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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煤业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煤业巷道测量

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探测,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

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或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科长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矿总工程师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处长。

10、内业计算完成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

11、单位工程结束后,实地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

12、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技术科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进行施测,对于与要求不符的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时处,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

三、惩处办法

1、测量前,未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清点、校正而直接入井,造成测量延误或返工,给予仪器检校人员100元经济处罚,测量组组长200元经济处罚。

2、测量记录本丢失,记录混乱、不全,草图不清,给予纪律人员100—200元经济处罚。

3、起算数据记录错误、起算点使用错误,造成测量事故,取消测量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4、巷道开口未及时进行二次定向测量,未留设固定中线点,给予测量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5、出井后未对原始数据整理对算,未及时填绘图纸或由一个人计算,给予测量人员200元经济处罚。

6、单项工程结束后,未进行误差计算,对测量组组长处罚100元。

7、测量组组长未将对算结果上报,未执行签字程序,给予测量组组长100元经济处罚。

 

1、负责井下控制、贯通测量,其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精度要求。

2、负责测量成果及时填图,保存完好。

3、巷道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贯通前有测量,贯通后有4、闭合校对测量并做总结分析。

5、测量记录计算,及时准确。

6、负责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7、负责三下采煤的控制

 

山西xx集团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各煤业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基础工作

1、井上下控制系统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主要井口近井点数不得少于3个,点位、高程精度、埋设要求应满足规定。

(2)井下永久导线点应按级别统一编号,用红色油漆标记。

2、井下控制系统按现行《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及时沿测。

(1)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每隔300-500m设置一组,每组3个点,高程点间距30-80m。

(2)延长导线前应对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二)掘进给向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建立完整的中腰线标定计算台帐,应有施工地点、计算日期、计算者、检查审核人员签字及草图。

(2)巷道开工单应提前3天发送给地测部门。

(3)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4)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大型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三)技术成果资料

1、必备的计算成果资料。

(1)符合等级的近井点坐标计算成果。

(2)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或井下三角高程测量计算成果。

(3)井上下导线点计算成果。

(4)联系测量成果资料。

2、必备的测量日常用图。

(1)生产施工进度图,比例尺1:

500或1:

2000。

(2)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比例尺1:

200或1:

1000。

(3)地面控制网和近井点平面图。

(4)井上下控制导线网图。

3、原始资料。

(1)有正规的专业外业记录本,要求分档按时间或地点顺序保存,有目录、便于查找;记录本完整无缺页,有名称、标号、日期及目录、页码编号。

(2)外业记录本应包括全站仪导线测量记录本、经纬仪测角记录本、三角高程测量记录本。

(3)记录本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草图清楚。

(4)测量记录本中反映的外业情况,要符合《煤矿测量规程》及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各项限差、测回(量边)次数和读数次数均符合要求。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采空区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

(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准确的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5、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每月6、16、26日于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处交换图纸,并每月26日将本月的采掘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地测防治水。

二、地测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测负责人审核,科长签字,报矿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

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

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7、所有地测资料〈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三、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

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谈能乱动。

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座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度确认准确,方能使用。

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收后方能入库。

6、经纬仪、全站仪、井下防爆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

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

借出及返还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测量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以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台账。

3、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4、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

图表文件等必须经科长审核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5、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五、中、腰线管理制度

为使各煤业公司掘进巷道标准,施工单位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各煤业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

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

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

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全站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

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对现场标定数据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

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

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

标线后20-30米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

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3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米,如遇特术情况(既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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