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管理制度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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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监控管理制度大全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二零一八年元月
监测监控系统制度汇编目录
1、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安全监控工操作规程
3、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控系统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安全监控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7、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安全监控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9、监测监控设备调校管理制度
10、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1、安全监控监测仪表计量校验制度
12、监控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3、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4、监测监控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搞好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井上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工作,定期巡查,做到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吊挂整齐,传感器调校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服从部门领导的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安装检修任务。
在分管经理、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所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校验等工作。
4、爱护系统设备和设施,遵守治安、防火、卫生等各项规定。
5、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6、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调试和处理故障的能力,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设置情况。
7、必须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安装要求和主要性能指标。
8、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控章节的有关规定,并按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9、加强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做到与现场相符并及时绘制布置图。
10、配合使用单位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后交于使用单位管理。
11、负责分站、传感器下井前的调试工作,确保下井后能正常运行。
12、负责单位内各类监控设备的维修,对返修设备要认真询问故障情况,仔细检查并彻底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13、对返修设备应及时处理,保证待修率不超过20%,以提高使用率。
14、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监控设备的通断状态。
15、正确使用和保养好各种仪器仪表,合理使用元器件。
16、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好传感器清洁、整齐。
17、认真填写监测监控运行日志等记录。
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传感器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18、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数据不更新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22、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23、监控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刑事责任。
24、在监控室内不允许与监控无关的人员出入或随意操作监控计算机,发现后对当事人和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25、安全监测工作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安装要求。
(2)了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断电试验完毕后,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恢复正常后,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处理分站电源时,协调专业电工,严禁一人单独作业,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6、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校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
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
(1)断电范围内;
(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8、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章监控与通讯的有关规定。
9、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室。
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值时,应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试完毕。
10、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11、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查看传感器报警点的设置是否正常,不正常及时进行调整。
12、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调零,再通入标准气样校正精度。
通标准气样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200ml/min,保证送气平稳。
13、检查监控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各类设备正常。
1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程应一致。
15、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无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6、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测试,经48小时通电工作稳定后方可下井使用。
17、系统主机发生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自动切换至UPS备用电源,并在2小时内将交流电源恢复供电。
监控设备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18、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值班人员要经常浏览分析监视器显示的监控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安排处理。
1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
20、井下现场各类传感器及关联设备,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严禁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2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登记表;
(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3、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本矿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设备与线路的敷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安全监测监控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开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及时对系统装置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证所有传感器等设备安放位置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实际情况。
6、保持井上下设备清洁,保证各传感器进气嘴进气畅通及各类设备正常观测、使用。
7、及时对各种传感器进行标校,保证设备完好并能准确反映该测点数据,并做好设备维护、标校记录。
8、保证及时回收、移动监测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不得丢失。
9、对破坏井下监测设备的行为和个人有权进行处罚。
10、及时与地面工作站联系,确保监测系统正常工作。
1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12、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1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监控与通信的有关规定。
14、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5、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原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16、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
接通电源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与井上联机检验调整,检验可靠性。
17、定期清理传感器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当截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及时对传感器进行升井检修。
18、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处理分站电源时,协调专业电工,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4、监控系统网络运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网络运行
1、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测;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打印监控日报表,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2、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责任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单位赔偿。
3、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对甲烷传感器每15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5天进行一次测试。
4、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5、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6、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7、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电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8、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9、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和断电图。
二、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制度
1、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模拟量传感器、开关量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数据真实可靠。
2、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连接电缆、供电电源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4、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