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 - 同江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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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3〕70号)要求,结合“两大平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在“两大平原”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目前国家开展的唯一涉及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革,也是我省经济建设史上唯一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大发展战略。

国家确定在我省开展先行先试,量身定做重大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将我省推上了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契机,为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搭建了平台,为提升整体影响、增强竞争实力创造了条件。

通过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可以进一步释放资源要素潜能,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能够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新体制、新机制,引领和推动农村改革实现第二次飞跃;也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从而把“两大平原”建成国家商品粮基地核心区、绿色食品生产样板区、高效生态农业先行区和统筹城乡发展先导区,为全国粮食主产区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综合配套,协调推进。

加强改革试验的统筹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改革试验局面。

——尊重民意,广泛参与。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基层首创精神,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先行先试,规范运行。

对改革试验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保护环境,合理开发。

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综合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改革措施,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和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目标:

——发展方式转变明显加快。

形成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农业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走上生产与生态平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发展道路。

——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巩固粮食生产第一大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第一大省、畜牧生产大省地位,对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农民实现由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转变,构建起从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增收长效机制。

表1:

“两大平原”现代农业改革试验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耕地质量等级提高

1个等级

1.5个等级

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56

0.58

0.6

粮食总产量

万吨

5215

6800

7650

肉蛋奶类总产量

万吨

1299

1582

2216

农产品精深加工率

33

40

50

农民人均纯收入

8603.8

10900

1755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万个

12

17

15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面积

万亩

3815

7300

10000

森林覆盖率

13.43

14

14.5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市场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应用先进科技,建设高产稳产田,提高装备水平和优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促进生产、加工、流通有机衔接,推动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发展优质高效种养业

⑴种植业。

粮食作物。

保持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强化田间工程建设。

以第一、二、三积温带的39个县(市、区)和农垦8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玉米生产带(含青贮玉米);以松花江、嫩江干流沿岸、东部三江平原的37个县(市、区)和农垦6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优质水稻生产带;以30个主产县(市、区)和农垦5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大豆生产带;以西部、北部的7个县(市、区)和农垦2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专用小麦生产带;以西部、北部、大中城市周边的18个县(市、区)和农垦2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优质马铃薯生产带;以西部、中部、东部的29个县(市、区)和农垦3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杂粮杂豆生产带。

在边境口岸地区和内陆重点县(市)加快推进标准化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果蔬作物。

重点发展蔬菜,兼顾发展瓜果。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等地重点发展城郊蔬菜生产区;在佳木斯、鹤岗、鸡西等地重点发展沿边出口蔬菜生产区;在哈尔滨、绥化、大庆等地重点发展夏秋菜南销生产区。

2020年前建设蔬菜生产基地68个。

经济作物。

以现有优势区域为主,扩大甜菜、苜蓿、亚麻、烤烟、向日葵、白瓜子、中药材、食用菌等生产规模。

2020年前建设高效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32个;集约化育苗中心60个。

表2:

“两大平原”种植业面积和产量

品种

种植面积(万亩)

产量(万吨)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合计

16270

16280

16295

小计

15400

15340

15355

5215

6800

7650

玉米

7591

7600

7535

3022

3875

4440

水稻

4468.7

4700

4800

1713

2360

2550

大豆

2380

2355

2335

224

355

425

马铃薯

336.8

315

315

85

105

120

小麦

365

270

270

90

85

95

杂粮杂豆

258.5

100

100

81

20

20

小计

870

940

940

1736

2040

2190

蔬菜

430

500

500

1120

1400

1500

苜蓿及其它作物

440

440

440

616

640

690

⑵养殖业。

重点发展“两牛一猪”,兼顾发展其它畜禽和水产养殖业,同步推进饲草饲料基地建设。

奶牛,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为主的29个奶牛主产县(市、区)和农垦6个管理局为重点,建设奶牛生产带。

肉牛,以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双鸭山为主的17个县(市、区)和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为重点,建设肉牛生产带。

