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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的伦理学基础

生命教育的倫理學基礎

孫效智教授

台灣大學哲學系

●引言    ●一、何謂倫理?

何謂道德?

    ●二、何謂倫理學?

    

●四、「What」問題的不同向度    ●五、為何應該道德?

    ●結語

引言

  作者在「生命教育的內涵與哲學基礎」【1】一文中曾明確指出,生命教育應包含生死、宗教以及倫理教育等部分。

生死與宗教屬於終極關懷的課題,旨在確立生命的意義與方向。

倫理則涉及生命的實踐,旨在啟發學生的人格情操與道德思辨能力。

由於倫理方面的真知與力行是每個人邁向理想生命境界所不可或缺的條件,因此,紮實的倫理教育是生命教育至為緊要的環節。

然而,倫理教育常常流於形式與八股,中小學教師應具備怎樣的條件,才能提供紮實的倫理教育呢?

我想這主要可以分「學」、「養」兩方面來談。

「養」指的是老師的人格修養與生命境界。

這是老師「身教」的基礎。

「學」則指老師在倫理教育方面的理論素養,這是「言教」的基礎。

  倫理教育的理論可以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德育理論,一個是倫理學。

簡單地說,後者探討何謂倫理與道德,前者則依據教育原理,將這個探討以適齡適性的方式,通傳給學子並啟發他們的倫理思維。

就筆者所知,我國師範教育體系固然十分重視德育理論,但卻相當忽視倫理學。

結果是,中小學教師在師範養成過程中,多半沒有接受倫理學薰陶的機會,以致教師自身都無法進行嚴謹的倫理思考及價值澄清,那又如何能啟發學生慎思明辨的能力呢?

筆者認為,倫理教育流於「說教」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教師本身的生命熱力不足外,倫理學理論素養的欠缺大概也是不容否認的現象。

  本文之作正是要針對倫理學進行有系統的導論,以提供有心從事生命教育的中小學教師相關的基本素養。

至於中小學生命教育應包含哪些倫理方面的課程,則不是本文所要處理的對象。

這個問題應該由倫理學家與德育理論專家共同來探討,而不該由前者單獨來回答。

一、何謂倫理?

何謂道德?

  簡單地說,倫理學就是研究「倫理」與「道德」的「學問」。

這節先說明「倫理」與「道德」,下節再談「學問」。

有關「倫理」與「道德」的異同,學者們有許多不同的看法。

有認為「倫理」意涵比「道德」廣者;【2】有持相反意見,認為「道德可以包倫理,倫理不可以盡道德」者;【3】還有指出兩者之間層次不同,「道德」涉及個人,「倫理」涉及群體,故無所謂何者較廣,何者較窄者。

【4】我認為這些看法都對也都不對,關鍵在於定義,而且在於「唯名定義」。

先解釋一下什麼是「定義」。

粗略地說,定義分兩種,一種是唯名定義(nominaldefinition),一種是實質定義(realdefinition)。

前者的目的是賦予字詞以特定意義,後者的目的則在於探究字詞之特定意義所指涉的觀念或事物的客觀本質。

此處有關「倫理」與「道德」的不同看法,源於唯名定義的差異。

一個人在唯名定義上如何理解「倫理」與「道德」,自然就決定了他對這兩個概念的關係的看法。

【5】唯名定義本身是無對錯可言的,只有符不符合「約定俗成」的用法或「訓詁考古」的問題。

而就學術討論而言,重點不在於它是否符合「約定俗成」或「訓詁考古」,而在於它是否清楚界定所要討論的對象。

有效的學術討論必須以精確的「唯名定義」為前提,才能避免各說各話的窘境。

【6】

  「唯名定義」可以說就是一種「操作型定義」,目的在於確定語詞所指涉的事物。

確定「倫理」與「道德」的唯名定義,才能掌握倫理學研究的對象,也才能進一步去建構「倫理」與「道德」的實質定義,探究它們的本質。

【7】在操作型定義上,本文將「倫理」與「道德」視為同義詞。

理由有四。

其一,在中文語源上兩者之間雖確有細微差異,例如「倫理」原指人我之間的規範次序,「道德」則指主體內在的價值態度。

然而,現代日常語言似乎早已通用兩者,而不再做如此精密的區別。

好比「合不合乎倫理」既可以用來評價一個人的內在態度(仇恨的動機不合乎倫理),也可以來評斷人我關係中的外在行為(童叟無欺的買賣合乎商業倫理)。

「合不合乎道德」也是如此。

其次,做為評價用語,兩者的意思是相通的。

說一個行為「合乎倫理」也就是說它「合乎道德」;說一個動機「不合乎倫理」也就是說它「不道德」。

其三,當代中文倫理學者多半也已不再區別「倫理」與「道德」。

【8】最後,「倫理」與「道德」對應到的兩個西方語詞在含意上也沒有太大差異,這點後文還會論及。

總之,本文以下將兩詞視為同義詞。

行文脈絡中兩詞交替輪用純係文字考慮,而並非義理上有何區別。

  「倫理」何所指呢?

