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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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和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各有关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配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以下简称南航招飞)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航招飞)做好2012年在我市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员工作,顺利完成民航招飞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12年南航招飞中心安排我市的招生范围为宜昌市城区省市示范性高中学校,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的文、理科男性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中航招飞中心安排我市的招生范围为宜昌市所辖高中学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分别见附件1
(1)和附件2
(1)、附件2
(2).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航招飞总体工作基本可分“宣传动员(报名)、预选初检、面试体检、政治审查(背景调查)、身体复查、择优录取”等阶段进行。
其中宣传动员(报名)阶段由各县市区和有关高中学校负责组织落实。
各县市区和城区相关高中学校要组织推荐学生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2(4))和《2012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附件2(3));城区各有关高中学校要组织推荐学生填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1(3))和《报考飞行学院学生名册》(附件1
(2))。
并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参检人数及上述“名册”(电子版)报市招考办高考科。
民航招飞初检工作于10月17日下午在宜昌市田家炳高级中学(伍家岗区,白沙路8号)进行。
各县市区、城区各中学必须组织学生准时参加检测,学生参检时须带齐《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或《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或户口簿)参检,参加检测的考生必须在10月17日下午2:
00前由带队老师带到指定的检测地点集合,办理初检相关手续后由民航招飞初检组统一进行调度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
2012年湖北省民航招飞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航空公司共同组成民航招飞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教育部、民航总局下达的本年度招飞计划。
市招考办组成立我市招飞工作领导小组,高考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加强对民航招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
凡在招生范围内的各有关高中学校都要成立有校领导、教导处、团委、学籍管理员和校医参加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招飞工作,要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民航招飞事宜,切实把民航招飞工作抓紧抓好。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报名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考试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召开民航招飞工作动员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述两所飞行院校招收飞行学员要求,具体布置民航招飞工作的实施计划,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各中学招飞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条件和招飞标准,对本校报考学生进行目测和“三过滤”(即思想、身体、文化)。
凡基本符合条件者,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单位,必须详细填写有关名册,名册应按规定时间上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
学生必须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真实可靠,并由学校审核盖章。
(三)密切配合,做好选苗保苗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报考学生的初检和上站体检工作。
对上站体检合格的学生,切实做好保苗工作。
要了解他们平时的思想、学习和身体情况,并在思想上要求他们进步向上,在文化课上,要找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答疑难,同时要督促他们加强锻炼,保护身体,争取让体检合格的学生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让他们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四)规范程序,严守招飞标准
招飞的关键是向民航输送品学兼优的学生。
因此,招飞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原则,高标准、高要求地完成。
特别是在“三过滤”过程中,一定要在报考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等方面严格把关,对表现差的学生,不准参加体检,以免给政审造成困难。
在整个招飞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生质量。
对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
附件1:
南航招飞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表格
(1)报考南航飞行学院的身体要求
(2)报考南航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表格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须知
(2)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3)2012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
(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1)
报考南航飞行学院的身体要求
2012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在我省招收80名本科飞行学员(含文科生10名)。
招收对象为身体条件好,思想素质高,有志献身航空航天事业,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的文、理科男性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
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一、身高不足168厘米。
二、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一110)加减10%。
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四、明显的“O”型或“X”型腿。
五、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
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六、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七、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八、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九、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十、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十一、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十二、口吃。
十三、耳道流过脓,听力差Z;经常耳鸣。
十四、视力低于《C字表》0.5,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斜眼;色盲。
十五、肺结核。
十六、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附件1
(2)
报考南航飞行学院学生名册
填报中学:
序号
班次
文理科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党团员
担任何职、受过何奖励
摸考成绩
身体状况
其他
疾病
备注
英语
总分
身高
体重
视力
左
右
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1(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文理科:
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
免冠
彩色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现家庭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家长意见
签名:
学校意见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历史
总分: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身体基本情况
(考生填写)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裸眼视力
左:
右:
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是否色盲或色弱
初检(由南航
体检医生填写)
眼科
外科
考生须知
1、符合条件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此表;
2、上学期成绩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
3、考生凭此表参加面试。
4、此表复印有效。
附件2
(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须知
一、招飞计划
2012年计划在湖北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4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飞行教师、首都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联合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
湖北省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
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
考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
(2))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
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文化成绩平时在450以上,英语90分以上。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市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汇总《2012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学员考生名册》(附件2(3))。
2、学院将派员在宜昌市设点,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
3、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
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考生须缴纳面试体检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对体检合格考生,飞行学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于高考后一周进行身体复检。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各县市区招考办应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要有领导主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不得报名,不得上站参检。
附件2
(2)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
(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18、199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者。
附件2(3)
2012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
县(市、区)招办(盖章)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文/理
学校地址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
此名册由各县市区招办填写,初检交高考科。
附件2(4)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省市县(区)学校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一寸
免冠
照片
家庭地址
政治
面貌
父亲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母亲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1:
2:
家长
意见
签名:
学
校
意
见
上期期末考试成绩
数学
语文
英语
物理
政治
生物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飞
行
学
院
填
写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视力
左:
右:
英语水平
(大学生)
面试意见
签名:
考
生
须
知
1.高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填写上学期期末成绩,大学生不需填写。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面试。
3.参加报名面试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大学生须有英语等级考试分数证明。
注:
凭此表参加面试。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