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docx
《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
编号:
SM-ZD-12175
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
Organizeenterprisesafetymanagementplanning,guidance,inspectionanddecision-making,ensurethesafetystatus,andunifytheoverallplanobjectives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
选厂安全教育培训讲义
简介:
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 安全管理常识
1、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 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是什么?
3.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方针。
3.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3.3、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定期检测,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3.5、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3.6、对职工伤亡及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
3.7、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4、什么是三大规程、五项规定?
4.1、三大规程是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4.2、五项规定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什么是“三不放过”原则
国家要求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在处理时实施“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6、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6.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6.2、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的组织措施。
对于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主要是应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7、职工应如何遵章守纪
7.1、职工要做到遵章守纪,必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五个方面的约束机制。
即:
7.2、法律约束,要把全体员工的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到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的高度上来认识,使全体劳动这以现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
7.3、制度约束,建立完备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工艺流程,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生产,提高全体劳动者安全生产的责任感。
7.4、标准约束,安全生产必须实现标准化,在生产现场做到统一标准,绝不能我行我素,任意而为。
7.5、检查约束,各级安全主管人员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违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6、监督约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监督作用,预先发现、分析、判断或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8、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那些权利和义务?
8.1、权利有五个方面:
8.1.1、有权利得知所从事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事故。
8.1.2、有权获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8.1.3、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
8.1.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1.5、在发生严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避险,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作出报告。
8.2、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8.2.1、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8.2.2、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8.2.3、必须听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
8.2.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
9、职工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9.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2、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中职工应做到的条款,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9.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关心周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9.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同时协助有关调查人员做好调查工作。
9.5、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管理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拒绝违章指挥,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0、什么是安全教育?
形式和内容一般有哪些?
10.1、安全教育也叫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而进行的教育培训工作。
10.2、其形式主要有:
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也称三级安全教育。
10.3、安全教育内容一般包括:
10.3.1、思想政治教育,旨在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10.3.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技术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员工懂得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科学技术知识,不仅在思想上树立我要做而且在技术上变成“我能做、我会做”。
10.3.3、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11、什么是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安全生产技能是指人们完成作业的技巧和能力。
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12、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12.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固定不牢等。
12.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撤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堵塞。
12.3、使用不安全设备
12.4、手代替工具操作
12.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2.6、攀坐不安全位置
12.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
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等。
12.8、不安全装束:
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
第二职业病危害与预防
13、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构成要件是什么?
13.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13.2、职业病构成四要件
13.2.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
13.2.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13.2.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13.2.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14、职业病如何分类?
我国的职业病类别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至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它职业病等10大类,115种疾病。
详细职业疾病种类可查阅《职业病目录》。
15、职业病有哪些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在实际工作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
15.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5.1.1、化学因素:
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
15.1.2、物理因素:
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等。
15.1.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15.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5.2.1、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比例不当、工作休息不合理等
15.2.2、劳动强度过大、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适应。
15.2.3、过度精神或心理紧张、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动工具不合理等。
15.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5.3.1、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如寒冷、酷暑、太阳辐射。
15.3.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16、如何预防职业病?
16.1、要从源头加以控制。
用人单位一定要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保证劳动者所在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和防护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卫生要求。
16.2、劳动者从事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充分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16.3、加强个人防护。
衣服、口罩、手套等要按职业病防治的要求使用,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6.4、提高警惕,如果自己不舒服,或车间多名同工种工人出现相同症状,可以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咨询,如有问题,马上检查治疗。
第三消防安全管理
17、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指可燃物质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一种放热发光的剧烈化学反应。
18、燃烧需具备哪些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点火源),只有在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
19、什么是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0、防火有哪些基本措施?
防火的基本措施是:
控制可燃物,隔离助燃物,消除着火源,阻止火势蔓延。
2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灭火的基本原理可归纳为冷却灭火,窒息灭火,隔离灭火,化学抑制灭火四种。
22、火灾是如何分类的?
火灾的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GB5907-86《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22.1A类火灾:
指固体物质的火灾;
22.2B类火灾:
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22.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
22.4D类火灾:
指金属火灾。
23、燃烧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燃烧有许多种类型,主要是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
24、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消防工作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24.1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4.2消防工作的基本措施是“
第三电器安全与危害预防
25、电气火灾形成的主要原因?
电气火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指电路、电器漏电、短路和电器设备的选用不当,
安装不合理,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长期过负荷运行等引起的电弧、电火花和局部过度发热等引起的。
电气线路或设备发生短路、超过负荷、接触不良或漏电的情况下,事故电流将是正常电流的几十倍到上百倍,所产生的电弧、电火花和表面高温,将使电气和设备的温度急剧上升,严重的可引燃物导致电气火灾或爆炸事故
26、如何扑救电气火灾?
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有断电灭火和带电灭火两种.通常应该采用断电灭火,迫不得已时才采用带电灭火的方法.
26.1、断电灭火就是迅速切断发生电气火灾线路上的电源,如拉开闸刀开关,拔掉熔断器插尾,或用绝缘钳剪断电源线.断电灭火能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并能防止火势继续蔓延.电气设备和布线在切断电源后的灭火方法与扑救一般的火灾相同.
26.2、带电灭火就是在没有切断发生电气火灾线路上的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扑救.在时间紧迫来不及断电,或电源无法切断,或不能肯定确已断电的情况下,只能要用带电灭火.带电灭火必须采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ABC型'干粉灭火机,不可采用泡沫灭火机,也不能用水扑火,否则会造成触电事故.带电灭火时必须注意人体不可触及带电导体,应当使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
27、如何预防电气火灾?
27.1、要有效防止用电起火,首先要保证安装质量,并应满足安全防火的各种要求。
要用合格的电器,破损的开关、灯头和老化破损的电线都不能用,电线的接头要按规定连接法牢靠连接,并用绝缘胶包好。
对接线桩头、端子的接线要拧紧螺丝,防止因接线松动而造成接触不良。
27.2、其次是不要在电力线的开关、插座、熔断器附近放置油类、棉花、木屑、柴草等易燃物。
电气火灾发生之前,都有一种前兆,会散发出一种烧胶皮、烧塑料的难闻气味。
当我们闻到这种气味时首先要想到拉闸停电,直到查明原因。
如果万一发生火灾,不管是否因电起火,都必须先断开电源,再着手灭火。
27.3、选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或熔断器,切不可随意更换粗保险丝或干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若有条件,最好是安装漏电开关等保险装置
电气临时线审批管理制度
1、各单位及个人不得有意架设电气临时线,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线时,使用单位应向动力能源处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同时要确定布线方案、安全措施、管理人员、使用时间等,并经动力能源处和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安全环保部备案,方可实施。
2、电气临进线每申请一次,期限最长15天,如需延期使用,则要再次申报,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在申报期内,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电气临时线的检查。
3、电气临时线必须由持证电工架设。
4、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使用的电气临时线,架设时都要符合正式线路的要求。
(1)、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2)、电气临时线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高度:
户内应大于2。
5米,户外应大于6米。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村上搭挂临时线。
(3)、电气临时线必须有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并有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设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
临时线必须经闸引出,不准直接从正式线路上连接。
(4)、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电气临时线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
3米。
(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电气临时线路。
(7)、电气临时线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指定专职电工进行管理,做好日常维护、检查线路和安全状况。
5、临时线路使用完毕,应立即拆除并向批准部门注销申请
6、凡未办审批手续而私自安装电气临时线者,被查出后要立即拆除,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
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3、易燃易爆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5、易燃易爆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6、易燃爆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9、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酒类、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场所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19%,容器、管道外应设专人监护。
12、易燃易爆场所确需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ofan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