蘇格拉底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書中論及這個問題時說:

「我們現在討論的可不是芝麻綠豆的小事,而是應該如何生活的大事」(Wearediscussingnosmallmatter,buthowweoughttolive)。

【9】瞭解這個大事,可以將攸關「如何生活」或「如何做人」的倫理原則與其他實踐原則加以比較。

這樣的比較一方面可以讓人清楚「倫理」所指為何,另一方面也更讓人明瞭,何以倫理問題遠比其他實踐問題都要優先而重要。

  實踐原則有很多種類,除了倫理原則外,還有各種遊戲規則,傳統習俗,法律規章以及宗教誡命。

倫理原則之所以最為優先,是因為「做人」涵蓋並超越人生每一個角落以及我們所扮演的每一個角色。

其他規範原則則無此普遍涵蓋性。

以遊戲來說,遊戲規則只對參與遊戲的人有規範意義,它告訴人在遊戲時該做什麼,可以做什麼,或者不可以做什麼。

然而它不能超越它自身去告訴人是否此時此刻適宜參與遊戲。

能告訴人此時此刻是否適宜參與某項遊戲的是「做人」的原則。

做人原則會告訴工作狂,現在該放下手邊的工作,去打一場球。

做人原則也會要求為人父母,現在不該繼續沈迷於牌桌,而疏忽了子女的陪伴。

此外,即使進入遊戲之後,「做人」原則並不終止其規範力量。

「做人」原則要求遊戲者應遵守遊戲規則,不可為了獲勝而任意違規。

  傳統習俗對人的約束往往是無形的,而且,只要一個人屬於某個文化或社會,便很難完全「免俗」而擺脫傳統習俗的限制。

當然,從道德的觀點來看,很多習俗都是無可厚非的,不同社會的不同禮俗之間也無一定之高下區別。

例如握手、鞠躬、吻頰等不同的打招呼方式或吃飯時用手抓或用筷子刀叉等。

然而,有些習俗從道德觀點來看,可以說是「不良」風俗,例如鋪張的拜拜或喜宴文化、深夜擾人安寧的宗教儀式等,此時便應該透過道德反省(也就是應該如何生活或做人的反省)來「移風易俗」。

此外,還有一些社會價值觀來自根深蒂固的傳統「倫理」觀念,例如男尊女卑的「三從四德」、「君子遠刨廚」等。

這類觀念雖仍被冠以「倫理」之名,然而,從更完整的對於「人之所以為人」的反省來看,它們很可能已變成不適於今日社會的「吃人禮教」。

今日社會應從理想的「做人原則」(應然倫理)來批判與修正傳統的倫理觀念(實然倫理)。

這是倫理學很重要的一項功能,在面對傳統倫理思想時,有所紹承,亦有所批判。

  法律的約束性高於習俗,內容則與道德有所重疊,這是因為兩者都追求「公平」與「正義」,兩者也都以人群福祉的提升,利益衝突的解決為宗旨。

然而,法律與道德在很多地方有所不同,例如法律約束範圍往往侷限一國一地,不像道德那般普遍。

再者,法律只能就執法層面可行的議題訂定律則,而不能要求國民在內心保持某種態度,例如忠誠或善意等。

道德則不然,道德可以談「君子慎獨」,談人生由內而外的各種規範與理想。

【10】此外,發展快速的今日社會還有一個現象是,有些課題例如網路「犯罪」或未經充分風險評估的基因轉殖作物等,在道德上的不正義無庸置疑,但在法律上卻不一定有法可管。

