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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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承担全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的直销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3、承担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的责任。

4、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以及受理、处理举报等工作;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产品质量安全投诉、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网络体系建设;负责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拟定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7、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调解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等保护工作;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8、指导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管理权限内企业年报和公示信息核查;推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9、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

推进质量强区;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协助国家、省、市开展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0、负责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作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计划、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

14、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本区内高能耗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6、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17、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机制、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

18、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贯彻实施药品法典、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

19、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20、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21、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2、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23、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2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完成了机构调整整合;完成了市场监管所组建移交;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划转。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强化了党的建设,提升队伍执行力;强化了制度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强化了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持续加强监管与整治;积极主动防控风险。

4.市场秩序监管工作情况:

大力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查处违法案件87件;圆满完成省工商局下达的企业和个体年报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方案在10个社区加快推进“小额经营社区备案”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电动自行车、农资打假、投资理财咨询类公司等专项治理工作19次;培育12家四川省著名商标企业,6家成都市著名商标企业,全区四川省著名商标和成都市著名商标达到增长6%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校园”活动和打击传销整治活动6次,排查举报涉嫌“传销”投诉件2件;新建了4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定向服务开通了京东的消费维权快捷通道;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的工作流程;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电话、信件12320件,受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件,信访投诉65件;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5.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大力开展质量强区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四川名牌申报工作,向市名牌办推荐申报企业19家;完成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5个批次,处理6起不合格产品,配合完成了11个品种,115个批次商品的抽样工作;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检查使用单位1100余家,设备6500余台,消除安全隐患1350余起,监察指令1241份;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了电梯“宣传日”活动;在全区的农贸市场和社区医院,开展专项计量器具排查和监督检查,共计检查计量器具使用单位173家1800余台;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武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武府办发﹝2015﹞56号)文件精神,设立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成都市武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下设16个科(室)和一个综合执法大队,设立1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5306.3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805.6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306.37万元,占100.00%;与2015年相比增加816.3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工作经费增加;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2016年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337.7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70.0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基本支出4237.14万元,占79.38%,与2015年相比增加155.1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00.59万元,占20.62%,与2015年相比增加314.9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工作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331.32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1.19万元,增长7.92%。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1.19万元,增长7.92%。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12.50万元,增长15.51%。

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及其他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等项目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8.33万元,占69.68%;教育支出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08万元,占12.85%;医疗卫生支出333.22万元,占6.28%;住房保障支出228.99万元,占4.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5.00万元,占6.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698.33万元:

其中:

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332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016年决算数为173.93万元,完成预算10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结转支出1.26万元;执法办案专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2万元,完成预算100%;消费者权益保护2016年决算数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63.45万元,完成预算100%;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1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82.08万元:

其中: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86.3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37.1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39.29万元,完成预算100%;死亡抚恤2016年决算数为1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33.22万元:

其中: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6年决算数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3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65.00万元:

其中: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2016年决算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8.99万元:

其中:

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22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4.23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5.11万元,增长3.8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因机构调整2015年决算数为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2015年决算数合并后数据,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目标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

人员经费3997.9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6.27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37万元,完成预算22.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预算2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4.07%。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3.50万元,下降67.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3.64万元,下降6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32.59%。

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79万元,占9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9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57辆,其中:

轿车5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79万元。

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9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4人,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省食药监局领导调研工作费用0.45万元,接待新津县市场与质量监管局费用0.08万元,接待长沙市食药监局费用0.06万元。

其中: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26万元,比2015年增加9.47万元,增长4.18%。

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机构调整,原区工商局、原区质监局、原区食药监局整合为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4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93万元。

主要用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工作、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样检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有车辆57辆,其中:

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4.8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指反映工商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中: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是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年报,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执法办案专项”是指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专项工作支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指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

“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是指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离退休:

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其中: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是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

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其中:

“死亡抚恤”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指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公共卫生:

指反映公共卫生的支出。

其中: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是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指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中: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指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其中: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是指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

指集中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其中: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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