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处罚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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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处罚流程图.docx

对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处罚流程图

41、对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处罚流程图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2、对用人单位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

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3、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4、对职业中介机构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

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5、对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6、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

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金额达三万元以上的同时发听证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或依申请举行听证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7、对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的

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8、对职业中介机构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

职业中介服务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49、对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50、对职业中介机构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

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51、对职业中介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52、对职业中介机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提出处罚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主动履行

不主动履行又不提起复议或诉讼

提出复议或诉讼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维持

被撤销

结案

权益提示:

一、办理时限为:

立案5个工作日内、调查60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处理)在调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二、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县劳动监察大队:

7820675,投诉举报电话:

7820675;

四、监督机构监督电话:

县劳动保障局纪检室:

7822797。

53、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手续的处罚流程图

立案

调查取证

提出处理意见

报局领导审批

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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