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申请表及评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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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申请表及评分标准.doc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四川省卫生厅制

一、卫生院基本情况

卫生院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编制人员数:

在岗人员数:

卫技人员数:

编制床位:

实际开放床位数:

床位使用率:

占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

卫生院特色专科:

申请等级:

二、评审组意见:

经组织于年月日至月日对

卫生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得分为分,符合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等要求。

负责人:

年月日

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四、市(州)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由申请卫生院认真、如实填写后逐级上报;

2.本表一式三份,评审卫生院、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记录表

评审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组织部门

评审卫生院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码

申请等级

卫生行政部门参加人员:

领队(签字):

年月日

参加评审专家组人员签名:

注:

本表由评审领队人员认真、如实填写后连同其他评审材料一并存档。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评分表

卫生院名称   评审时间 年月日

考核分组及内容

应得分

得分

评审者签字

附件2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为不达标)

1.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应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3.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4.特殊药品管理符合要求;

5.无套取、骗取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基金行为;

6.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医疗事故。

二、乡镇卫生院评审得分在900分及以上的认定为“甲等”;评审得分在750―899分的认定为“乙等”;评审得分在600―749分的认定为“丙等”;评审得分在600分以下的认定为不达标卫生院,整改后六个月方可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四川省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评审标准

数据获得办法

1.基础设施(190分)

1.1机构布局和环境(140分)

1.1.1乡镇卫生院命名

10

(1)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并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2)乡镇卫生院应按“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命名,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1)符合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范得5分;

(2)查阅核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有效期、校验记录等)符合要求得5分;

查阅资料

现场观察

1.1.2基本

建设

40

(1)床位标准:

按每千服务人口(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设置1.2张床位,原则上不超过100张;

(2)占地面积:

中心卫生院不低于12亩,一般卫生院不低于8亩,人口较少乡

镇的卫生院可适当减少;

(3)建筑面积:

预防保健用房150平方米/院,无床位卫生院的房屋建筑面积

200-300平方米/院,床位数在1-20张床的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为300-1100平方

米/院,床位数在21—99张床的卫生院房屋建筑面积为1200-4000平方米/院(55-50平方米/床);

(1)床位设置符合要求得15分;每千服务人口设置低于0.6张不得分;一般卫生院总床位数每超过10%扣2分,扣完为止;

(2)占地面积达标得10分,每下降1亩扣2分,扣完为止;

(3)建筑面积达标得15分,建筑面积每下降10%扣5分(以现场实地测算面积为准),扣完为止;

现场观察测定

查阅建筑资料

1.1.3科室

设置

30

至少设置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

(1)临床科室:

至少设置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

中心卫生院应设五官科(眼、耳鼻喉、口腔)诊室;

(2)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床位数在21—99张床的卫生院)、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中心卫生院应设图书室;

(3)公共卫生部门:

应具备承担健康教育、免疫接种、接种留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档案、疫情与卫生应急等职能;

(4)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应有负责人,应有财务、设备、信息化、新农合、后勤、安全管理的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科室设置中每缺一项职能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观察

1.1.4机构

布局

20

(1)诊查室和治疗室等体现保护服务对象隐私;

(2)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设置无障碍通道;(3)医疗、保健区域相对独立、分区合理;(4)机构标识和标牌规范、清楚、醒目;(5)门诊诊疗流程规范、简化、高效,单个窗口排队等候人数应少于15人,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4分,扣完为止;

现场观察

1.1.5服务

环境

15

(1)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

(2)卫生间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3)设立服务等候区,并配备适当座椅;(4)机构内全面禁烟,有醒目、规范的戒烟标识,无人员吸烟、无烟蒂等;

(1)第1~3项总共10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发现机构内有人员吸烟或烟蒂扣5分;

现场观察

1.1.6设备

配置

25

(1)床单元配置完善(附件2);

(2)配备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必要设备(附件3);

(1)床单元配置10分,实地检查缺一项扣1分;

(2)设备配置15分,每缺少相应必要设备1件扣0.5分,扣完为止;

观察实物

1.2人力资源(50分)

1.2.1人员配备

15

人员按服务人口的1.5‰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其中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

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学历大专以上占40%以上,一般卫生院占35%以上;

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16%以上,一般卫生院占14%以上;

以标准为基数,每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核查在本院注册的在编人员名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职称证书、资质证书、聘用制度、聘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相关资料

1.2.2执业

资格

10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执行准入制度,全部持证上岗(包括医生、防保、护士、医技、药剂人员等)都具有相应的执业(从业)资质;

1.2.3用人

机制

10

(1)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工资应纳入财政拨款;

(2)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外聘人员)和建立解聘辞聘等制度;

(1)达到第1项要求得4分;

(2)有聘用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各得2分;

(3)有聘用制度得2分;

1.2.4人员

绩效考核

10

(1)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和方案;

(2)有绩效考核记录;

(3)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1)第1、2两项,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2)第3项,随机抽取1个月的绩效考核记录,核查绩效考核结果与发放绩效工资的一致性,不一致扣4分;

查看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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