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735026 上传时间:2023-08-2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docx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

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75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

1.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委员: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来英

常务副主任委员:

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

副主任委员:

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印春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师淑英

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何 群

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赵静

委员由下列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1)市卫生局:

医政处、办公室、应急办、疾病控制处、法制监督处、监察处、科教处、基层卫生处、妇幼与精神卫生处、药械处、发展计划处、安全保卫处、组织处、宣传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工会、信息中心。

(2)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3)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处室。

各区县卫生局成立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委员会。

2.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能

(1)北京市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指导、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工作。

(2)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3)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4)审定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5)审定全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医院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包括评审工作概况;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被评审医院的总分和评审结论建议;被评审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应当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6)开展北京市医院评审的纪律检查工作。

各区县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指导、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审定辖区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审定辖区内二级乙等、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报告。

(二)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

1.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组成

第一办公室:

负责北京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评审。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办公室主任由医政处处长兼任。

第二办公室:

负责北京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的评审。

办公室设在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办公室主任由医政处处长兼任。

2.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市卫生局和市医院评审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指导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有关工作制度。

(4)负责研究确定被评审医院提交的医院评审申请书内容。

(5)负责研究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流程。

(6)负责组建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组。

(7)负责审查、核实、修改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并报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三)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1.专家委员会组成

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专家委员会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专业专家:

由各三级医院按照医院管理、医务管理、医疗管理、医技管理、护理管理、院感管理、病案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DRG)等10个方面进行推荐,报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审定、选聘。

(2)医疗保险机构专家。

由医疗保险机构的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市卫生局和市中医管理局审定、选聘。

(3)社会评估方面专家。

由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市卫生局审定、选聘。

(4)群众代表。

由市卫生局审定、选聘群众代表。

推荐条件详见《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附件1)。

各专业组组长由该专业组专家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各区县卫生局成立辖区相应的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2.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能

(1)根据卫生部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北京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和特点,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

(2)按照医院评审办公室安排,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开展医院评审工作。

(3)完成市卫生局、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医院评审组织

市卫生局委托第三方作为北京市医院评审组织。

(一)受委托第三方单位

北京医院协会。

(二)医院评审组织主要职责

1.在市卫生局和市医院评审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提出医院评审结论建议。

2.在市卫生局领导下,参与组建医院评审专家库,参与制定医院评审专家库办法,参与组织医院评审专家的培训工作。

3.审核医院评审专家组提交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必要时可提出对医院评审中的某些内容进行重新审议或评审的意见,报送市医院评审办公室。

4.完成市卫生局、北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3月)

1.市卫生局制定印发北京市医院评审方案。

2.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制定《北京市医院评审办法》。

3.根据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制定北京市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

4.建立医院评审专家库。

请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填写《推荐医院评审专家名单一览表》,加盖医院公章,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同时将电子版上报指定邮箱。

5.成立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

6.印刷北京市医院评审文件汇编及相关材料。

7.开发研制北京市医院评审管理软件。

8.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北京市医院评审工作。

9.培训医院评审专家。

培训主要内容为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医院评审申请书、医院评审方法和相关要求。

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确认培训、考核合格名单,由市卫生局统一颁发医院评审专家聘书。

(二)自评上报阶段(2012年1月-6月)

1.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根据市卫生局印发的医院评审标准和医院评审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文档材料,开展医院自评工作,并做好自评报告和接受北京市医院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其他医院自评工作时间另行安排。

2.上报医院评审材料。

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应向市卫生局提出医院评审申请,具体上报时间和医院评审申请书内容另行通知。

3.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在提交医院评审申请书前,应当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现场评审阶段(2012年7月开始)

1.先行评审。

市医院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医院评审专家对1-3家三级综合医院先行评审。

2.统一评审。

在总结先行医院评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院评审流程,优化医院评审方式,改进医院评审工作。

市卫生局统一下达当年度进行医院评审的医院名单及评审时间安排。

3.评审顺序。

医院评审基本顺序先为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后为规划设置的区域医疗中心,再为二级甲等综合和专科医院。

遇有情况变化时,以市卫生局的安排为准。

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乙等、一级医院的评审工作安排。

(四)医院评审结论公布阶段

1.报告评审情况。

北京市医院协会对医院评审专家组提交的医院评审工作报告审核同意后,将其报送市医院评审办公室。

2.确定评审结论。

市医院评审办公室将被评审医院的评审工作报告提交市医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3.评审结论公示。

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被评审医院工作报告后,由市卫生局向社会公示医院评审结论15天。

4.发放等级证书及标识。

根据医院评审结论,由市卫生局向被评审的医院颁发卫生部统一格式的等级证书及标识。

5.各区县卫生局参照市卫生局的上述方式公布辖区内医院评审的结论。

 

附件1:

北京市医院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一、掌握现代医院管理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专业技术水平在全国或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满三年。

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医院管理专家应具有三年以上院级或职能处室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有良好的敬业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院评审工作。

四、专业专家为相关专业学会、技术委员会成员者优先。

五、专家本人愿意并能够完成市卫生局赋予的医院评审任务。

六、医院能够统筹安排专家参加医院评审工作期间医院内的工作。

七、推荐的专家以在职人员为主,也可推荐部分退休专家。

退休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推荐比例不超过30%。

附件2:

推荐医院评审专家名单一览表

医院名称(章):

类别

姓名

科室

职务

职称

学会、技术

委员专业职务

手机电话

座机电话

传真电话

个人电子邮箱

备注:

1.按照医院管理(院级行政管理)、医务管理、医疗管理(包括门急诊、临床医疗技术)、医技管理(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输血、病案、营养等)护理管理、院感管理、病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包括物价)、信息管理(包括信息、图书、统计、DRG)等10个类别推荐专家。

2.各医院应将所有符合评审专家条件的人员分类逐一填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