這是因為成文法的立法與修法受很多因素影響其進程,不像不成文的道德判斷那樣在每個人的良心反省中進行。

最後,當法律與道德相衝突的時候,道德的要求往往高於法律,特別是當法律受到政治力量的干擾,而違背公平正義的時候。

此時,法律已成為道德觀點下的「惡法」。

惡法應受到道德的反抗。

反抗的形式可以是體制內的民主修法,在極端情形下,也能夠是體制外的「公民不服從」(civildisobedience)。

【11】

  宗教與道德的關係比法律與道德的關係還要密切。

首先,宗教涉及人生的終極安頓,賦予道德超越的意義。

其次,世界各大宗教莫不「勸人為善」,例如猶太基督宗教的十誡、佛教的律藏(Vinaya)等都明白禁止濫殺無辜、欺騙、偷竊、姦淫等,也都要求人尊敬父母與愛護孩童。

不過,從某種角度講,道德原則比宗教誡命優先。

首先,宗教誡命的對象只限於宗教徒,道德原則則能約束所有的人。

其次,宗教誡命不可違背道德原則,反之則不然。

道德原則可以超越宗教規範。

比較宗教學者鞏漢斯(HansKung)甚至指出,雖然從形上往形下的角度來看,宗教的意涵既內存又超越於現實人生,應作為道德的基礎與依歸,但從形下而形上的觀點來看,道德良心反倒是鑑別宗教的操作型判準。

認同活人祭,鼓勵恐怖主義的宗教不符合道德,因此也不能是人們所該認同的宗教。

不符合道德的宗教誡命不但不該遵守,這樣的宗教本身大概也很成問題。

【12】

  綜合上述討論,倫理是有關「應該如何做人或生活」的一切理想、原則、或實踐。

在眾多規範體系中,倫理規範可以說是最重要的規範。

人生所扮演的各種角色幾乎都有窮盡的時候,但「做人」卻永遠沒有終了。

人有選擇很多角色的自由,例如要不要與某人結為夫妻或要不要生孩子以為人父母,但人卻沒有選擇要不要做人的自由。

【13】當然,人能選擇要做一個怎樣的人。

道德原則就是指出怎樣做人才能活的像人,活的把自己當人看,也把別人當人看。

而道德的理想就是活出人性光輝與精彩的理想。

  在給倫理做完初步的操作型定義及與其他規範比較研究之後,稍微提一下在西方語言方面,相應於倫理與道德的概念。

有趣的是,西方語言也有兩個與「倫理」、「道德」相關的字眼。

一個是希臘文的ethos;一個是拉丁文的mores。

中文作者通常以「倫理」來翻譯ethos,以「道德」來翻譯mores。

實則,ethos與mores在語源上並沒有中文的「倫理」與「道德」那種較為複雜的異同,它們都指與實踐相關的倫理規範或風俗習慣。

因此,當拉丁文化接替希臘文化為西方主流文化時,人們正是用mores來翻譯ethos。

二、何謂倫理學?

  上一節給「倫理」做了一個操作型定義,亦即有關「應該如何做人或生活的一切理想、原則、或實踐」。

接下來的問題是,什麼是「倫理學」?

前節曾指出,「倫理學」就是研究「倫理」的「學問」。

這個定義其實太過抽象空泛,因為「學問」可以指研究倫理的各種學科或觀點。

例如人類學家或社會學家關心的是特定族群或社會具有怎樣的倫理觀念,而歷史學家則對於倫理思想在歷史過程中的演變發展感到興趣。

這兩類學者的共同點在於:

他們都致力於描述特定社會或歷史在倫理方面有怎樣的觀念或實踐,並在社會學或史學的觀點下進行倫理觀念的成因說明或內容分析。

這樣的倫理學稱為「描述倫理學」(descriptiveethics),其研究對象稱為「實然倫理」(positivemorality),【14】亦即人類社會實際上的倫理觀念或實踐。

例如禮記中所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等,所代表的就是中國儒家傳統的實然倫理。

又如「十誡」則代表希伯來以及基督宗教傳統的實然倫理。

不同社會或文化的倫理觀能有很多共通處,有時也能南轅北轍,而令不同社會的人們十分訝異。

例如西拉德特斯(Herodotus)在〈歷史〉一書中提到印度的一個部落視「吃掉父親遺體」為理所當然,並視火葬為不可思議;同一歷史時期的古希臘人則視火葬為理所當然,「吃食遺體」為野蠻行徑。

【15】

  除描述倫理學外,心理學家也對倫理課題感興趣,例如道德心理學(moralpsychology)或道德發展理論(theoryofmoraldevelopment)的研究,它們關切的主要課題包含了道德的各種心理現象,例如良心、道德情感,以及道德心理的發展階段等。

【16】最後,各宗教的宗教學者或神學家也關切倫理議題,並從各自的宗教信仰或神學觀點開展出具特色的宗教倫理學(religiousethics)或神學倫理學(theologicalethicsormoraltheology)。

