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公众聚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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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公众聚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定稿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文件
深公消〔2010〕50号
关于印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化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处、大队: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我市消防实际,支队决定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现将《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公众聚集场所消防
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众聚集场所场所数量不断增多,公众聚集场所具有结构功能复杂、致灾因素多、火灾负荷大、容留人数多等特点,尤其是容留人员多数不熟悉场所基本环境而且容易忽略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度大,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A654-2006)和广东省政府《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构筑我省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0〕25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消防实际,借鉴河南省郑州市消防工作成功经验,支队决定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为有效落实此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促使公众聚集场所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强化自身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自身防范火灾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队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许东平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陈景新副支队长担任,成员由防火处、各大队“一把手”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朱荣添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防火处、各大队分管防火工作的处(大队)领导组成。
三、试点范围
(一)单层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示范建设场所为:
福田区COCOPARK购物公园);
(二)建筑面积500㎡以上的大型公共娱乐场所(示范建设场所为:
罗湖区K歌王俱乐部);
(三)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示范建设场所为:
龙岗区丽湾酒店)。
四、试点内容和标准
(一)所有安全疏散出口、楼梯前室的防火门张贴标识,标明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关闭状态(建议尺寸:
长60×宽20cm,横向)。
(二)所有室内消火栓有明显标识,同时在消火栓门的正面张贴管理人员、使用方法等标识(建议尺寸:
长40×宽30cm,竖向)。
(三)主要出入口张贴消防宣传标识、挂图,重点内容是“三提示”和“一畅两会”(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四)普通电梯前室明显处应张贴在火警情况下禁止使用的标识(建议尺寸:
长30×宽20cm,横向)。
(五)场所内部要有专用的消防宣传教育栏(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六)公共娱乐场所的桌台和宾馆、酒店的床头柜上应摆放消防宣传牌,主要内容是提醒客人注意防火以及如何紧急疏散(建议尺寸:
长30×宽15cm,竖向,对折成三角型)。
(七)主要的出入口张贴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承诺;公共娱乐场所还要标明本场所最大容纳人数;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还要专门挂牌标识(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八)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规格为85×30cm。
(九)防火卷帘两侧划定界线,同时标明线内严禁存放物品的标识(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两侧的手动按钮旁要张贴简易操作说明(建议尺寸:
长15×宽10cm,竖向)。
(十)安全疏散通道用黄色线(反光材料,宽度为8cm)划定,通道中间有黄色疏散方向指引的标识(反光材料,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十一)灭火器材存放处张贴管理人员、使用功能和简易操作方法的标识(尺寸按现场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确定)。
(十二)宾馆、酒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每个房间门内侧,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的出入口和电梯间都要设置所在方位图以及紧急疏散标识(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十三)有电子显示屏的场所要间隔性播放消防常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十四)消防控制室设门牌,内容为“消防控制室”(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十五)消防控制室内应张贴: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尺寸按现场情况确定)。
同时,设立专用位置用于摆放消防工作资料和各类情况登记表(情况登记表按消防部门印发的样板制作)。
(十六)组建每班为3人以上的专职消防队伍,负责日常的检查、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场所内设置消防执勤点(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配置日常训练和灭火救援器材(战斗服、消防水鞋、头盔、消防手套、腰带、腰斧、安全钩、导向绳、对讲机、消防扳手、消防斧、干粉灭火器和防毒面具等)。
(十八)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的安全疏散出口防火门要加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有效解决消防与治安在安全出口门上锁方面的矛盾。
五、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0年8月5日起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部署阶段(2010年8月5日至8月10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试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示范建设阶段(2010年8月11日至9月20日)。
根据前期选择的示范场所情况,防火处负责指导、协助辖区大队开展示范建设工作,同时为示范建设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样板。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示范点建设完成后,支队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组织召开示范现场会,由各大队组织辖区内符合建设条件的单位(场所)到各示范点现场参观学习,为全面实施消防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大队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将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大队要根据试点范围和要求,积极、全面做好选点工作,并及时组织试点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防火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大队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大队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予以积极协调。
(四)防火处负责统一印制相关消防标识样板供试点单位参考落实;辖区大队负责对各试点单位制作的实施方案和消防标识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五)防火处要及时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六)试点工作成功后,将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逐步推广实施。
附件:
相关图样
附件
主题词:
公安 消防 标准化试点方案通知
抄送:
本支队领导。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政秘处 2010年8月3日印发
承办单位:
防火处承办人:
李卓淦(存档1份,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