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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创建市级生态镇实施方案

##镇创建##市级生态镇工作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市级生态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镇创建市级生态镇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使我镇创建市级生态镇工作有序、顺序实施,经研究,特制定##镇创建##市级生态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市级生态村为基础,以争创国家生态市为目标,按照全区“四创两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突出农村改水改厕、饮水安全、绿化建设、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储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清洁能源普及推广等工作重点,整合条块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减少重复建设,增强工作实效,积极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富裕、和谐、秀美的新因民,确保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全面达标。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从2010年12月起全面启动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按照“541”的推进比例(即2011年50%的行政村创建成市级生态村,2012年40%的行政村创建成市级生态村,2013年10%的行政村创建成市级生态村),确保2013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建成市级生态村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文教卫、宣传等工作的党政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各项创建指标的整改落实以及配合镇创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社区)党支书记担任,成员由村班子其他成员组成,确保全镇上下踊跃参与创建工作。

四、工作分工

为明确职责,使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除创建工作办公室和各村创建领导小组外,设立宣传、环境整治监督、考核指标落实整改、资料收集与总结编制等工作小组。

(一)创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罗雄,成员:

肖帮瑜、樊天明、王丹。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有关责任部门,收集汇总各项指标数据和有关资料,编写总结材料和技术报告,组织安排迎检验收。

1.制定工作方案,了解各项考核指标,将各项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工作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

2.督办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定期收集各工作小组工作情况,组织有关工作会议。

3.组织各阶段的工作检查和组织预检。

4.定期向镇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全镇的创建情况。

(二)宣传组。

负责人:

俞双兰,成员:

李红、王海中、文凯。

1.制定宣传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该项工作深入民心。

2.定期报道有关公益宣传广告,在创建期间,及时报道创建工作进度和创建信息,组织宣传材料向上级传媒报送。

3.制作创建工作图片和其他宣传材料,拍摄一部创建工作专题片,并作为申报材料之一。

(三)环境整治监督组。

负责人:

高峰、王忠华、李斌、梁波,成员:

龚庭美、蒋大春、陈明忠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1.对沿省道线、沿乡道线、沿河道、集镇区等“三沿一区”的卫生保洁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2.对各村“三化”(美化、净化、绿化)、“三拆”(拆违、拆废、拆临)、“三整治”(环境、道路、河塘坝库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

3.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不符合环境整治要求的各保洁责任区、各村及各责任人及时予以曝光,表扬先进,批评落后。

(四)考核指标落实整改组。

由考核指标任务分解的负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详见《##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镇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1.对照标准要求,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项整改专项工作。

2.出具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资料收集与总结编制组。

负责人:

彭波,成员:

曾弗捷、沈云东、贺廷廷。

1.收集各部门、各工作组的创建资料,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健全档案。

2.编写创建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和其他上报材料。

3.负责提供创建考核时专家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工作。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制定宣传方案,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工作作为我镇近期的重点工作来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积极展示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将我镇打造成和谐“生态家园”的决心。

在宣传工作中,一方面突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目的和意义,另一方面,面向群众,开展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该项工作的全社会关注度,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动生态绿色工程建设,2011年瓦岗寨、青龙山、大箐、红山、联盟、小水井、槽子街、天生塘8个村创成##市级生态村;2012年桃树坪村、炉灯村、田坝社区、牛厂坪社区、老来红社区、因民社区6个村(社区)创成##市级生态村,2013年火麻箐村创成##市级生态村,确保2013年全镇100%的行政村创成##市级生态村。

(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①加强农村环境质量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地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50%。

③以“六清六建”为工作核心内容,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垃圾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④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的行政村比例达95%;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达100%。

⑤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

⑥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积极推广秸秆制粒、气化、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全量还田等技术,201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⑦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2011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2012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⑧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复合肥,减控农业面源污染,单位化肥施用量(折纯)控制在250千克/公顷以下。

⑨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广使用生物质能、电能、太阳能,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沼气,2011年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水平,2012年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水平。

⑩加强“三品”基地建设,减少和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2011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水平,建设一批“三品”示范项目。

(四)加大农田林网和森林建设力度,提高镇村绿化率。

加大城镇绿化休闲广场、游园、沿路沿河绿化带等公共绿地建设及管理工作,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逐步提高,保护和建设森林资源,确保从2011年全镇森林覆盖率≥45%,城镇人均共用绿地面积12m2,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

(五)紧紧围绕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通过环保进村、创建绿色家庭、生态文化周、开设环境投诉日、开通环境保护投诉热线电话等活动,以公众参与为载体,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