  本文所謂的「倫理學」不同於上述各種有關倫理的學科,而是所謂的「哲學倫理學」或「道德哲學」,亦即從哲學觀點來探究倫理課題的學問。

不過在實務上,除非是在與「描述倫理學」或「神學倫理學」對照的時候,「哲學倫理學」一詞並不通用,多半學者仍以較簡約的「倫理學」代之。

至於「道德哲學」則是「倫理學」的同義詞。

這兩者在名相上的些微區別(後者只用「學」一個字,前者則用「哲學」兩字)大概可以溯源到翻譯問題。

原來,亞理斯多德用ethike來表示研究ethos的學問;西塞羅(Cicero)則創philosophiamoralis一詞來翻譯希臘文的ethike。

此二詞彙是今日西方語言表達倫理學或道德哲學的來源。

以英文為例,亦即ethics或moralphilosophy。

「倫理學」這個中文概念是從ethics的翻譯來,「道德哲學」則譯自moralphilosophy,這就是為何兩者之中文譯名在名相上會有冠以哲學與否的差異,但實質上,兩者都指以哲學方式來研究倫理議題的學問,因此,兩者都不同於描述倫理學,也不同於道德心理學,更不同於從特定宗教或神學而建構的宗教倫理學或神學倫理學。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學者對這些名詞仍能有不同的定義,探討倫理學時必須注意其間差異,才不致張冠李戴。

【17】無論如何,在學術界的討論裡,「倫理學」指「哲學倫理學」,更指「道德哲學」,則是殆無疑義的共識。

  什麼是哲學倫理學呢?

【18】簡單地說,哲學倫理學就是從理性觀點出發來

(一)批判反省「實然倫理」,

(二)並建構「應然倫理」的一種理論探索工作。

先談

(一)。

基本上,描述倫理學的工作是描述或揭示「實然倫理」的內涵並分析「實然倫理」的歷史成因或社會背景;哲學倫理學的工作則在於透過「是非」、「對錯」、「善惡」、「正義」等倫理概念的本質來批判反省「實然倫理」。

「批判」二字並不意味著哲學倫理學對「實然倫理」都抱持著懷疑或否定的態度。

事實正好相反,大部分倫理學家都肯定,愈經的起時間考驗的「實然倫理」,愈具有普遍與雋永的意義,也愈可能屬於人人都會接受的「共通倫理」(commonmorality)。

【19】如果人們任意否定「實然倫理」或甚至「共通倫理」,恐怕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

例如「不可任意殺人」或「不可欺騙」大概是許多社會都接受的「實然倫理」,倘若這些實然倫理被個人或社會否定,其後果將是不堪設想的。

再者,對於古老文化的傳統價值觀缺乏敬意,就意味著凡事必須依靠自己的感覺或經驗去嘗試錯誤。

問題是,同樣的錯誤前人很可能已經嚐過,不尊重傳統智慧的結果也就是重蹈覆轍。

因此,批判反省並不一定要懷疑否定一切,而是代表一種追根究底的精神,一種不只滿足於「實然倫理」的「然」,更要探索其「所以然」、並反省其終極理據(rationale)的一種「愛智」態度。

  當然,「批判」二字還是意味著,哲學倫理學並不排除反省的結果能是發掘「實然倫理」的缺失或問題,而有必要加以修正或轉化。

例如奴隸制度在西方社會雖然有很長的時間被視為理所當然,但一旦人們逐漸體認到它不符合「做人」或「對人」的道理,這個制度便開始受到倫理思考的理性批判。

時至今日,蓄奴違反人權大概已不只是個別社會的「實然倫理」,而更成為全體人類的「共通倫理」。

再如前文提到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則是中國或其他父系社會必須受到批判的傳統倫理觀念。

至於「忠君」或將「忠黨」置於「愛國」之上的政治觀念,也都不符合今日社會應有的政治倫理,因為它們看重個人或政黨的利益,遠勝於國家或人民的福祉。

  哲學倫理學的一個更根本任務是建構「應然倫理」的理論體系,事實上,這個工作如果做不好,連批判「實然倫理」的工作也不可能進行。

簡單地說,「實然倫理」是一個人或一個社會所「實際」相信的「應該如何做人或生活」的道理,【20】「應然倫理」則是一個人或社會「應該」相信的有關「應該如何做人或生活」的各種理想或原則。

這兩者不必然是對立的,正如前面已肯定「實然倫理」也能符合批判反省而有其雋永價值。

從某種觀點來說,「實然倫理」與「應然倫理」之間有著相互依存的辯證關係。

前者的批判以後者的建構為基礎,後者的建構也往往在批判前者中進行。

例如當我們批判反省傳統道德觀時會問:

為什麼要接受或拒絕某一套「實然倫理」,好比禮記的「婦聽」(也就是「妻子要服從丈夫」)?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指出接受或拒絕的道德理由(moralrationale)。

而什麼是道德理由?

