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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作业

非营利组织会计作业

1.归纳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届政府的机构设置:

简要说明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中国政府的组成部门有28个: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各机构职责:

1.中央办公厅主要职能:

为党中央、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服务的办事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监察部门。

3.外交部,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

4.国家发改委网,向社会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及与其相关服务;

5.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6.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2.归纳整理你家乡政府的机构设置图,简要说明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应急办)、北京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市政府督查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外联服务办)。

(一)秘书一处。

负责文电接收、分办、运转、分发工作;负责档案归档、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二)秘书二处。

负责社会事业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府领导同志协调会议和交办事项的联络服务工作,以及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处。

负责综合经济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

(四)秘书四处。

负责产业经济和“三农”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

(五)秘书五处。

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办理工作;

(六)值班室。

负责协助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参与全市性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安排中央领导同志及其他省市领导同志来本市的公务活动。

(七)会议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

(八)信息处。

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报送信息的工作;负责领导同志在《昨日市情》等所编印信息刊物上批示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北京市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和市政府折子工程的起草编制工作。

(九)联络处。

负责联系人大、政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北京市文史研究馆)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等。

(十)交际处。

负责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服务工作;负责中央领导同志及其他省市领导同志来本市的接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参与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性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

(十一)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市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和完善;协调组织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受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投诉举报;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十三)财务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及日常核算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及财务监督。

(十四)基建房管处。

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处(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外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内部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

市应急办(设应急指挥处、预案管理处、综合信息处、宣教动员处、技术通信处)为市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挂北京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北京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牌子。

应急指挥处(与值班室合署办公)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府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值守应急工作;协助市应急委领导同志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协调、指导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资金、物资和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应急管理相关会议、活动。

预案管理处 负责组织修订、审核市级应急预案,并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区县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市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市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综合信息处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城市运行和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承办市政府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相关文电工作;联系市应急委专家顾问组。

宣教动员处 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应急管理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技术通信处 负责制定应急管理技术系统建设规范,组织协调技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市城市运行和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监督各区县、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设决策督查处、专项督查处)。

决策督查处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市政府重要文件确定事项、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专项督查处 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批转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和督办落实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涉及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外联服务办(设外联处、军事处、综合协调处)。

外联处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日常联系和交流工作。

军事处 负责联系驻京部队和北京卫戍区;办理市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涉及军事的事项。

综合协调处 负责协调建立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的综合协调服务机制;指导协调本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省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3.搜集中国政府和你家乡政府最近一期的年度工作和年度预、决算报告,简要分析中国政府及你家乡政府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现状。

以下是北京市政府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可以看出北京市政府的开部分收入来源是财政拨款,还有少部分来自于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而支出方面,北京市政府大部分资金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还有少部分分别用于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业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探测信息等支出、金融指出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中国政府2014年决算

根据上图,中国政府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其他收入,  1.国内增值税30850亿元,同比增长7.1%,扣除营改增转移收入因素后增长2.5%。

增幅偏低,主要受工业生产增速放缓、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增加进项税抵扣等因素影响。

  2.国内消费税8907亿元,同比增长8.2%。

其中,卷烟消费税4823亿元,增长12.5%。

  3.营业税17782亿元,同比增长3.2%,考虑营改增收入转移因素后增长10.1%。

分行业看,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商品房销售额下降影响,房地产营业税5627亿元,增长4%;建筑业营业税4789亿元,增长11%;金融业营业税3817亿元,增长20.3%。

  4.企业所得税24632亿元,同比增长9.8%。

分行业看,工业企业所得税7837亿元,增长5.6%;金融业企业所得税7529亿元,增长20%;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961亿元,增长3.9%。

  5.个人所得税7377亿元,同比增长12.9%。

  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4424亿元,同比增长3%;关税2843亿元,同比增长8.1%。

进口环节税收增幅较低,主要是受部分大宗商品进口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

  7.出口退税11356亿元,同比增长8%。

  8.证券交易印花税667亿元,同比增长42%。

主要受去年后两个月股市成交额大幅增长带动。

  9.地方小税种情况:

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契税3986亿元,同比增长3.7%;土地增值税3914亿元,同比增长18.8%;耕地占用税2059亿元,同比增长13.8%;城镇土地使用税1993亿元,同比增长15.9%。

  10.非税收入21192亿元,同比增加2513亿元,增长13.5%。

其中,中央非税收入同比增加899亿元,增长25.3%,主要是部分金融机构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地方非税收入同比增加1614亿元,增长10.7%。

4.阐述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税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后,历经四次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预算法解读

一:

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如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

收入是全口径的,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二:

避免“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重点是收支平衡,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

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

新预算法旨在改变这一现状,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同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如超收收入限定冲抵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

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三: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

针对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问题,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条款对转移支付的设立原则、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新预算法重点规范了专项转移支付,如强调要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除国务院规定上下级政府应共同承担事项外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等,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

四:

“预算公开”入法从源头防治腐败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首次对“预算公开”做出全面规定,第14条对公开的范围、主体、时限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等社会高度关注事项要求公开作出说明,并在第92条中规定了违反预算公开规范的法律责任。

将预算公开实践成果总结入法,形成刚性的法律约束,是预算法修改的重要进步,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而对于预算不够细化问题,新预算法第32条、37条、46条等多处做出明确规定,如强调今后各级预算支出要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

楼继伟说,按功能分类能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知道政府支出是用到教育上还是水利上;按经济分类则明确反映政府支出按经济属性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知道有多少用于支付工资,多少用于办公用房建设等。

两种方式不能偏废,分别编制支出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预算有利于更全面理解预算是怎样实现的。

五:

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相比原预算法,新预算法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套上预算监管的“紧箍咒”。

楼继伟说,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虽总体可控,但大多数债务未纳入预算管理,脱离中央和同级人大监督,局部存风险隐患。

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第35条和第94条,从举债主体、用途、规模、方式、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做了规定,从法律上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等问题。

六:

“勤俭节约”入法违纪铁腕追责

针对现实中的奢侈浪费问题,新预算法对于厉行节约、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做出严格规定,如第12条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第37条规定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等。

相对于原预算法仅就擅自变更预算、擅自支配库款、隐瞒预算收入等三种情形设置了法律责任,且不够具体明确,新预算法重新梳理了违法违纪情形,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在第92、93、94、95四条里集中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

如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举债、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此外,如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中国目前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在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资和中央国家机关和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初稿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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