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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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参评**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以下简称市优良工地)。
第三条 市优良工地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各企业应在7月20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评审工作安排在8月初,采用过程评价、资料审查、评委会评审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市优良工地由属地政府和建设单位推荐,根据各企业创优计划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项目已列入当年创市优良工地计划。
在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二)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达到先进水平;
(四)施工现场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采用定型化装配式卸料平台;现场按要求采用工具式支撑体系和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五)施工现场运用视频监控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
(七)按“六有一好”标准进行“红色工地”建设或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
(八)获得**市“平安工地”称号。
第六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发生下列情形:
(一)项目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紧急信息报送范围的事件;
(二)建设期间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存在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或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的。
(四)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不良事件的;
(六)扬尘评价考核等级在B级以下的或两次被列入“黑榜”的。
第七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评审周期计算);
(二)承建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的申报企业,其承建建筑面积应达到小区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
(三)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总建安工程量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群体建筑)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参建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三章 申报创建
第八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的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将创市优良工地计划按附件1上报市建管中心。
第四章 申报参评
第九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二)参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如:
分包合同复印件);
(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创建市优良工地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与措施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
(五)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照片及影像资料各一份(影像资料时间5—10分钟,采用U盘制作);能反映工程竣工的外立面全貌、室内大厅及部分楼层照片;
(六)“四阶段”检查评分表(附件3)。
(七)其他材料(如采用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召开现场会等)。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市住建局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优良工地评委会)。
评审程序由过程评价、资料审查、评委会评审投票三阶段构成。
第十一条 过程评价:
(一)属地评价
项目所在地镇街对房建申报项目在工程基础、主体、结顶、装饰四阶段(市政项目在宕渣层、水稳层、竣工验收三阶段)分别组织检查,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评分,四阶段均检查完成后,出具“四阶段”检查评分表(附件3)。
(二)市优良工地评委会评价
市优良工地评委会收到企业考核检查申请(附件4)后,组织对申请工地进行考核检查评分(附件5)。
提出考核检查申请条件为:
1.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结顶后(群体建筑、住宅小区结顶50%以上);
2.市政道路工程基层(水稳层或二灰层等)施工完成后,桥梁工程桥跨承重结构完成后,管道工程工程量完成50%左右;
3.其他项目视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检查时间。
(三)过程评价得分由属地“四阶段”检查现场评分、市优良工地评委会考核检查评分和项目日常表现综合确定,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6。
(四)市优良工地评委会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项目存在施工扰民、安全生产或工程质量问题的,申报项目应及时按要求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 资料审查。
市优良工地评委会对申报工地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第十三条评委会评审投票:
市优良工地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过程评价得分、资料审查情况,并结合会议评议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投票同意数量达到评委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参评工程,初步确定为市优良工地,并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嘉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名单。
相关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第六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十四条 申报市优良工地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11月18日起实施。
附件:
1.**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创建计划表
2.**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
3.“四阶段”检查评分表
4.**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核检查申请表
5.**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核检查记录表
6.优良工地过程评价评分表
附件1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创建计划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公章)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建造师
等级
注册证号
项目安全员
总监
注册证号
创优目标
计划开竣工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属地政府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表一式四份:
工程所在地属地政府、建设单位、市住建局、申报企业各一份。
附件2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2.企业名称应为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工程名称应写全称。
申报单位情况
主承建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建造师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建造师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参建单位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建造师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建造师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企业名称
(公章)
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电话
法人代表
建造师
资质等级
地址
邮编
监理
单位名称
(公章)
资质等级
电话:
项目总监
地址
邮编
业主
单位名称
(公章)
电话
地址
邮编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模
工程造价
(万元)
开工时间
主体结顶时间
及竣工时间
质量情况
竣工验收时间
四阶段评分
基础主体结顶装饰
申报理由
注:
可另加附页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属地政府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评委会评审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住建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四阶段”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房建项目
基础:
主体:
结顶:
装饰:
£市政项目
宕渣层:
水稳层:
竣工验收:
属地政府意见:
(公章)
年月日
-15-
附件4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核检查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企业(章)
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章)
资质等级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建造师
等级
注册证号
项目安全员
总监
结构层数
开工时间
主体结顶时间
申请理由
建设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属地政府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表一式四份:
工程所在地属地政府、建设单位、市住建局、申报企业各一份。
附件5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核检查记录表
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形象进度
开工时间
年月日
竣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市场行为
情况
安全台帐
情况
安全生产
情况
文明施工
情况
综合评价
意见
建造师
(签名)
总监
(签名)
抽查人员
(签名)
检查单位:
年月日
注:
可另加页
附件6
优良工地过程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评分项
主要内容
权重
得分
1
属地评分
(主体+基础+结顶+装饰)*20%/4
总分20'
2
住建局考核复查得分
(市场行为情况、安全台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文明施工情况)*30%
总分30'
3
日常过程得分
红色工地
总分5'
实名制考勤
总分5'
扬尘评价(得A不扣分,得B扣1分/次,列入黑榜扣5分/次)
总分10'
停工情况(局部停工扣2分/次,全面停工扣5分/次)
总分10'
其他(数字化管理系统使用频次低扣1-2分,发生电信诈骗扣0.5分/次)
总分5'
4
申请资料得分
申请资料是否准确、完整、装订整齐,能充分反映项目现场情况
总分15'
5
附加分
召开现场会10分,列入红榜工地3分,积极创建无疫工地1分、清廉工程5分、示范工程5分、无废工地2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地2分等
总分10'
合计得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