生猪,以哈尔滨、绥化、佳木斯、齐齐哈尔为主的22个产粮大县(市、区)和农垦宝泉岭、红兴隆、齐齐哈尔管理局为重点,建设生猪生产带。

水产,以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沿岸县(市)为重点,建设鲟鳇鱼、大白鱼、野鲤等优势特色水产生产基地。

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水平到2015年提高到50%;到2020年提高到70%。

表3:

“两大平原”两牛一猪养殖量和鲜奶、肉产量

品种

存(出)栏量(万头)

鲜奶及肉产量(万吨)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奶牛

264

316

428

843

1068

1584

肉牛

280

306

354

56

61

71

生猪

3047

3527

4501

229

265

338

2.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业

⑴延伸产业链条。

重点延伸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乳品、肉类、山特产品、果蔬、甜菜等产业链条,建设一批精深加工项目,打造全国最大绿色有机食品加工基地。

扩大玉米加工量,以2009年玉米原粮外销量为基数,新增玉米产量用于就地转化加工。

粮食和畜产品加工量、精深加工率、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到2015年分别达到5000万吨、40%以上和4500亿元;到2020年分别达到7000万吨、50%左右和11200亿元。

表4:

“两大平原”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布局

品种

产业项目建设布局

加工量(万吨)

主营业务

收入(亿元)

2012

2015

2020

2012

2015

2020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形成2800万吨,其中新增1430万吨。

2、项目布局。

新建24个60万吨加工项目,其中哈尔滨4个、齐齐哈尔5个、佳木斯3个、大庆2个、黑河1个、绥化5个、农垦4个。

3、发展重点。

健康食品系列、玉米油、淀粉糖、变性淀粉、生物发酵及饲料产品。

763

1400

2220

227

550

1200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整合形成2600万吨,其中:

整合建设20个30万吨加工园区,新增180万吨。

2、项目布局。

新建6个30万吨加工项目,其中齐齐哈尔2个、佳木斯2个、大庆1个、农垦1个。

3、发展重点。

精制大米、米糠深加工、米糠精炼油、稻壳综合利用、碎米深加工等。

1812

1890

2100

638

880

1930

品种

产业项目建设布局

加工量(万吨)

主营业务

收入(亿元)

2012

2015

2020

2012

2015

2020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整合形成380万吨。

2、项目布局。

依托现有油脂加工龙头企业新建小包装食用油加工线,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黑河和农垦等地新建植物奶、休闲食品、功能性蛋白产品和传统豆制品生产线。

3、发展重点。

小包装食用油、植物奶、休闲食品、功能性蛋白产品、大豆磷脂、大豆异黄酮、低聚糖、维生素E及传统豆制品。

278

210

295

498

730

1090

薯(未折粮)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形成420万吨,其中新增70万吨。

2、项目布局。

在齐齐哈尔、佳木斯、黑河、绥化等地新建一批精深加工项目。

3、发展重点。

淀粉、变性淀粉系列、传统粉丝系列、营养休闲系列产品。

264

260

330

46.5

50

95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形成1650万吨,其中新增900万吨。

2、项目布局。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农垦等地新建、改扩建30个30万吨鲜奶加工项目。

3、发展重点。

乳饮料、酸奶、灭菌鲜奶等液态奶,乳珍、奶油、奶酪、功能性乳粉等产品,浓缩牛乳蛋白粉、高端配方粉。

450

960

1430

293

625

1520

1、加工能力。

到2020年,形成520万吨,其中新增130万吨。

2、项目布局。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七台河、绥化、农垦等地新建一批屠宰及综合利用精深加工项目。

3、发展重点。

分割冷鲜肉,熟食、速食肉制品、肉灌制品、餐厨用肉制品,血液蛋白粉、皮、毛、骨等综合利用产品。

100

240

440

282

710

2110

注:

大豆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含农垦九三粮油集团省外收入。

⑵壮大企业集团。

依托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或战略合作,做大企业集团。

鼓励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制定与产业链配套系列技术标准或联盟标准。

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超100亿元、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到2015年分别达到1户、3户和15户;到2020年分别达到2户、10户和30户。

