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

上传人:zf 文档编号:30853614 上传时间:2024-03-02 格式:PPTX 页数:65 大小:3.6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6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课件)..pptx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内容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鉴别二、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三、如何规范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鉴别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特性包括:

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副产品与废物的判定依照有关规定,要将废物作为副产品管理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支持。

如原先确定为废物的,而现有标准支持其作为副产品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通过鉴别或者论证后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副产品,但对其去向要规范管理,根据废物本身特性和有害物质含量,建议企业认真评估利用单位的实际污染防治能力,尽可能采用不经中间商的直供方式,避免污染扩散。

如调整为副产品与原先环评结论要求不一致的,应当征询相关环保部门意见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建设项目环保手续。

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包括:

通则、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等。

第1部分:

GB5085.72007通则第2部分:

GB5085.12007腐蚀性鉴别第3部分:

GB5085.22007急性毒性初筛第4部分:

GB5085.32007浸出毒性鉴别第5部分:

GB5085.42007易燃性鉴别第6部分:

GB5085.52007反应性鉴别第7部分:

GB5085.62007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鉴别程序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依据.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根据以上定义,万德药业的危险废物统计如下:

精制反应釜中投入粗品、有机溶剂、活性炭升温回流一个小时,离心机甩出活性炭(用硅藻土铺),液体进入减压蒸馏釜,减压浓缩至小体积,离心机甩料,得到精品。

二、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1、国际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及其修正案2、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颁布,2004年修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颁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颁布)3、部门规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4、规范性文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5、国家技术和经济政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发布实施;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74号,2003年11月18日发布实施。

6、国家规划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环发【2004】16号,2004年1月19日。

危险废物管理的标准和规范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第1部分:

GB5085.72007通则第2部分:

GB5085.12007腐蚀性鉴别第3部分:

GB5085.22007急性毒性初筛第4部分:

GB5085.32007浸出毒性鉴别第5部分:

GB5085.42007易燃性鉴别第6部分:

GB5085.52007反应性鉴别第7部分:

GB5085.62007毒性物质含量鉴别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准和规范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焚烧技术要求(试行)(GB19218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1772005)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82005)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及罚则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及罚则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已进入污染防治的主战场1.国家层面:

危险废物管理列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中。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自治区层面: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合格率列入对设区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逐项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对促使我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环境风险和污染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制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台账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要求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废法第三十条)*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6.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四、申报登记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7.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8.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五、源头分类制度(固废法第五十八条)*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六、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九条)(现在是直接在网上进行审批流程)*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广西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办理指南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1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七条)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14.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固废法第六十二条)15.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6.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7.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九、贮存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19.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20.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21.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2.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3.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十二、业务培训(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第(五)条)3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说明:

1、满分:

60分;达标:

50;基本达标:

40-49。

2、标注“*”的为重点核查项目(共10项):

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1”,不达标计“0”。

3、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4、否决项:

第13条、14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达标,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5、考核年度内每次环境污染事故扣除10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三、如何规范对危险废物的管理1机构、人员、制度1、企业内部应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并有专人(专职)管理危险废物;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管理行为;3、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害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信息,在车间、贮存(库房)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也要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

4、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纪录等档案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库,并设专人保管;5、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组织参加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和管理培训,或自行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章及各项要求,使员工掌握危废识别、分类、收集、转运、暂存等环节的正确方法和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能力。

张贴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相关档案资料2贮存贮存设施有环评,完成“三同时”验收。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经环保部门批准。

做到分类贮存。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经营者必须建造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以利用原厂房、库房改建。

贮存设施必须能防雨、防风、防晒,有防露液体收集装置,存放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地面硬化、有耐腐蚀层且表面无裂痕。

贮存设施具备防雨、防风、防晒功能危废分类存放,同类废物可堆叠存放;不相容的不得混合存放;每个堆间留有搬运通道标志标识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要求: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变化、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公司现用本样式公司现用本样式危险废物标签(缺产生日期,危险物品应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警示标志贮存容器上的标签临时存放点区域标识3台账、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建立台账:

分类、记录与计量:

在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日志)或危险废物(如剧毒废物)转移内部联单机制。

在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可以按重量、体积、袋或桶的方式记录危险废物数量。

危险废物转移出产生单位时或在产生单位内部利用处置时,原则上要求称重。

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或称生产日志)或危险废物转移内部联单,形成报表。

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

形成完整台账:

汇总危险废物台账报表,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等,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

广西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申报要求每年3月31日前,产生单位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如实申报上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流向情况。

注意事项申报登记数据必须以台账数据为基础,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管理计划制订内容:

1、管理计划期限;2、危险废物管理体系;3、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转移计划;5、危险废物内部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设施情况;6、执行国家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7、附件。

管理计划备案: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县级环保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表)。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表)。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重大改变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年必须向环保部门报备的三份材料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3、事故应急预案4应急制定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每年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演练材料收集整理应急演练工作实施后,企业要对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

演练方案、参加人员签到表、演练现场照片、演练工作总结等。

检查时未能提供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的,不予承认企业已实施应急演练工作。

5转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公司目前签约公司是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6利用处置利用设施管理:

有环评,完成“三同时”验收;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处置设施管理:

有环评,完成“三同时”验收。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自建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建设和验收,并经市县环保部门同意后,报省厅备案。

禁止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必须每年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设施的运营情况,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技术、设备、产品以及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情况。

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培训企业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废物的知识培训。

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培训记录及证明材料培训工作实施后,企业要对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

培训计划、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及资料、培训现场照片等。

检查时未能提供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的,不予承认企业已实施培训工作。

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