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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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XXXX煤矿
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七年度
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是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矿长必须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组织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定。
3、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4、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考核。
5、组织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人员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6、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7、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8、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9、积极在煤矿推行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
10、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煤矿中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要求。
12、每周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标,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
13、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1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有关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6、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1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安全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科、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生产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矿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制止乱采滥挖、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
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电副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全部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矿机电设备进行三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九、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对本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对排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二、掌握和了解与本矿井田范围相邻煤矿的开采技术资料,防止发生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
三、组织编写矿井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四、组织审批矿井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
五、领导安全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
八、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协调解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超前预测,组织诊断,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调度室主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
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区科安全工作。
二、对本部门管理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三、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四、组织参加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六、组织调度对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做好事故及抢救过程的详细记录。
安全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负全责。
二、在安全矿长领导下下井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矿综合安全管理和对矿所属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对矿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对矿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隐患提出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意见。
五、负责矿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的组织安排。
六、对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七、对矿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八、负责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九、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生产技术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技术科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负责指导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平衡、协调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
三、主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加安全办公会,负责传达、贯彻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对本部门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矿安全工作和业务保安工作。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机电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是本矿机电安全运行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本矿机电设备的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修,检查及大、中、小修计划。
三、抓好机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五、认真监督检查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通风科科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通风科长必须由精通煤矿安全常识,责任心强,具有丰富的煤矿经验,并经过训练的人员来担任,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
(二)通风科长负责井下通风,测风工作,要做到:
通风系统管理,井下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消灭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三)通风科长要定期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并做好测风记录。
(四)认真抓好风机、风筒、风门、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减少跑漏风。
(五)负责通风巷道的检查,有问题及时汇报。
班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班工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
积极组织参加每周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
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③深入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人员,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
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
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周检、月检。
④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
负责机房记录本的更换工作。
三、搞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①按月度计划组织班织成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
②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③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④推行岗位手册,做好上岗前的考核、试岗和上岗等工作。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
职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直接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施工。
3、作业是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
4、检查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源,确保工作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5、检查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要在现场班组长或最指挥者的具体安排下及时解决。
6、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作业。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
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员工教育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矿职工培训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
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工会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
矿安监科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
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
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上岗,要追究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本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煤矿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
基层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
各单位要按计划选送学员,培训计划上报不及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给予送培学员单位罚款500元。
第六条:
《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期满前须重新考试验证,进行复审。
为鼓励员工自学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复审采取先考试后培训的方法,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免于复训,同时给予奖励;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进行复审的要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或复审考试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监考。
第七条: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矿培训中心对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计划表;2、《培训人员登记表》;3、考核申请表;4、健康体检表;5、培训教案主要内容目录;6、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7、学员考勤表;8、考场记录;9、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10、取证(复审)名册表(含成绩表)。
区队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培训教案;2、培训计划表;3、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统表。
第八条:
安全技术培训经费,从员工培训费列支。
第九条:
矿要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
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
有关各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
每班员工上岗前由值班人员或班组长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
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提前10分钟打开会议室,把电视频道锁定“班前电视节目”,保证员工准时收看。
班前安全教育要讲评上一班安全质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
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每天的班子碰头会必须研究确定第二天班前会的教育内容,并由第二天的值班人员提前进行精心准备,做到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防止班前会教育内容的随意性和简单化。
(二)群众安全活动。
由基层单位行政正职主持,每周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主要内容: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落实;总结讲评上周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由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持,针对节假日前后、农忙季节、重点工程、临时任务开工前、长休长学人员返岗、新工上岗等特殊阶段和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技术业务规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组织安全事故案例的当事人、伤亡者的亲友,进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讲解,汲取经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四)安全素质教育。
每月至少组织两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促进员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建立严格的对“三违”人员进行分级帮教的具体办法和体系,真正做到“三违”人员全部接受帮教,并建立“三违”人员帮教档案或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员工安全生产信息反馈网络,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档案,做到底数清楚,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消除思想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一)分析员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规是保护神”等安全理念树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思想。
(二)分析员工是否能够做到“事故预想,危险预知”,对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员工对习惯性违章、不规范操作危害的认识,引导员工树立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观念。
(四)分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员工树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五)分析员工异常行为表现、精神状态,制定相应帮教措施,确保员工不带思想问题上岗。
第十三条:
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工作目标、安全理念、安全先进经验、先模人物,有条件的要设立“全家福”安全寄语牌板,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关心健康”的浓厚氛围。
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要做到内容新颖,定期更换,切实做到吸引人、教育人、鼓舞人。
第十四条:
对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厂)、区科(车间)、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
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
矿(厂)、区科(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
(一)矿(厂)级主要是: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教育培训;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区队级主要是: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三)班组级主要是: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等。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而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该单位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出示部位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坚持“五必须”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即:
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群众安全活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考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车间(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新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落实由安全监察科和培训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制度不落实或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旬邑县席家山煤矿全体员工
三、职责
(一)、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区队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矿安全管理科、矿领导报告。
(三)、井口调度室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四)、各职能科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五)、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六)、生产技术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安全隐患
(一)、安全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B级或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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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科或者局科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科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副矿长、科长、区队各相关职能科门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2、各科室、区队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二)、隐患的排查与报告