健全龙头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到2015年订单种植面积发展到1亿亩,股份合作、利益分红等紧密联结形式超过20%。

⑶培育整合品牌。

推进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大县提档升级,扩大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规模,强化质量监管,巩固提升全国绿色食品种植大省地位。

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种植面积、实物总量到2015年分别达到6500万亩、3200万吨;到2020年分别达到8000万亩、4000万吨。

实施品牌战略,打造龙江农产品品牌。

支持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地理标志。

加快整合同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提高品牌集中度。

加强品牌营销策划,集中宣传推介区域品牌和品种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

知名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到2015年分别达到210个、40个和40个;到2020年分别达到240个、60个和60个。

⑷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

省级产业园区重点抓好肇东、富锦2个园区,专业园区重点抓好宾西、肇州、农垦九三等9个园区。

再选择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北安、兰西、海伦、望奎、讷河、佳木斯市郊区等地建设7个以食品加工为主的专业园区,改善园区软硬件环境。

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制定“飞地经济”政策,建立园区税收分成、绩效分计、成果共享机制。

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进入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18个产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到2015年达到1300亿元;到2020年达到3400亿元。

3.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产业

⑴发展农业投入品产业。

化肥。

重点发展生物有机肥,建立复合肥和掺混肥料加工、集散、分销服务体系。

加快大型氮肥项目建设和现有企业改造,提高氮肥生产能力和质量。

到2015年全省氮肥产量基本满足省内需求。

农药。

加快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制造和营销基地,重点发展生物农药,积极发展高效、安全、环保杀虫剂、除草剂,推动农药剂型向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高效安全方向发展。

农药自给率到2015年提高到50%;到2020年提高到70%以上。

种子。

加强区域性、抗逆性品种培育,提高优质种子应用和储备能力。

分区域、分作物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种子加工仓储中心。

在依兰、依安、望奎等地建设玉米杂交种子生产基地,在五常、庆安、桦南和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等地建设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在宾县、海伦、萝北等地建设大豆种子生产基地。

做精做强种业集团,逐步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

建立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体系,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育繁推一体大型种业集团、市场占有率到2015年分别达到5家、30%;到2020年分别达到7家、45%以上。

建成2个省级水产苗种繁育中心和21个县级水产良种场。

⑵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产业。

以佳木斯农机产业园区为重点,发展联合收获机械,水田拖拉机及农机具,粮食前处理机械等;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农机产业园区为重点,发展农机动力机械产业集群,带动大型农机具和零部件产业发展,推进畜牧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产业化;以七台河、农垦松花江农场农机产业园区为重点,发展配套农具和零部件。

农机装备省内配套率到2015年达到10%;到2020年达到40%。

⑶发展粮食物流仓储产业。

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双鸭山、绥化等主产区为重点,建设发运能力100万吨以上的大型控制性综合粮食产业园区和50万吨以上的大型粮食集散中心。

以县(市、农垦管理局)为重点,建设20万吨以上的主产区中心粮库、骨干收纳粮库和粮食烘干设施。

粮食铁路发运能力、仓容能力、烘干能力到2015年分别达到3250万吨、3775万吨和4100万吨;到2020年分别达到3500万吨、4200万吨和4550万吨,基本实现仓容、烘干能力与主产地粮食生产能力相匹配。

表5:

“两大平原”粮食物流集散中心区域布局

市地

2015年

2020年

100万吨以上大型控制性综合粮食产业园(个)

50万吨以上大型粮食集散中心(个)

发运能力(万吨)

100万吨以上大型控制性综合粮食产业园(个)

50万吨以上大型粮食集散中心(个)

发运能力(万吨)

