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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规章制度

华谊兄弟规章制度

  篇一:

艺人签约合同1

  艺人签约合同

  甲方:

东莞市岁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兴业华庭A3-1

  法人:

李博君

  乙方:

XX

  身份证号:

XXXXXX

  通讯地址:

XX省XX市XX社区XX号

  通讯号码:

XXXXXXX,XXXXXXX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努力和劳动;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摄影设计、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四、在合约期间,甲方拥有乙方的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的使用权,以及各类演出的代理权;

  五、甲方应接受乙方合理的特别委托,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的包装宣传活动(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七、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表演基础上能达到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所重用,甲方免费安排每年至少一次的强化培训(吃、住、行费用、教材费自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演员证(费用自理);

  八、甲方履行合同期间,每年安排乙方参与亿元以上制作成本电影至少2部以上,并保证一年期间提供给乙方的拍摄机会不少于5部;

  九、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提高乙方知名度,应安排乙方至少出一张音乐唱片,且唱片制作费用不得少于XXXXXX元。

  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改变公众形象、改变戏路的机会,并在合同履行期间,至少向乙方提供一次出演外国大片的机会。

  十一、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十二、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的演出收入中的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的诉讼或其他支出;十三、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四、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十五、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活动时,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同意参加,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的事宜,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除演出应得报酬外,还可以获得甲方提供的3%公司股份,以及福利分红;

  七、乙方在合约履行期间,如果因拍摄影片获得国际影视奖,则视比赛规模和知名度以及乙方获得的荣誉大小对乙方的股份以及分红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X%;

  注1:

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赔偿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3)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4)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

有效期3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人:

签约人:

  甲方(华谊兄弟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李冰冰)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华谊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制盈利能力分析

  华谊兄弟股份有限公司制盈利能力分析

  一、资本经营盈利能力分析

  基本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该指标越高,反映企业盈利能力越好。

单纯算出这个指标是不够的,还要对它进行因素分析,与行业进行比较等,这样

  连环替代分析2009年:

(+()*)*()=第一次替代(总资产报酬率):

*)*=第二次替代(负债利息率):

(+(+)*)*()=第三次替代(杠杆比率):

(+(+)*)*()=2010年:

(+(+)*)*()=

  总资产报酬率变动的影响为:

=-

  利息率变动的影响:

=

  资本结构变动的影响为:

=

  税率变动的影响:

=-

  可见,华谊兄弟公司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比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上升了%,主要是由于利息率变动升高引起的,利息率变动的贡献为%;其次,总资产报酬率变动、资本结构变动和税率变动均对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的是正面影响,但作用都不是很明显。

  说明本期公司盈利质量高

  二、资产经营盈利能力分析

  基本指标: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周转率变动的影响=()*=%

  销售息税前利润率的影响=()*=%

  分析结果表明,华谊兄弟公司本年全总部资产报酬率比上年上升了%,是由于销售息税前利润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同时上升的影响。

该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上升是由于营业收入增加,说明公司的资产运用效率升高,资产的经营效果增强;销售息税前利润率的升高是由于本期成本的减少,导致该公司营业收入上升,利润总额升高,说明公司生产经营的盈利能力增强。

两者同时作用,导致总资产报回收率也为正值,这说明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都在上升。

  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营业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利润上升,从而导致尽管营业收

  2009年相比有减少有增加,主要原因还是与成本、利润有关系,总体来说还是较好的。

  销售获现比率分析表

  项目2010年2009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销售获现比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0年与2009年相比销售获现比率有所降低,是由于收回现金的增长幅度小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表明公司通过销售获取现金的能力在减弱,结合之前分析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可以发现该公司信用政策需要完善,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保证及时收回货款。

  2009年每股收益:

/168000000=

  由于每股账面价值变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

  由于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变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2010年华谊兄弟公司的每股收益比2009年减少了了元,说明盈利能力仍有待提高。

使每股收益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两点:

首先每股价值的变动使得每股收益减少了元,但是普通股权益报酬率的变动使得每股收益增加了元,两者共同作用,使每股收益增加了减少了元。

  2、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分析

  普通股权益报酬率=*100%=-%两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使普通股权益报酬率增加了%,该指标从普通股股东的角度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2010年该公司普通股权益报酬率比2009年有所上升,说明公司盈利能力变强,普通股股东可得收益增多。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指标分析

  2010年每股经营现金流量=/=

  由于2010年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正值,使得每股经营现金流量也为正值,这说明该公司进行资本支出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较强,有能力进行一定的资本支出和股利支付。

  篇三:

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华谊兄弟IPO案例案情分析

  一、你认为中国民营传媒企业上市的优势和劣势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解析:

企业上市优、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分析如下:

  优势方面:

  1、灵活的体制。

民营传媒有灵活的体制,注定了它在意识形态上不会受到太多的干预和限制,会有自己足够的发展空间。

  2、市场化动作。

以观众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民营传媒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进行运作。

  3、运营模式已现雏形。

经过几年的市场洗礼,不服水土规模较小的民营传媒企业已经被淘汰,集各类服务为一体,民营传媒集团运营模式初现。

4、政策日渐宽松。

国家对民营企业进入传媒一种鼓励的政策。

“充分调动国有、民营和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一定规模,真正面向市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比较完善的广播影视内容产品的生产制作经营体系。

  5、内容的巨大缺口。

中国电视节目的缺口大,重播率高,供需极不平衡。

随着各级电视台频道的增加以及电视台实行制播分离,这一市场的容量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我国计划推出的数字电视付费频道将扩大到80个,并在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届时数字电视的节目容量将增加到500套左右。

数字电视的开播,将会进一步加剧节目内容的匮乏。

  劣势方面:

  1、同质化的问题。

影视作品及娱乐节目选题、内容策划方面,民营传媒相互克隆的现象严重,缺乏原创的节目内容,同质化竞争的问题严重。

民营出版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2、融资困难。

民营传媒业目前的投融资渠道不畅,企业的规模一般都较小,发展后劲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

  3、政策因素。

由于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于民营传媒企业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等均缺乏明确规定,民营传媒企业仍有不确定因素。

有关民营传媒企业的任何

  风吹草动,都会引发一系列猜测和不安,不利于民营传媒企业的发展。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解析:

申请上市的主要程序可分三个阶段:

选聘中介机构、辅导及规范运作、股票发行申请及实施。

  

(一)选聘中介机构

  应选聘的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券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各机构职责如下:

  1、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

  

(1)上市辅导

  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应按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辅导。

只有在发行人经辅导符合下列要求时,保荐机构方可推荐其股票发行上市:

  符合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的条件和有关规定,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以及影响发行人独立运作的其他行为;

  公司治理、财务和会计制度等不存在可能妨碍持续规范运作的重大缺陷;高管人员已掌握进入证券市场所必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知识,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足够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2)尽职调查及推荐申报

  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应当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保荐机构所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3)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

  组织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4)推介上市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1、中国证监会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

  2、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审计机构。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盈利预测(如有)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3、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律师事务所。

审查企业的重大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查企业行为和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二)辅导及规范运作

  1、辅导

  按现行规定,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中辅导1年的规定已经取消,其他程序性要求不变,辅导期间授课次数应不少于6次、20小时。

根据辅导工作的进展情况,整个辅导结束后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其中第四次备案可与《发行上市辅导汇总报告》合并。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拟发行公司的改制、运行情况及辅导内容、辅导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三)股票发行申请及实施

  1、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保荐人对拟推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主要分以下九方面: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业务与技术调查;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高管人员调查;

  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

  财务与会计调查;

  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保荐人应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形成发行保荐书,并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2、准备发行申报材料

  发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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