什麼又是充分的道德理由?

這些問題已不再屬於描述倫理學的範疇,而屬於哲學倫理學對「應然倫理」的探索。

再者,前文曾指出批判「實然倫理」時,必須借助倫理的「是非善惡」等概念。

我們會去問:

婦聽在倫理上「好不好」或「對不對」。

而回答這些問題之前必須回答更基本的概念問題:

什麼是倫理上的「好壞」、「對錯」等?

這些概念「應」有怎樣的內涵?

又「該」有怎樣的本質?

它們是普遍的嗎(倫理普遍主義)?

抑或它們與流行的時尚一樣,隨著不同的歷史文化而不斷改變(倫理相對主義)?

這些問題的回答都是「應然倫理」的重要課題。

由此可知,「應然倫理」的建構是批判「實然倫理」的前提,而對「實然倫理」的批判往往又引人進入更深層的有關道德本質的「應然倫理」探問。

  最後,我們可以再借用尼爾森(KaiNielsen)的兩個例子來說明描述倫理學與哲學倫理學的異同。

「大部分年輕天主教徒都不相信人工避孕是錯的,他們希望官方教會改變相關立場」。

這句話就是一句描述倫理學的論述,它的真偽有待社會學者透過某種形式的田野調查來求證。

至於「道德語句都是有關個人好惡的語句」,這句話的真假就無法透過描述倫理學來探討,而是哲學倫理學的工作。

要證明這句話的錯誤,就必須透過理性去指出,「我不想做某件事」與「我應該做它」之間並無矛盾。

【21】

  以下行文將回歸「倫理學」一詞,以替代「哲學倫理學」這個冗長的名稱。

  釐清了倫理學的意涵,接下來的目標是要對倫理學進行一種導論工作(introductiontoethics),亦即有系統地勾勒出倫理學的內容。

這個目標十分龐大,幾乎不太可能在一篇文章的篇幅內完成。

唯一可行的作法便是略過許多重要的細節存而不論,而專著於整個輪廓的素描。

這正是本文將採取的作法。

誠然,見樹見林固然兩全最好,但當無法兩全其美的時候,以「見林」為優先,既符合「導論」的旨趣,也符合這個時代的需要。

我們所處的時代,各個學門分科日漸細密,倫理學也不例外,此一現象不僅導致不同學門之間「隔行如隔山」,就連同一學門的次學科之間,也愈來愈有密閉化(compartmentalization)的現象。

依此,鳥瞰式的導論具有一種整合意義,可以幫助讀者掌握倫理學的大致結構,從而以更整體的眼光來理解倫理學內部各種理論的角色與價值。

  為達成此一的目標,本文以下將採取系統分析的方式來討論,而不採取倫理學史的進路。

箇中原因也很容易明白。

首先,從希臘哲學開始的倫理學,歷經數千年的發展累積,資料的眾多浩瀚大概無法在一篇文章內加以「鳥瞰」。

事實上,即使專治倫理學史的學者專家大概也很難完全掌握每一經典時期或重要倫理學家的全部思想。

其次,即使掌握倫理學的發展脈動,也不等於掌握倫理學的全貌。

倫理學史隨著時代的推演而有其辯證性的發展,不同時期有不同時期的問題意識與理論取向,例如中世紀側重道德真理的客觀基礎,康德之哥白尼革命又引領時代思潮轉而注意道德自律的主體條件,當代英美分析哲學則專注於道德語詞或概念的後設分析。

因此,探究倫理學史大概只能提供倫理學思想變遷的時代軌跡,而無法讓讀者窺見倫理學理論大廈的骨架。

最後,事實上已有不少哲學百科全書或辭典的「倫理學」詞條正是以倫理學史的方式來展現倫理學的意涵,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考。

