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35种试剂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docx
《实验室的35种试剂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验室的35种试剂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实验室的35种试剂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实验室的35种试剂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
实验室试剂纷杂,一不小心,有机试剂让人“慢性中毒”,无机试剂让人“毁容”,生物试剂让人“致畸胎”,危险重重,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1、酸
注意事项:
稀释硫酸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不可反操作。
挥发性的酸如盐酸、醋酸、硝酸、三氟乙酸、三氟甲磺酸、高氯酸等应在通风橱操作,并带上口罩,防护境。
事故处理:
被酸灼伤时,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3-5%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再用水冲洗。
严重者请速就医。
2、碱
注意事项:
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等。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
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应用玻璃器皿称量。
氨水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
严重者就医。
3、三氯甲烷
注意事项:
中等毒性,致癌性,在通风橱中操作,易燃。
事故处理: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灭火方法:
在上风处灭火,灭火剂为二氧化碳、砂土。
4、二氯甲烷
注意事项:
低毒,有麻醉作用,主要损害中枢神经和呼吸系统,易燃。
事故处理: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灭火剂:
砂土、泡沫、二氧化碳。
5、甲苯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事故处理: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6、苯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请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7、甲醛
注意事项:
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
8、苯甲醛
注意事项:
对眼睛、呼吸道粘膜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事故处理: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就医。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及砂土。
9、丙酮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0、乙酸乙酯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11、溴乙酸乙酯
注意事项: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性作用。
请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易燃。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砂土。
12、乙醇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3、正丁醇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雾状水、1211灭火剂、砂土。
14、甲醇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5、异丙醇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6、乙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
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具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7、石油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18、苯甲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19、对硝基苯酚
注意事项:
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0、吡啶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
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21、四氢呋喃
注意事项:
吸入为微毒类,经口属低毒类。
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
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2、N,N-二甲基甲酰胺
注意事项:
低毒类,燃,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
与卤化物(如四氯化碳)能发生剧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3、哌啶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遇明火、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
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24、环己烷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
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25、N-甲基吗啉
注意事项:
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刺激性,易燃液体。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6、乙酰氯
注意事项:
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引起咳嗽、胸痛。
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
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
27、乙腈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28、乙酸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吸入后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
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灭火剂: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29、甲酸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主要引起皮肤、粘膜有刺激症状。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0、金属钠
注意事项:
在空气中能自燃,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
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
金属钠暴露在空气或氧气中能自行燃烧并爆炸使熔融物飞溅。
与卤素、磷、许多氧化物、氧化剂和酸类剧烈反应。
使用时应戴上手套,口罩,防护镜,在石油醚或者煤油浸润下操作,切不可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事故处理:
不可用水、卤代烃(如1211灭火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钾作为灭火剂。
而应使用干燥氯化钠粉末、干燥石墨粉、碳酸钠干粉、碳酸钙干粉、干砂等灭火。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1、镁
注意事项:
易燃,燃烧时产生强烈的白光并放出高热。
是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
遇氯、溴、碘、硫、磷、砷、和氧化剂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危险。
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
严禁用水、泡沫、二氧化碳扑救。
最好的灭火方法是用干燥石墨粉和干砂闷熄火苗,隔绝空气。
施救时对眼睛皮肤须加保护,以免飞来炽粒烧伤身体、镁光灼伤视力。
32、氢化钠
注意事项:
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在潮湿空气中能自燃。
受热或与潮气、酸类接触即放出热量与氢气而引起燃烧和爆炸。
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
遇湿气和水分生成氢氧化物,腐蚀性很强。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
不可用水、泡沫、二氧化碳、卤代烃(如1211灭火剂)等灭火。
只能用金属盖或干燥石墨、干燥白云石粉末将火焖熄。
33、硼氢化钠&硼氢化钾
注意事项:
遇水、潮湿空气、酸类、氧化剂、高热及明火能引起燃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
干粉、砂土。
禁止用水、泡沫。
34、溴苄
注意事项:
本品具有刺激性,可引起明显的呼吸道刺激及胸部紧束感,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遇明火、高热可燃。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35、溴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酒精擦至无溴液为止,然后涂上甘油或烫伤膏,严重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