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高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六、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0年12月10日至1月底。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

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学习和掌握考核指标体系,对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查工作,找出薄弱环节。

(二)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2月1日至28日。

镇党委、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各工作小组、全镇各村(街道)及有关单位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镇人民积极参与。

(三)创建落实阶段:

2011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工作小组对照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工作成果必须达到或超过考核指标的要求。

将工作中形成的与创建工作相关的资料进行分类、归纳、汇总,建立台帐。

(四)自查阶段:

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及时整改,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五)申报迎检阶段:

2012年1月至验收前。

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总结、技术报告等按程序向区环保局申报。

在申报迎检期间,各工作小组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好加强和巩固工作,确保验收小组验收期间各项指标的达标。

七、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重点落实

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由镇“四创两争”办公室全面协调、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是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指标任务,全面组织实施。

(二)合理投入,条块协同

镇政府在进行市级生态村建设资金投入时将与区属相关部门安排的农村建设资金相结合,紧密结合市级生态村推进计划,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合理调配和安排各专项资金,既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又确保重点指标达标,使有限的投入真正发挥作用。

(三)统一标准,分级负责

市级生态村标准参照国家级生态村标准执行。

镇属相关站所部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城乡园林绿化、农村扶贫开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饮水安全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垃圾收集储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清洁能源普及推广等专项工作时,严格按照生态村创建统一标准,对照指标要求,落实站所负责推进的相关工作,确保完成一项、达标一项。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市级生态村考核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市生态村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确保规范达标。

对按时限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市级生态村创建目标的行政村,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市级生态村创建目标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对未按统筹推进要求认真履职、影响重点指标达标的相关站所责任人,将建议相关责任人主管局进行惩处。

八、工作要求

创建市级生态村是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之一,是推进全域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由于我镇农村基础条件差,生态村创建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全镇各相关站所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行政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认知度,提高参与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站所部门要自觉服从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在推进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凡与生态村建设相关的工作,都按照生态村的指标要求进行落实。

在资金投入和使用上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帮扶支持,加强检查指导、实施跟踪督办,确保重点指标任务的完成。

(三)镇创建办公室、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服务指导、及时跟踪检查、及时推进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实施督查督办、重点推进,确保生态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基本条件

2.《##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3.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考核指标

4.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考核指标

 

                                   

 

##市东川区##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基本条件

①机制健全。

建立了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乡镇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负责部门:

党政办            负责人:

樊天明

②基础扎实。

达到本省生态镇建设指标一年以上,且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生态村建设指标。

编制或修订了镇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两年以上。

负责部门:

党政办             负责人:

肖帮瑜

③政策落实。

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负责部门:

林工站环保站  责任人:

徐开华、王忠华

④环境整洁。

新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

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负责部门:

党政办、田坝村两委  责任人:

水智锐、唐顺宽、吴顺华

⑤乡镇环境保护社会氛围浓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5%。

负责部门:

组织宣传办    责任人:

俞双兰

 

 

附件2

##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负责部门

环境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水务站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水务站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党政办

空气环境质量

党政办

声环境质量

党政办

环境污染防治

3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党政办

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

50

党政办

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畜牧兽医站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畜牧兽医站

5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100

工业企业

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85

畜牧兽医站

7

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

≥95

农科站

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农科站、扶贫办

9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250

农科站

10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3.0

农科站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50

扶贫办

生态保护与建设

11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

≥12

林工站

12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林工站

13

森林覆盖率(%)

≥45

林工站

1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60

农科站、畜牧兽医站

附件3

 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考核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东部

中部

西部

环境

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功能区

或环境规划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环境污

染防治

3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75

70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70

60

50

4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

90

80

70

5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100

6

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

≥95

7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5

90

85

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10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250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3.0

生态

保护

与建设

11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50

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12

13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14

森林覆盖率(%,高寒区或草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

山区、高寒区或草原区

≥75

丘陵区

≥45

平原区

≥18

15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60

注:

标“﹡”指标仅考核乡镇、农场,标“﹡﹡”指标仅考核涉农街道。

附件4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

西部指标值

经济水平

1、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4000

环境卫生

2、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3、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80

污染控制

4、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

无害化处理率(%)

≥80

5、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6、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资源保护与利用

7、清洁能源普及率(%)

≥70

8、农膜回收率(%)

≥80

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1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80

可持续发展

11、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12、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50

13、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14、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公众参与

15、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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