合计

5

3

650

11

27

2450

哈尔滨市

1

50

1

3

250

齐齐哈尔市

1

50

2

2

300

牡丹江市

1

50

佳木斯市

2

100

大庆市

1

100

1

2

200

鸡西市

1

100

1

100

双鸭山市

1

2

200

七台河市

1

50

鹤岗市

2

100

黑河市

1

50

1

3

250

绥化市

1

3

250

抚远县

1

50

农垦总局

1

100

1

100

金谷集团

1

100

1

3

250

直属粮库管理公司

1

100

1

100

新粮集团

2

100

⑷发展信息服务业。

整合农业、科技、粮食、农垦和其他涉农信息化系统,在哈尔滨建立省级农业公共数据中心,实行信息统一采集、发布。

到201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实现农产品信息化服务全覆盖。

⑸完善农技推广服务。

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农技推广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

先进农业技术入户率、标准化率到2015年分别达到100%、95%以上。

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业。

主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网点覆盖到所有乡村,促进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业务协调发展,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提高服务到位率和实效性。

到2015年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700亿元。

(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培育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四种经营主体,逐步建立起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体、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两翼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到2015年覆盖面达到80%以上。

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⑴大力发展合作组织。

通过企业带动、能人领办、政策引导、依法管理等措施,培育壮大各类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互助合作组织、经营合作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到2015年分别发展到4万个(其中新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800个)、0.6万个、0.5万个和0.9万个;到2020年分别发展到8万个(其中新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4300个)、0.8万个、0.7万个和1万个。

⑵鼓励发展专业大户。

在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培植种养加销等各类专业大户,加快农户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合理分工分业。

农村专业大户到2015年发展到4.5万个;通过扶持政策吸引,推进专业大户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加快向家庭农场和合作组织转化。

到2020年专业大户实力不断提升,总量达到1.1万个。

⑶支持发展家庭农场。

选择土地户均规模大、地处边远的粮食主产县(市、区、农场)开展家庭农场试点,支持其扩大规模,开发产品、打造品牌、开拓市场,逐步在适宜区域推开。

家庭农场到2015年发展到6.5万个;适应市场需求,推进部分家庭农场走向合作化经营道路,另一部分提升自身经营规模。

到2020年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总量达到3.5万个。

⑷扶持发展农业企业。

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培育品牌。

支持农业企业产品深度开发。

大力推广订单保底、入股分红等农企利益联结模式。

农业企业到2015年发展到400户;到2020年发展到650户。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⑴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研究新增耕地使用和解决土地承包细碎化的途径和办法,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

在阿城、克山、北安、海伦、庆安、嫩江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前全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⑵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

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和价格定期发布等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依托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2015年底完成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

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和纠纷调处机制。

在克山县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纠纷仲裁条件建设。

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和健全的调解仲裁工作机制。

⑷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通过建立土地流转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土地流转步伐,促进土地向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

表6:

“两大平原”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现状及发展趋势

单位:

万个/万亩

经营主体类型

2012年

未来发展趋势

年均增速

2015年

2020年

合作组织

专业合作组织

数量

2.57

4

8

合作组织数量年均增长13.8%,

规模经营面积年均增长25.5%。

入社农户数

26.5

100

200

规模经营面积

1000

3100

7000

互助合作组织

数量

0.23

0.6

0.8

入社农户数

2.7

7

9

规模经营面积

100

150

200

经营合作组织

数量

0.33

0.5

0.7

入社农户数

3.6

6

8

规模经营面积

100

150

200

股份合作组织

数量

0.61

0.9

1

入社农户数

7.2

20

30

规模经营面积

182

900

1100

土地规模经营

总面积

3815

7300

10000

12.8%

(三)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土地整理和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创新土地利用管理

⑴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对于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市、县,经评估后可依法进行规划调整。

到2015年完成10个县(市)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部完成县(市)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创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对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

优先保障具有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县(市)建设用地。

实施土地利用支持政策。

对已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立项并完成初步设计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属于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其它工程,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

晾晒场、农机具停放场等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建设用地情况特殊、确需突破规定标准的,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调整。

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⑵推进土地整治。

细化实施土地整治规划,统筹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到2015年建成3200万亩;到2020年建成6000万亩。

⑶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全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制度,在自愿有偿前提下,实行村集体建设用地整合流转。

采取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产业项目建设。

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等城市周边地区,边境口岸和旅游名镇,建立公益性集体建设用地、新增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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