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设备配置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倾斜。
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切实缩小校际差距。
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切实抓好争创“义务教育示范区县”活动。
4.发展特殊教育。
努力争取特殊教育项目资金,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
加强特殊学校的管理,提高育人质量。
不断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1.优化学校布局。
统筹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高招生规模。
优化高中学校布局,逐步进入城区办学。
改扩建优质高中,撤并薄弱学校,提高办学集中度。
2.提高教育质量。
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努力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3.发展学校特色。
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
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努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试办苏东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在民办中职校开办普职融合、多元选择试验班,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四)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1.加大职教的经费投入。
努力争取职教项目,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逐步增加生均财政拨款,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规定,设立职教专项资金。
2.推进职教集团化办学。
打破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的界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职教资源整合,组建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
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资源集约、品牌扩张、分工合理、特色鲜明的职教培养培训体系。
3.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
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
健全县(区)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
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五)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优化专业结构。
加强高校专业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实现高校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建设有机衔接,形成传统专业稳定发展、特色专业优势明显、重点专业知名度高的新格局。
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大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力度。
2.提升队伍素质。
引进专业人才,经过外出培训、转型学习等方式,使教师适应专业建设发展需求。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合力攻关、专兼结合的创新型教师团队,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提高生均拨款标准。
建立并完善高校生均拨款机制,逐年有明显提高,逐步改进高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竞争力。
(六)推进继续教育多元发展。
1.构建终身教育网络体系。
实行成教、职教、普教三方沟通,学校、社会和家庭全面结合,健全城乡一体、功能全面、机制灵活、优质高效的终身教育网络体系及管理体制。
2.加强乡镇成教中心建设。
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打造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具有适应需要的社区教育资源并得到充分利用。
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城市的形成。
四、重大工程
(一)学校布局优化工程。
1.调整优化学校布局。
遵循“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聚集、提高效益”原则,按照“高中进城、义教递补、富余校舍、让位幼教”的思路,以区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
撤并办学规模小、质量低的学校。
达到小学就近入学,每个乡镇举办一所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初中相对集中,原则上3-5万人设置一所初中,跨乡镇设置初中,提高初中办学集中度;15-20万人设置一所普通高中,普通高中逐步进入城区办学;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化、连锁化办学。
到,设置高中阶段学校20所左右、初中130所左右、小学230所左右、特校4所、幼儿园300所左右。
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布局高中阶段学校8所、初中12所、小学15所、特校1所、幼儿园21所。
2.做好教育项目工作。
努力向上争取教育项目资金,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教育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坚持“安全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调整建设思路,对规划中长期存在的学校,项目资金相对集中投放,配套建设,完善功能,努力做到建一所成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