【22】

  採取系統而非歷史的進路絕非表示歷史意識不重要。

事實上,沒有任何倫理學家不是活在歷史的當下,紹承傳統並展望未來;也沒有任何系統可以擺脫歷史的前提而單獨建構;更沒有任何時代的問題,不與過去及未來息息相關。

因此,有系統地描繪倫理學的問題與取向,並非是要抽離任何歷史因素的意思。

相反地,缺乏歷史縱深,很難掌握當代各種理論的深層根源及可能出路。

舉例來說,一九八零年代以來,西方倫理學在規範倫理學(normativeethics)的基本理論(foundationaltheory)上出現很多新思潮,例如「基礎主義」(foundationalism)與「調和主義」(Coherentism)的爭論、德性倫理學(virtueethics)與關懷倫理學(ethicsofcaring)的發展等。

這些新思潮的出現背景都或多或少與目的論(teleology)及義務論(deontology)之間長達百年以上的論戰有關。

因此,要瞭解這些新思潮的基本精神與問題,不能不瞭解它們形成的歷史背景,亦即目的論與義務論的爭議。

不過,話說回來,以上這個例子正好也可以用來說明歷史進路的一個弱點:

倫理學的個別議題或理論當然有它們的歷史意義與時代價值,然而它們本身並不直接表明他們在整個倫理學體系上的位置。

更何況,不熟悉當代倫理學討論的讀者很可能會因為這一連串未加解說的專門術語而對倫理學(或任何哲學議題)望而生畏。

總之,要瞭解個別理論的理論位置,就必須先對整個倫理學的座標系統有所掌握。

三、倫理學的座標系統

  一般人認為哲學深奧,其實,好的哲學應該要能把複雜的問題以簡單而不簡化的方式表達出來,或至少不能把本身已經夠複雜的問題更加以複雜化。

我認為要掌握倫理學整個座標系統,英文的六個「W」大概已經足夠了,它們分別是:

(1)「誰」(who)、(2)「何時」(when)、(3)「何地」(where)、(4)「什麼」(what)、(5)「為什麼」(why)以及(6)「如何」(how)。

這六個W中的前三者答案很清楚,因此理論意義不大,後三者則是十分複雜的問題,也是倫理學必須著力與關注的地方。

【23】以下先談前三個W。

  第一個問題是:

誰應該培養道德情操、遵守道德原則並追求道德理想?

答案是「每一個人」。

初步理由在於,道德所關切的就是做人的原則與理想,沒有人能自外於如何做人的問題,因此,每一個人都應該追求道德或至少不違背道德。

當然,也許有人還不滿意這個初步的回答,而要進一步去探討:

為什麼每一個人都應該符合道德或追求道德的理想?

然而,這個問題已不再是單純的「誰」問題,而是「為什麼」的問題。

無論如何,第一個問題的答覆很簡單,那就是每一個人都應該道德,因為道德是有關每一個人應該如何做人與處事的課題。

  第二與第三個問題可以放在一起討論,那就是:

何時與何地該符合道德原則,追求道德理想?

這個問題的答覆也不困難。

消極地說,無論何時何地,人都不該違背道德。

積極而言,從內在「慎獨」或「正心、誠意、修身」到外在「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各種關係與場合,都是人該盡力實踐道德的時間與空間。

  四、五、六三組問題是環環相扣並以第四個問題為基礎的。

第四個問題包含很多不同的子問題,下節會詳細討論。

簡單地說就是有關「道德是什麼」的各種問題。

這個問題之所以是五、六兩個問題的基礎,是因為不知道「道德是什麼」就很難回答「為何應該道德」或「如何達到道德」這兩個問題。

由於「什麼」這個問題最為根本,歷代倫理學家莫不在這個問題上全力以赴。

當然,這不是說,五、六兩個問題不重要,事實上,「為何道德」的答覆與道德動機的培養密切相關。

倘若一個人僅知道道德要求他不可以說謊騙人,卻不知他為何應該遵循道德的要求,這樣的人很難期待他堅持「不騙人」的道德原則。

至於「如何道德」更是關係到道德落實的問題。

道德觀念不能只是一種理論的知識,它必須內化為人生的態度,並落實為具體的實踐。

倘若道德只停留在知識層次,而不能「誠於中,形於外」,這樣的知識便失去了應有的實踐意義。

知道自私不對卻在生活裡面自私自利,這樣的知與不知又有什麼差別呢?

因此,五、六兩個問題也都是倫理學所應該關懷的對象。

觀諸倫理學史,倫理學家從來不輕忽它們。

值得一提的是,第六個問題「如何道德」除了倫理學者關心外,也是教育學者的研究對象,屬於「德育理論」(亦即「道德教育理論」)的範疇。

由於四、五、六三組問題密切相關,倫理學者與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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