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20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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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2010.doc

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是公司党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有益探索及新途径。

党员积分管理旨在通过量化的考评机制来实现每位党员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强成才,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而达到科学管理党员,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功能,把党的建设与企业的科学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和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二章积分管理的方式

第二条积分管理分为基础分和加奖分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分95分,对党员按“六个好”的标准进行量化管理(即:

思想政治好、遵纪守法好、岗位技能好、道德品质好、联系群众好、完成任务好),每项指标内包含若干要素,达到相应要求的给予得分,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扣分;加奖分5分(5分封顶),符合相应奖励条件的党员给予加分,不符合的不予加分。

党员基础分与加奖分得分之和为其累积得分。

第三条积分管理按照“党员自评、支部评定、党委认定”的程序进行。

日常记实性积分管理由各党支部具体负责,每季度考评一次,四个季度为一个考评年度。

第四条党支部每位党员应在每季末25日前对照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见附表1)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作出本季度自评分,支委会则应在每季末29日前对支部每位党员作出本季度评定分,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评定结果。

第五条每年6月20日前党支部将支部党员前四个季度的考评分和加权平均分(见附表2、附表3)报送公司政工部审核,政工部审核后提交公司党委进行认定。

第六条考评年度积分达95分及以上的党员认定为“先锋党员”,由公司党委给予通报表扬;95分以下、85分及以上的党员认定为“达标党员”;85分以下的党员认定为“未达标党员”,并由党支部支委会负责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以利其尽快提高素质,同时取消其当年党内的推优评先资格。

第七条对连续二个考评年度认定为“未达标党员”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其所在的部室取消其当年所有推优评先资格;公司政工部要指定专人专门整改帮助计划,耐心细致地、有针对性地帮助其限期改进,绝不能对其放任不管或拒之门外;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触犯党规条例的依党纪进行处理。

第三章积分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党员积分管理是对党员综合素质进行的量化评价,各党支部、每位党员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如实地作出评价。

第九条党员积分管理对公司党委新时期保持和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具体问题、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政工部联系,以利不断完善本管理办法。

第十条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应结合党员积分评定结果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

1、《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试行)》

2、《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季度评价表》

3、《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年度加权评价表》

附件1:

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试行)

党支部:

姓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一、基础分部分

分项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所在支部评分

︿

15分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关心热爱企业;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经得起各种考验。

1、理想信念不坚定,恶意散布或发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

2、闹事、越级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

3、消极怠慢执行党组织、党支部决议,一次扣2-3分;做反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4、无故不参加公司党委或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党课、讲座等教育培训的,每缺一次扣2分。

5、不敢于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作斗争的,每次扣1-3分。

6、影响公司文明和谐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3分。

︿

15分

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1、受公司党政工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15分。

2、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扣5-10分。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扣15分。

4、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每次扣1-2分。

5、无故不参加公司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党员活动,每缺一次扣2分。

6、不按时交纳党费,每次扣2分。

7、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

15分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精湛,具备良好的岗位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综合素质,善于总结分析和思考,成为本部门业务技术能手和骨干。

1、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每缺一次扣2分。

2、在公司组织的业务技能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一次扣2分。

3、在集团公司、泰安供电公司组织的业务知识调考或抽考中成绩不及格的,扣2-5分。

4、因业务知识不熟或岗位技能不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文明建设或造成损失的,扣1-3分。

︿

15分

对党忠诚,为人正派,作风扎实;关心集体,热爱集体,团结合作,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廉洁自律;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公民道德规范。

1、违反职业道德,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相关规定的,每起扣2-5分。

2、违反社会公德,不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次扣2-5分。

3、违反家庭美德,家庭不和睦或邻里关系紧张,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

4、行为习惯不良、着装不整洁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不符合岗位工作文明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3分。

5、不诚信,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弄虚作假、言行不一的,发现一次扣1-3分。

6、组织生活会上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扣1-3分。

7、在公司内外言行举止不文明,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5分。

︿

15分

忠实履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疾苦,乐于助人,成为职工群众的知心朋友。

1、与职工群众联系不密切或自身原因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每起扣1-3分。

2、未经常深入职工群众,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职工群众的情绪和困难,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的,扣1-3分。

3、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措施和改进工作的,扣1-3分。

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帮扶助困等公益活动的,扣1分。

︿

20分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勇挑重担,在急、难、重、新、险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业绩优良。

1、岗位职责履行不认真、不到位,每起扣1-5分。

2、未完成公司党政或本部门下达的工作指标、任务,扣1-5分。

3、违反工作标准或规范,每起扣1-3分。

4、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认定人为责任事故每起扣3-10分;发生不安全事件或违章行为每起扣2-3分;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每起扣1-3分。

5、不作为或铺张浪费,给公司形象带来不良影响或致经济损失,发现一次扣1-5分。

6、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每起扣1-3分。

7、认真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宣传稿件数达不到公司规定的要求,每少一篇扣1分。

基础分合计

二、加奖分部分

序号

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自评分

所在支部评分

1

(1)个人获得集团公司(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党政工团表彰的,每项荣誉加2分;获得泰安供电公司(或地市级单位)党政工团表彰的,每项荣誉加1分;获得公司党政工团表彰的,每项荣誉加0.5分。

(集体荣誉不加分、下同)

(2)参加集团公司党政工举办的各类比赛(含技术比武等,下同),个人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参加泰安供电公司党政工举办的各类比赛,个人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加2分、1分、0.5分;参加本公司党政工举办的各类比赛,个人获得第一名的,给予加1分。

2

(1)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为公司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可加1-2分。

(重大设备缺陷、重大经济损失按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

(2)在公司各类急、难、重、新、险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可加1-2分。

(3)个人文章或稿件在集团公司刊物或网站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泰安供电公司刊物或网站上发表的,每1篇加0.5分。

(稿件必须被采用,政工部专职人员稿件不加分,下同)

(4)全年超额完成公司外宣及网站稿件任务数(基数为本单位年度计划篇数),每超额5篇加0.5分。

3

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建设,为支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成绩的,经所在党支部认定,可加0.5-1分。

加奖分合计(封顶5分)

总计(基础分+加奖分)

9

附件2:

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第季度评价表

党支部(盖章)填表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政治素质

(15分)

遵纪守法

(15分)

岗位技能

(15分)

道德品质

(15分)

群众评价

(15分)

工作业绩

(20分)

基础

得分

加奖得分项目

加奖

得分

总分

备注

附件3:

东平县供电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年度加权评价表

党支部(盖章)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第一季度

积分

第二季度

积分

第三季度

积分

第四季度

积分

年度加权平均分

定格

党委认定

先锋

达标

不达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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