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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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本
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本
绿化工程成本是影响城市绿化工程项目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签
订绿化工程合同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绿化工程合同书范文1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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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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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
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合同价款组成明细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附件1各分项工程及植物供应、种植、养护的综合单价属包干性质,具体计价说明以附件2规定为准。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
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
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4.5、在养护期满后,乙方种植植物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工程交付甲方后90日内,双方进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结算值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付清剩余工程款(含养护费)。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
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
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
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执行,但是甲方对进度予以确认和修改,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
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
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
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
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
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
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
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
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RMB10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达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